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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较为迅猛,但也存在一定的公司治理问题,包括股权过于集中、公司治理制衡机制不健全、董事会履职不充分等。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历史形成的地方政府与城市商业银行在投资及经营等方面的多种联系,又有城市商业银行对现代公司制度的理解不够深入从而导致仅有公司之“形”,而无公司之“神”。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分散股权,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其次应当构建董事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等在内的多层次治理制衡机制,还应当采取措施给予董事、监事以有效的履职约束与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