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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选人用人的方向和最终结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建立健全主体清晰、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近年来,各地在提名内涵的深度、提名主体的广度、提名范围的宽度、提名方式的维度、提名责任的力度等方面都作了一些积极探索,既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多个不同样本,也为我们继续深化探索初始提名,特别是从向度上予以规范完善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