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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绿色信贷政策并非我国首创。早在上世纪80年代关国即提出了环境保护的金融政策和法案,90年代,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就发表了银行业的《金融业环境暨可持续发展宣言》,进入21世纪,国际上更是提出“赤道原则”。从根本理念和出发点看,绿色信贷和国际上逐步流行的赤道原则是相通的,都要求商业银行在考虑信贷决策时考虑项目的社会成本和环保要求。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商业银行是政策执行的主角。商业银行应当认识到贯彻该项政策对自己的生存发展是有益的,进而接受国际赤道原则,承担起环保卫士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绿色信贷 赤道原则
商业银行 环保卫士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9—0128—03
环境保护关系着全人类生存的环境,关系着一个国家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根据世界环境保护的发展趋势,实时地颁布绿色信贷政策,作为我国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政策之一,实为英明之策。然而,此项政策的执行者——商业银行,是否认识到此项政策的重要性,是否愿意承担起“环保卫士”的社会责任,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贯彻此项政策就显得十分重要。
1 绿色信贷概述
绿色信贷,是指金融机构在信贷管理中落实环保政策法规,把企业环保守法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依据,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金融防范措施。绿色信贷政策是我国近年来正在实施的一系列政策之一。这一政策的宗旨是控制污染、限制快速增长的温室气体排放,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以绿色信貸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严控双高企业的存在。
绿色信贷政策并非我国首创,美国政府早在1980年就提出了环境保护的金融政策,并提出全面环境响应、补偿和负债法案。而国际上,早在20世纪90年代,联合国环境规划暑金融计划项目就发表了银行业《金融业环境暨可持续发展宣言》,强调要把环境考虑纳入标准的风险评估流程的必要性。其主要目标就是要倡导该银行业在运作时,必须要考虑到环境因素,并且鼓励民间部门投资在有益环境的技术与服务上。进入21世纪国际上更是提出赤道原则。
赤道原则是2002年10月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提出的一项企业贷款准则,它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且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从根本理念和出发点看,绿色信贷和国际上逐步流行的赤道原则是相通的,都要求商业银行在考虑信贷决策时考虑项目的社会成本和环保要求。
我国经济连续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均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使得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的矛盾日趋尖锐,人们对环境污染问题反应强烈,并多次发生“绿色骚乱”事件。这种状况与我国目前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直接相关。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将难以为继。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能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因此,贯彻绿色信贷政策,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第一,贯彻绿色信贷政策是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健康生活的重要保障;第二,贯彻绿色信贷政策是增强企业自觉守法能力,让其承担起社会责任的具体措施;第三,贯彻绿色信贷政策为规范地方政府行为,抑制地方保护主义,根除腐败营造契机;第四,贯彻绿色信贷政策是推动我国经济与自然与社会和谐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战略举措;第五,贯彻绿色信贷政策是确保信贷质量,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商业银行合法权益的积极措施。
2 贯彻绿色信贷政策,有利于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分析
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商业银行是政策执行的主角,但其是否认识到担任主角的意义非常重要。如果商业银行只从看得见的直接利益、现实利益观念出发,就会把贯彻绿色信贷政策当作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如果商业银行不仅仅把自己看作一个单纯的金融企业,而是社会的金融企业,是构成国家经济和社会基础的企业公民,那就不仅要对今天的经营行为负责,也要以今天的经营行为对明天负责。这样的金融企业在执行绿色信贷政策的时候,会发现更多的有利于自己生存发展的机会。因此,贯彻绿色信贷政策,对商业银行的生存发展有以下益处:
2.1 有利于商业银行规避金融风险,提高信贷质量。效益最大化和风险防范是金融机构贷款评估的重要原则,充分了解贷款企业环境信息,有助于金融机构及时准确地对贷款企业环境风险做出正确判断,从而有效化解信贷风险。
随着全球变暖,自然灾害的肆虐,贷款企业环境风险已经成为商业银行信贷的大忌。据全球金融界估计,1970~1979年气候性灾害给金融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大约为500亿美元,1988~1997年更剧增为3000亿美元。这些数据显示了环境破坏增加了银行业的经营风险,并危及银行业的可持续经营。在我国,“一些地区建设项目和企业的环境违法现象较为突出,因污染企业关停带来的信贷风险加大,已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那么,企业环境风险会给商业银行带来什么风险呢?
