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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从1984年开始,招标投标制在建设领域中被大力推行。目前,由于建筑市场仍是“买方市场”,招投标法规定一般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评标也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但是通过这样的招投标制这一环节,项目建设方仅能从参与投标的单位中择优选择施工企业,却无法评定项目的价值(项目成本与其功能的匹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