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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梳理与条陈政府信用内涵的基础上,对政府信用的构成要素进行了二级分解和阐释。政府信用的一级构成要素是制度信用、程序信用、权力信用、效率信用,各个一级构成要素又细分为多个二级要素。制度性质的正义性、制定的及时性和贯彻的实效性是制度信用的分解因;程序信用包括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政务信息的公开化、行政责任监督的民主化;权力信用分解为政府权限的“正位”、权力约束的法制化、权力威力的内化;服务和法治的行政管理理念、机构设置的合理化、办事规程的简化、承诺服务的细化是效率信用的构成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