第一,责任风险。指的是银行因贷款给借款人,而借款人因污染土地被政府叫停破产,商业银行不但因此遭受直接的风险损失,并将损及其债权的收回,也因此可能招来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美国政府根据环境保护政策,在1980年提出了全面环境响应、补偿和负债法案。根据该法案,美国银行在审贷时应首先考虑环境政策,特别是与信贷风险相关的环境政策的银行。因为根据该法案,银行必须对客户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并支付修复成本。如果银行在审贷时没有责任风险意识,就有可能因该法案而破产。
我中国人民银行早在1995年就提出了绿色信贷的要求,但这项要求并未真正实施。从2007年6月开始,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三部门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根据国际“赤道原则”的主要精神代表国家联合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关于防范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以及《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等绿色信贷政策。针对这些绿色信贷政策,目前我国虽然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出台,但根据各国政府对企业污染环境责任的追究日益严格的发展趋势,作为企业经营背后融资支持的商业银行,理应对其出资支持的项目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社会影响承担责任。
第二,呆帐风险。这类风险反映了借款人的环境负债可能影响其偿付贷款能 力而造成的风险。由于政府环境管制日益严格,企业必须在环保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以满足政策要求,从而影响了借款人的现金流,继而影响其偿贷能力。如果贷款企业不遵守环保政策,就会面临罚款、支付治理成本、暂时或永久停业的结果,而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在承担责任风险的同时也面临着呆帐风险。
第三,名誉风险。反映的是商业银行因与环境问题投资关联而遭受的名誉损失。毋庸置疑,声誉与形象是银行最重要的“资产”。随着政府、监管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媒体对银行信贷政策关注程度的日渐提高,商业银行在贷款项目环境风险审查上有失谨慎而导致的环境及社会影响将会对银行的声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继而影响银行的市场价值和业务开展。
2.2 有助于培育商业银行员工的环保风险意识。我国实行银行分业经营政策,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于信贷。然而信贷业务存在较大风险,一旦接受信贷的企业发生经营风险,银行就会遭受损失。于是如何寻找优质客户资源,降低信贷风险就成为银行经营管理的重要任务。优质客户资源的最重要特征是具有较好的财务指标和经营状况,而以前,“双高”企业由于成本转嫁往往可以获得高额利润,从而成为商业银行竞相追逐的“优质客户”资源。但随着我国实行越来越严厉的环保政策,“双高”企业的成本不断上升,经营风险加大,盈利能力的持续性越来越值得怀疑。商业银行迫于自身经营需要,不得不重新考虑是否继续给“双高”企业提供信贷。
2.3 有利于商业银行提升信贷管理水平。为应对银行信贷中可能面临的环境风险,商业银行将环境标准纳入其整体信贷战略及贷款项目评估之中,并发展成风险管理体系,强调客户的环境风险和社会责任,作为绿色信贷尽职调查的基础,让绿色信贷成为逼迫企业必须为环境违法行为承担经济损失的监督工具。这相对于传统的贷款管理,绿色信贷管理的特殊之处在于把环境与社会责任融入到银行的贷款政策、贷款文化和贷款管理流程之中,这对于提升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水平有促进作用。
2.4 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推行包括绿色信贷在内的绿色金融服务和产品的益处表现在:一是商业银行拣出了风险客户,有助于其扩大市场份额获得竞争优势;二是客户的环境意识和社会责任提升,商业银行能够获得忠诚客户,其信誉(品牌形象)自然提升;三是得到国家与社会的信任,即能够获得国家更多的经营许可,又能够巩固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关系,这样,自然而然将提升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使其利润不断增长。
2.5 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信息成本。商业银行有效防范环保风险需要获得充分的相关信息。环保总局已经与银监会签订了“信息交流与共享协议”,建立国家环保部门与宏观经济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虽然目前的征信系统不健全,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信息系统,商业银行间也没有真正做到数据共享,環保部门发布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也常常缺乏广泛程度,但无论如何,信息系统正在不断完善,商业银行正确判断申请信贷企业的基础越来越坚实,从而为有效化解信贷风险提供了可能。
2.6 能够结商业银行带来金融创新契机。实行绿色信贷政策对我国银行业的金融创新将带来契机。商业银行应就此契机研究绿色信贷政策下的业务拓展,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如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推行绿色抵押等银行类环境金融产品。此外,银行还应该逐步实施绿色采购、能源效率、废弃物管理等良好管理实务策略。
3 接受国际赤道原则,担起“环保卫士”的社会责任
上述谈到赤道原则。其实,赤道原则不是一个国际条约,也没有形成一个国际组织,接受这些原则的金融机构无需加盟,也无需签订任何协议,只需各自宣布已经或将要建立与该原则一致的内部政策和程序即可。但商业银行一旦加入赤道原则,就意味着将来在信贷审核、风险管理流程等方面都要自觉自愿符合赤道原则标准,并要尽到审慎性核查义务。赤道原则的重要意义在于它第一次把项目融资中模糊的环境和社会标准明确化、具体化,为商业银行评估和管理涉及环境融资项目与社会风险提供了一个操作指南。截至2007年12月,采用“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已有56家,其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项目融资总额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总份额的80%以上。
