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一、案例介绍2002年9月,珠海市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顾某签订一份《预订商品房协议书》,双方约定:该公司开发的某小区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已开工建设,为使顾某能优先选择自己满意的物业,在该公司未取得珠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顾某预订该小区一套商品房。后双方发生纠纷,该公司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预订商品房协议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