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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媒体几乎每年都要亮出一个“中国作家富豪榜”,而每一年的“榜單”一出都要在整个文坛乃至国人中炸开锅。有说文学的纯净和清高受到侵害者,有攻击商业化者,有说榜上的没有几个算作家的,有把富豪作家和要饭作家相提并论的;当然,也有为“君子”不再“固穷”而欢欣鼓舞者。更有甚者,还有将“作家富豪榜”与前几年出现的“洪峰街头乞讨事件”和“黄辉乞求包养事件”相对照,以此彰显中国作家之间的贫富差距。
不管这张榜有多少水分,中国作家之间的贫富差距是肯定存在的,只不过,正如“童话大王”郑渊洁所说,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任何行业都存在这种现象,不要因为作家是一个特殊群体就另眼相看。”
许多人对进入前十位的作家大有微词,说什么作家富了就远离了民众,写不出好作品,并举出巴尔扎克、曹雪芹、萧红等旧时作家为例,得出“诗穷而后工”的结论。笔者以为,这种观点至少不完全正确。文学是只空灵的鸟,两翼系上金子,它就不可能高翔;但再空灵的鸟,也不能空着肚子飞翔。那个时代,作家们的穷更多是客观现实的无奈,曹雪芹绝非一定要“举家食粥酒常赊”才能写出传世的《红楼梦》。
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帕慕克,在获得1000万瑞典克朗(约合137万美元)诺奖奖金之前,已经是土耳其历史上“难得的在市场和评论界都成功的作家”,他的文字被译成40多种语言出版,获奖之后更是掀起了国际市场的“帕氏作品旋风”,帕慕克因此赚了个盆满钵溢,这并没妨碍他创作出高水平的文学作品。再看咱们中国,据说,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有名气的作家就远比常人富有。有专家研究表明,鲁迅当时的文章一般稿酬是千字3个大洋,有时千字5个大洋。可鲁迅那时写作之外还有其他谋生之道,比如做官员,当讲师、教授,后来经营版权,有高达20%的版税,属于“高收入阶层”是肯定的,日子非一般的富足也不存疑问。可有谁担心过,鲁迅先生“富豪”了,就搁笔写不出东西了?甚而“失掉作为作家最不该失去的底层感悟、思考方式还有立场”?
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梁永安认为,只要上榜作家不是通过雇用枪手等手段谋取利益的,那么他们赚的钱都是正大光明的辛苦钱,凭借自己的劳动上榜,应该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情。作家这一职业的特殊性只不过体现在其创造力上,“有些作家赚得多有些作家却比较穷,这完全是正常现象。和所有行业都一样,这实在没什么可奇怪的。”
在商品经济社会,文学作品说到底也是商品,也要通过交换实现其价值;作家们能够登上富豪榜,说明其著作比一般作家的作品更多获得市场的承认,对社会的贡献更大,应当得到价值肯定。真正的文学,要占据的是精神的高地,要引领的是人的灵魂;但占据得是否成功,引领得是否有效,恰恰需要市场的检验,需要读者的认可。“下里巴人”,并不全是媚俗,同样包含着提升公众素质的努力;“阳春白雪”,也并不全是高雅,同样暗含着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单以印数论英雄,固然过于急功近利;非要无视印数以显清高,又何尝不是一种脚不落地的迂腐?
“文学是寂寞者的事业”,这话说得不错;“文学的作用不只是赚取稿费”,这话也没错。但千万别忘了,文学的创造者也是人。人生最重要的是生存。“没有生存之虞的人生是没有代表性的人生”(王蒙语)。文学的动机固然应该是责任心,但文学的最原始的动机也包括生存。茅盾不为生存,能在短短时间内拿出包括《幻灭》《动摇》《追求》的《蚀》三部曲?连茅盾自己也承认,当时“无以为生,就以写文章来维持生活”。可见,生存的压力,也是创作的动力。
只要不违背一个作家应有的良知,笔者以为,你赚的钱越多,证明你在文学上就越成功。
正常情况下,作家要想成为百万富翁或者千万富翁还是比较困难的。从上榜作家的收入排名来说,《财经时报》的这张榜单是根据“发行册数×定价×版税率”的公式计算而来。资深出版人李孝国指出,作家最后所得的稿费只和销售册数有关,与发行册数无关,换句话说,发行了很多,但最后卖得很少,作家也得不到多少钱。再说,现在的书价虚高也是实际情况,作为读者,我们经常以半价甚至四成的价格购书。所以,这富豪榜里的数据至少有一些是虚夸的成分。
要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这当然包括作家创造的财富;要全面建设一个惠及十几亿人的小康社会,当然也要惠及才学、资质都不弱于众人的作家;要构建一个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当然也要允许并且鼓励作家们致富。