实行绿色信贷政策,是我国政府首次利用赤道原则,对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作出要求,要求商业银行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其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对污染环境的企业实施经济融资惩罚。商业银行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中介角色,决定了其在可持续发展中的特殊地位,赤道原则或绿色信贷政策把环境与社会责任融八到银行信贷政策之中,这有利于社会发展,有益于人民健康生活,因此,商业银行应当准确理解和把握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这一基本国策,作好绿色信贷政策执行者的角色,充当“环保卫士”,承担起维护我国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社会责任,自觉改进和加强对节能环保领域的风险防范和金融服务。要求其在以后的信贷业务中,依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其对环境风险的识别能力。把强化环境监管与规范信贷管理紧密结合,把企业履行环保政策法规情况作为信贷管理的重要内容,把企业环境守法情况作为对企业贷款的前提条件。做到严格信贷审批,严格信贷执行过程中的管理。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不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对新建环保项目实施“三同时”管理。
总之,接受国际赤道原则,承担起环保卫士的社会责任,是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趋势,商业银行应当清楚自己的使命,并努力完成它。
参考文献
[1]张辉,《绿色信贷意义深远》[LO]中国环境报:2007—7—11。
[2]绿色骚乱事件,是企业污染环境没处理好,造成周边居民、孩子患癌症、铅中毒而引发的居民抗议事件,比如今年8月福建泉州患癌居民的抗议事件、还有往年的湖南、陕西和云南铅中毒事件。
[3]张辉,《绿色信贷意义深远》[LO]中国环境报:2007—7—11。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的《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
[5]张辉,《绿色信贷意义深远》[LO]中国环境报:2007—7—11。
[6]何德旭,《推行绿色信贷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答记者问。[LO]金融时报2007年12月10日。
[7]《赤道原则》[LO]中财网:2008—7—23。
[8]“三同时”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国家规定,在信贷管理中,把企业是否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是否经过环评审批,是否拥有排污许可证一并管理。
关键词:绿色信贷 赤道原则
商业银行 环保卫士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9—0128—03
环境保护关系着全人类生存的环境,关系着一个国家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根据世界环境保护的发展趋势,实时地颁布绿色信贷政策,作为我国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政策之一,实为英明之策。然而,此项政策的执行者——商业银行,是否认识到此项政策的重要性,是否愿意承担起“环保卫士”的社会责任,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贯彻此项政策就显得十分重要。
1 绿色信贷概述
绿色信贷,是指金融机构在信贷管理中落实环保政策法规,把企业环保守法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依据,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金融防范措施。绿色信贷政策是我国近年来正在实施的一系列政策之一。这一政策的宗旨是控制污染、限制快速增长的温室气体排放,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以绿色信貸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严控双高企业的存在。
绿色信贷政策并非我国首创,美国政府早在1980年就提出了环境保护的金融政策,并提出全面环境响应、补偿和负债法案。而国际上,早在20世纪90年代,联合国环境规划暑金融计划项目就发表了银行业《金融业环境暨可持续发展宣言》,强调要把环境考虑纳入标准的风险评估流程的必要性。其主要目标就是要倡导该银行业在运作时,必须要考虑到环境因素,并且鼓励民间部门投资在有益环境的技术与服务上。进入21世纪国际上更是提出赤道原则。
赤道原则是2002年10月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提出的一项企业贷款准则,它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且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从根本理念和出发点看,绿色信贷和国际上逐步流行的赤道原则是相通的,都要求商业银行在考虑信贷决策时考虑项目的社会成本和环保要求。
我国经济连续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均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使得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的矛盾日趋尖锐,人们对环境污染问题反应强烈,并多次发生“绿色骚乱”事件。这种状况与我国目前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直接相关。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将难以为继。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能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因此,贯彻绿色信贷政策,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第一,贯彻绿色信贷政策是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健康生活的重要保障;第二,贯彻绿色信贷政策是增强企业自觉守法能力,让其承担起社会责任的具体措施;第三,贯彻绿色信贷政策为规范地方政府行为,抑制地方保护主义,根除腐败营造契机;第四,贯彻绿色信贷政策是推动我国经济与自然与社会和谐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战略举措;第五,贯彻绿色信贷政策是确保信贷质量,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商业银行合法权益的积极措施。
2 贯彻绿色信贷政策,有利于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分析
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商业银行是政策执行的主角,但其是否认识到担任主角的意义非常重要。如果商业银行只从看得见的直接利益、现实利益观念出发,就会把贯彻绿色信贷政策当作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如果商业银行不仅仅把自己看作一个单纯的金融企业,而是社会的金融企业,是构成国家经济和社会基础的企业公民,那就不仅要对今天的经营行为负责,也要以今天的经营行为对明天负责。这样的金融企业在执行绿色信贷政策的时候,会发现更多的有利于自己生存发展的机会。因此,贯彻绿色信贷政策,对商业银行的生存发展有以下益处:
2.1 有利于商业银行规避金融风险,提高信贷质量。效益最大化和风险防范是金融机构贷款评估的重要原则,充分了解贷款企业环境信息,有助于金融机构及时准确地对贷款企业环境风险做出正确判断,从而有效化解信贷风险。
随着全球变暖,自然灾害的肆虐,贷款企业环境风险已经成为商业银行信贷的大忌。据全球金融界估计,1970~1979年气候性灾害给金融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大约为500亿美元,1988~1997年更剧增为3000亿美元。这些数据显示了环境破坏增加了银行业的经营风险,并危及银行业的可持续经营。在我国,“一些地区建设项目和企业的环境违法现象较为突出,因污染企业关停带来的信贷风险加大,已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那么,企业环境风险会给商业银行带来什么风险呢?
第一,责任风险。指的是银行因贷款给借款人,而借款人因污染土地被政府叫停破产,商业银行不但因此遭受直接的风险损失,并将损及其债权的收回,也因此可能招来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美国政府根据环境保护政策,在1980年提出了全面环境响应、补偿和负债法案。根据该法案,美国银行在审贷时应首先考虑环境政策,特别是与信贷风险相关的环境政策的银行。因为根据该法案,银行必须对客户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并支付修复成本。如果银行在审贷时没有责任风险意识,就有可能因该法案而破产。
我中国人民银行早在1995年就提出了绿色信贷的要求,但这项要求并未真正实施。从2007年6月开始,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三部门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根据国际“赤道原则”的主要精神代表国家联合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关于防范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以及《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等绿色信贷政策。针对这些绿色信贷政策,目前我国虽然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出台,但根据各国政府对企业污染环境责任的追究日益严格的发展趋势,作为企业经营背后融资支持的商业银行,理应对其出资支持的项目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社会影响承担责任。
第二,呆帐风险。这类风险反映了借款人的环境负债可能影响其偿付贷款能 力而造成的风险。由于政府环境管制日益严格,企业必须在环保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以满足政策要求,从而影响了借款人的现金流,继而影响其偿贷能力。如果贷款企业不遵守环保政策,就会面临罚款、支付治理成本、暂时或永久停业的结果,而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在承担责任风险的同时也面临着呆帐风险。
第三,名誉风险。反映的是商业银行因与环境问题投资关联而遭受的名誉损失。毋庸置疑,声誉与形象是银行最重要的“资产”。随着政府、监管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媒体对银行信贷政策关注程度的日渐提高,商业银行在贷款项目环境风险审查上有失谨慎而导致的环境及社会影响将会对银行的声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继而影响银行的市场价值和业务开展。
2.2 有助于培育商业银行员工的环保风险意识。我国实行银行分业经营政策,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于信贷。然而信贷业务存在较大风险,一旦接受信贷的企业发生经营风险,银行就会遭受损失。于是如何寻找优质客户资源,降低信贷风险就成为银行经营管理的重要任务。优质客户资源的最重要特征是具有较好的财务指标和经营状况,而以前,“双高”企业由于成本转嫁往往可以获得高额利润,从而成为商业银行竞相追逐的“优质客户”资源。但随着我国实行越来越严厉的环保政策,“双高”企业的成本不断上升,经营风险加大,盈利能力的持续性越来越值得怀疑。商业银行迫于自身经营需要,不得不重新考虑是否继续给“双高”企业提供信贷。