与国外作家相比,中国的“富豪”作家可以称得上“寒酸”二字。《哈利·波特7》的作者罗琳,从在2005年《哈利·波特6》上架后的24小时里,光在美国境内就卖掉690万册的数据看来,《哈利·波特7》的销售量在第一天就达到700万册问题不大,因为《哈利·波特7》光亚马逊网站在美国预定就有200万册。按照34.99美元的定价、10%的版税计算,罗琳7月21日一天的收入就有249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85亿元。罗琳一天凭借一本书赚的钱,余秋雨至少要130年才能赶上。据俄罗斯《观点商报》报道,2005年《达·芬奇密码》作者布朗每分钟收入167美元,《哈里·波特》作者罗琳每分钟赚143美元,这种赚钱速度对普通大众来说已经是天文数字了,可与高居赚钱速度排行榜首位的比尔·盖茨每分钟收入6659美元的速度相比,竟然还有40倍左右的差距。
实际上,中国作家富豪榜前25名近10年版税总收入加起来也不过1.5亿元人民币。
著名出版人路金波说,中国作家在各个行业中是最穷的,我们的体育、商业、艺术等行业中的精英人物和国外同行的收入差距不大,但就是作家不行。事实上,目前国内绝大多数作家的作品,超过3万册可以称畅销,印数超过十万的寥若晨星,上百万的更是屈指可数。有些知名度不高的作家,即使著作有幸出版,销量也极其有限。很多专业作家靠作协等有关部门养着,每月领取1千元左右的生活津贴,其余靠稿酬维持生存。所以事实上,当代中国,更多的作家是处于贫困线上甚至线下。
当然,那些在寂寞中践行“立德、立言”的默默无闻的作家,他们同样也在创作着许多优秀的、可以赢得读者喜爱的作品,可能只是因为目前中国的市场机制、出版机制和作家自身机遇等原因,他们还无法致富。所以,梁永安教授同时还指出,不仅要有富豪榜,最好还要有贫穷榜,让大众不仅看到作家风光,也要看到作家生活艰辛的一面,这样才能真正展现当代中国作家的生存状态。
其实从文学的本质属性看,文学作品的自身价值取决于该作品的思想内涵、精神指向、艺术水准、表现方法、继承创新等,和版税多少、发行多少等没有必然的联系。一个作家的成功和价值,也归属于他创作的作品是否是精品力作,是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而和他积聚的财富多少无关。
但是不应说作家就该“固穷”,作家也是一种职业(尽管它大多时候都以“业余爱好”的形式出现),为此职业付出劳动,就该获得报酬。而所获报酬的多寡,目前与其受众数量成正比,这也无可厚非,商业自有商业的逻辑,没有无缘无故的畅销,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滞销。
有“一夜暴富”的商人,有“一夜暴富”的画家、歌手,也该有“一夜暴富”的作家。他们“一夜暴富”的背后,更多地沉积着辛酸的血泪,以及艰苦卓绝的劳动。
如果作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双丰收,岂不更能证明作家的成功?“文豪”何以就不能成为“富豪”呢?
不管这张榜有多少水分,中国作家之间的贫富差距是肯定存在的,只不过,正如“童话大王”郑渊洁所说,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任何行业都存在这种现象,不要因为作家是一个特殊群体就另眼相看。”
许多人对进入前十位的作家大有微词,说什么作家富了就远离了民众,写不出好作品,并举出巴尔扎克、曹雪芹、萧红等旧时作家为例,得出“诗穷而后工”的结论。笔者以为,这种观点至少不完全正确。文学是只空灵的鸟,两翼系上金子,它就不可能高翔;但再空灵的鸟,也不能空着肚子飞翔。那个时代,作家们的穷更多是客观现实的无奈,曹雪芹绝非一定要“举家食粥酒常赊”才能写出传世的《红楼梦》。
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帕慕克,在获得1000万瑞典克朗(约合137万美元)诺奖奖金之前,已经是土耳其历史上“难得的在市场和评论界都成功的作家”,他的文字被译成40多种语言出版,获奖之后更是掀起了国际市场的“帕氏作品旋风”,帕慕克因此赚了个盆满钵溢,这并没妨碍他创作出高水平的文学作品。再看咱们中国,据说,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有名气的作家就远比常人富有。有专家研究表明,鲁迅当时的文章一般稿酬是千字3个大洋,有时千字5个大洋。可鲁迅那时写作之外还有其他谋生之道,比如做官员,当讲师、教授,后来经营版权,有高达20%的版税,属于“高收入阶层”是肯定的,日子非一般的富足也不存疑问。可有谁担心过,鲁迅先生“富豪”了,就搁笔写不出东西了?甚而“失掉作为作家最不该失去的底层感悟、思考方式还有立场”?