2.3 有利于商业银行提升信贷管理水平。为应对银行信贷中可能面临的环境风险,商业银行将环境标准纳入其整体信贷战略及贷款项目评估之中,并发展成风险管理体系,强调客户的环境风险和社会责任,作为绿色信贷尽职调查的基础,让绿色信贷成为逼迫企业必须为环境违法行为承担经济损失的监督工具。这相对于传统的贷款管理,绿色信贷管理的特殊之处在于把环境与社会责任融入到银行的贷款政策、贷款文化和贷款管理流程之中,这对于提升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水平有促进作用。
2.4 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推行包括绿色信贷在内的绿色金融服务和产品的益处表现在:一是商业银行拣出了风险客户,有助于其扩大市场份额获得竞争优势;二是客户的环境意识和社会责任提升,商业银行能够获得忠诚客户,其信誉(品牌形象)自然提升;三是得到国家与社会的信任,即能够获得国家更多的经营许可,又能够巩固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关系,这样,自然而然将提升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使其利润不断增长。
2.5 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信息成本。商业银行有效防范环保风险需要获得充分的相关信息。环保总局已经与银监会签订了“信息交流与共享协议”,建立国家环保部门与宏观经济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虽然目前的征信系统不健全,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信息系统,商业银行间也没有真正做到数据共享,環保部门发布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也常常缺乏广泛程度,但无论如何,信息系统正在不断完善,商业银行正确判断申请信贷企业的基础越来越坚实,从而为有效化解信贷风险提供了可能。
2.6 能够结商业银行带来金融创新契机。实行绿色信贷政策对我国银行业的金融创新将带来契机。商业银行应就此契机研究绿色信贷政策下的业务拓展,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如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推行绿色抵押等银行类环境金融产品。此外,银行还应该逐步实施绿色采购、能源效率、废弃物管理等良好管理实务策略。
3 接受国际赤道原则,担起“环保卫士”的社会责任
上述谈到赤道原则。其实,赤道原则不是一个国际条约,也没有形成一个国际组织,接受这些原则的金融机构无需加盟,也无需签订任何协议,只需各自宣布已经或将要建立与该原则一致的内部政策和程序即可。但商业银行一旦加入赤道原则,就意味着将来在信贷审核、风险管理流程等方面都要自觉自愿符合赤道原则标准,并要尽到审慎性核查义务。赤道原则的重要意义在于它第一次把项目融资中模糊的环境和社会标准明确化、具体化,为商业银行评估和管理涉及环境融资项目与社会风险提供了一个操作指南。截至2007年12月,采用“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已有56家,其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项目融资总额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总份额的80%以上。
实行绿色信贷政策,是我国政府首次利用赤道原则,对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作出要求,要求商业银行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其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对污染环境的企业实施经济融资惩罚。商业银行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中介角色,决定了其在可持续发展中的特殊地位,赤道原则或绿色信贷政策把环境与社会责任融八到银行信贷政策之中,这有利于社会发展,有益于人民健康生活,因此,商业银行应当准确理解和把握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这一基本国策,作好绿色信贷政策执行者的角色,充当“环保卫士”,承担起维护我国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社会责任,自觉改进和加强对节能环保领域的风险防范和金融服务。要求其在以后的信贷业务中,依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其对环境风险的识别能力。把强化环境监管与规范信贷管理紧密结合,把企业履行环保政策法规情况作为信贷管理的重要内容,把企业环境守法情况作为对企业贷款的前提条件。做到严格信贷审批,严格信贷执行过程中的管理。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不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对新建环保项目实施“三同时”管理。
总之,接受国际赤道原则,承担起环保卫士的社会责任,是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趋势,商业银行应当清楚自己的使命,并努力完成它。
参考文献
[1]张辉,《绿色信贷意义深远》[LO]中国环境报:2007—7—11。
[2]绿色骚乱事件,是企业污染环境没处理好,造成周边居民、孩子患癌症、铅中毒而引发的居民抗议事件,比如今年8月福建泉州患癌居民的抗议事件、还有往年的湖南、陕西和云南铅中毒事件。
[3]张辉,《绿色信贷意义深远》[LO]中国环境报:2007—7—11。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的《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
[5]张辉,《绿色信贷意义深远》[LO]中国环境报:2007—7—11。
[6]何德旭,《推行绿色信贷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答记者问。[LO]金融时报2007年12月10日。
[7]《赤道原则》[LO]中财网:2008—7—23。
[8]“三同时”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国家规定,在信贷管理中,把企业是否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是否经过环评审批,是否拥有排污许可证一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