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梁永安认为,只要上榜作家不是通过雇用枪手等手段谋取利益的,那么他们赚的钱都是正大光明的辛苦钱,凭借自己的劳动上榜,应该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情。作家这一职业的特殊性只不过体现在其创造力上,“有些作家赚得多有些作家却比较穷,这完全是正常现象。和所有行业都一样,这实在没什么可奇怪的。”
在商品经济社会,文学作品说到底也是商品,也要通过交换实现其价值;作家们能够登上富豪榜,说明其著作比一般作家的作品更多获得市场的承认,对社会的贡献更大,应当得到价值肯定。真正的文学,要占据的是精神的高地,要引领的是人的灵魂;但占据得是否成功,引领得是否有效,恰恰需要市场的检验,需要读者的认可。“下里巴人”,并不全是媚俗,同样包含着提升公众素质的努力;“阳春白雪”,也并不全是高雅,同样暗含着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单以印数论英雄,固然过于急功近利;非要无视印数以显清高,又何尝不是一种脚不落地的迂腐?
“文学是寂寞者的事业”,这话说得不错;“文学的作用不只是赚取稿费”,这话也没错。但千万别忘了,文学的创造者也是人。人生最重要的是生存。“没有生存之虞的人生是没有代表性的人生”(王蒙语)。文学的动机固然应该是责任心,但文学的最原始的动机也包括生存。茅盾不为生存,能在短短时间内拿出包括《幻灭》《动摇》《追求》的《蚀》三部曲?连茅盾自己也承认,当时“无以为生,就以写文章来维持生活”。可见,生存的压力,也是创作的动力。
只要不违背一个作家应有的良知,笔者以为,你赚的钱越多,证明你在文学上就越成功。
正常情况下,作家要想成为百万富翁或者千万富翁还是比较困难的。从上榜作家的收入排名来说,《财经时报》的这张榜单是根据“发行册数×定价×版税率”的公式计算而来。资深出版人李孝国指出,作家最后所得的稿费只和销售册数有关,与发行册数无关,换句话说,发行了很多,但最后卖得很少,作家也得不到多少钱。再说,现在的书价虚高也是实际情况,作为读者,我们经常以半价甚至四成的价格购书。所以,这富豪榜里的数据至少有一些是虚夸的成分。
要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这当然包括作家创造的财富;要全面建设一个惠及十几亿人的小康社会,当然也要惠及才学、资质都不弱于众人的作家;要构建一个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当然也要允许并且鼓励作家们致富。
与国外作家相比,中国的“富豪”作家可以称得上“寒酸”二字。《哈利·波特7》的作者罗琳,从在2005年《哈利·波特6》上架后的24小时里,光在美国境内就卖掉690万册的数据看来,《哈利·波特7》的销售量在第一天就达到700万册问题不大,因为《哈利·波特7》光亚马逊网站在美国预定就有200万册。按照34.99美元的定价、10%的版税计算,罗琳7月21日一天的收入就有249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85亿元。罗琳一天凭借一本书赚的钱,余秋雨至少要130年才能赶上。据俄罗斯《观点商报》报道,2005年《达·芬奇密码》作者布朗每分钟收入167美元,《哈里·波特》作者罗琳每分钟赚143美元,这种赚钱速度对普通大众来说已经是天文数字了,可与高居赚钱速度排行榜首位的比尔·盖茨每分钟收入6659美元的速度相比,竟然还有40倍左右的差距。
实际上,中国作家富豪榜前25名近10年版税总收入加起来也不过1.5亿元人民币。
著名出版人路金波说,中国作家在各个行业中是最穷的,我们的体育、商业、艺术等行业中的精英人物和国外同行的收入差距不大,但就是作家不行。事实上,目前国内绝大多数作家的作品,超过3万册可以称畅销,印数超过十万的寥若晨星,上百万的更是屈指可数。有些知名度不高的作家,即使著作有幸出版,销量也极其有限。很多专业作家靠作协等有关部门养着,每月领取1千元左右的生活津贴,其余靠稿酬维持生存。所以事实上,当代中国,更多的作家是处于贫困线上甚至线下。
当然,那些在寂寞中践行“立德、立言”的默默无闻的作家,他们同样也在创作着许多优秀的、可以赢得读者喜爱的作品,可能只是因为目前中国的市场机制、出版机制和作家自身机遇等原因,他们还无法致富。所以,梁永安教授同时还指出,不仅要有富豪榜,最好还要有贫穷榜,让大众不仅看到作家风光,也要看到作家生活艰辛的一面,这样才能真正展现当代中国作家的生存状态。
其实从文学的本质属性看,文学作品的自身价值取决于该作品的思想内涵、精神指向、艺术水准、表现方法、继承创新等,和版税多少、发行多少等没有必然的联系。一个作家的成功和价值,也归属于他创作的作品是否是精品力作,是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而和他积聚的财富多少无关。
但是不应说作家就该“固穷”,作家也是一种职业(尽管它大多时候都以“业余爱好”的形式出现),为此职业付出劳动,就该获得报酬。而所获报酬的多寡,目前与其受众数量成正比,这也无可厚非,商业自有商业的逻辑,没有无缘无故的畅销,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滞销。
有“一夜暴富”的商人,有“一夜暴富”的画家、歌手,也该有“一夜暴富”的作家。他们“一夜暴富”的背后,更多地沉积着辛酸的血泪,以及艰苦卓绝的劳动。
如果作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双丰收,岂不更能证明作家的成功?“文豪”何以就不能成为“富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