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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全面实施不仅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得到了一定提高,而且還有效控制和防范了一些徇私舞弊、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要想保证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全面实施后的成绩必须重视监管工作。本文就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后财政监督进行了讨论,不仅阐述了相关概念和成绩,还提出了一些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完善措施以达到提高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质量的目的。
关键词:乡镇;会计集中核算;财政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3-000-01
一、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和财政监督的相关概念
会计集中核算是指在机关和事业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基础上,取消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岗位,只设置报账员岗位,地方财政部门采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的形式集中办理各个单位的各项会计业务。财政监督是指监督部门严格按照财政政策、计划、制度的要求对各单位的财政活动进行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审核、检查、制裁等各项活动。
二、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取得的成绩
近些年来,我国乡镇全面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之后主要取得了以下几点成绩:第一,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乡镇会计集中核算的实施使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得以充分体现,确保财政资金能够用到实处,切实提高财政整体运行效益;第二,促进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的提升。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会计业务进行统一核算使一些信息得以公开,有效控制和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单位会计核算管理上漏洞“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等违法乱纪活动的发生;第三,扼制了浪费现象。由于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一些单位只注重资金使用,很少考虑资金是否出现浪费,导致一部分单位资产重复购置现象严重。而实现会计集中核算则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控制浪费;第四,促进各个单位树立正确的资金使用意识。会计集中核算不仅能促进统管单位在工作中不断探索解决问题新途径和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而且还能够提高各单位对财务核算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对会计工作顺利开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后财政监督上存在的问题
(一)票据审核难度加大
会计核算中心在对乡镇或村委提供的票据进行审核监督时只能对这些票据的真伪进行审核,无法了解和掌握这些票据的具体经济事由,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一些不符合规定票据报销的情况。更甚者为了能够获取非法利益直接虚构经济事由,将财政拨款收入到自己的口袋中。而监督部门由于难以深入到乡镇或村委会中去了解,导致财政资金流失和浪费等问题频发。
(二)支出控制难度大
乡镇实现会计集中核算之后都在预算指标的基础之上进行审批和拨付,但是很多地区都存在着会计核算中心在审批和拨付过程中支出控制难度大的现象。现阶段,会计核算中心在报账审批时工作侧重点在于审查报账的手续和程序,这样做虽然能够有效控制一些不合理的支出款项等,但是不能保证审批结果与预算指标以及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仅办公用品购置费、设备仪器维修费以及会务费等支出所涉及的内容较为宽泛,内容过于繁多琐碎,控制难度很大。而且在对一些工程量大、耗时过长的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支出控制方面,由于会计核算中心本身任务量就大,根本没有能力采用实时监控方式进行监督,只能够根据单位所上报的信息材料开展工作,这样就有可能出现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与预期目标相差甚远的情况。
(三)难以实现全面监督
乡镇地区在实施集中核算之后各方的角色发生了一定变化,原先由单位和村委会负责的会计核算工作由会计核算中心接手,而单位和村委会只负责出纳和报账工作。会计核算中心在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监督过程中会计核算中心只能够通过单位和村委会上报的材料开展工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难以全面实现对乡镇事业单位以及村委会的监督。
四、关于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后财政监督的几点建议
(一)重视乡镇财务预算管理
要想财政监督工作顺利开展,会计核算中心等相关部门必须重视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积极构建并完善乡镇事业单位及村委会的管理约束机制。这样不仅能够进一步规范其财务预算和决算管理工作,还能够降低支出的盲目性。具体做法是会计核算中心等相关部门要求单位或村委在年预算编制时通过会议等方式先行对预算的合理性进行讨论和决议,然后上报。如果单位或村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预算项目超支或计划外费用的情况,必须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则要对这些费用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调查,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并在年终总结单位或村委的预算执行情况,对比分析预算计划和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差距,要求单位或村委及时对不合理之处进行调整,充分发挥预算监督职能。
(二)加大对财政支出的监管力度
首先,加大对财政支出票据的审查力度。会计核算中心应当向上级申请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对乡镇事业单位和村委所提供的票据进行审核,不仅要监督检查票据的真伪,而且还可以通过实地调查、抽查等方式了解和掌握经济事由的真实性、合理性,从源头上控制和防范虚开票据套取资金情况的发生;其次,对大额支出要实现实时跟踪监督。一些公共设施采购、施工等项目所拨付的专项资金,由于所涉及到的资金数额较大,会计核算中心必须要求单位定期反馈资金使用情况并采取多方调查形式对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加大“三资”管理力度
会计核算中心的相关部门以及单位应当相互配合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不仅要积极制定重大事项、重大工程决策制度,还要充分集合自身实际情况对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和盘点,对于发生变化的资产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同时,还可以采取“三资”管理工作考核的方式,将乡镇各级干部的绩效与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工作成果相挂钩,出现问题要落实到个人,对于一些工作做得好的人员要给予一定奖励。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领导干部对“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视度,提高其对此项工作的主观能动性,间接促进集体资产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1]姚红芹.浅议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后的财政监管[J].现代商业,2011(8).
[2]曾祥华.浅析会计集中核算下如何加强会计监督[J].财经界,2012(4).
[3]赵昊骏.关于完善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及地方税制的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2012(5).
关键词:乡镇;会计集中核算;财政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3-000-01
一、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和财政监督的相关概念
会计集中核算是指在机关和事业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基础上,取消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岗位,只设置报账员岗位,地方财政部门采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的形式集中办理各个单位的各项会计业务。财政监督是指监督部门严格按照财政政策、计划、制度的要求对各单位的财政活动进行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审核、检查、制裁等各项活动。
二、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取得的成绩
近些年来,我国乡镇全面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之后主要取得了以下几点成绩:第一,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乡镇会计集中核算的实施使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得以充分体现,确保财政资金能够用到实处,切实提高财政整体运行效益;第二,促进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的提升。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会计业务进行统一核算使一些信息得以公开,有效控制和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单位会计核算管理上漏洞“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等违法乱纪活动的发生;第三,扼制了浪费现象。由于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一些单位只注重资金使用,很少考虑资金是否出现浪费,导致一部分单位资产重复购置现象严重。而实现会计集中核算则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控制浪费;第四,促进各个单位树立正确的资金使用意识。会计集中核算不仅能促进统管单位在工作中不断探索解决问题新途径和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而且还能够提高各单位对财务核算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对会计工作顺利开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后财政监督上存在的问题
(一)票据审核难度加大
会计核算中心在对乡镇或村委提供的票据进行审核监督时只能对这些票据的真伪进行审核,无法了解和掌握这些票据的具体经济事由,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一些不符合规定票据报销的情况。更甚者为了能够获取非法利益直接虚构经济事由,将财政拨款收入到自己的口袋中。而监督部门由于难以深入到乡镇或村委会中去了解,导致财政资金流失和浪费等问题频发。
(二)支出控制难度大
乡镇实现会计集中核算之后都在预算指标的基础之上进行审批和拨付,但是很多地区都存在着会计核算中心在审批和拨付过程中支出控制难度大的现象。现阶段,会计核算中心在报账审批时工作侧重点在于审查报账的手续和程序,这样做虽然能够有效控制一些不合理的支出款项等,但是不能保证审批结果与预算指标以及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仅办公用品购置费、设备仪器维修费以及会务费等支出所涉及的内容较为宽泛,内容过于繁多琐碎,控制难度很大。而且在对一些工程量大、耗时过长的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支出控制方面,由于会计核算中心本身任务量就大,根本没有能力采用实时监控方式进行监督,只能够根据单位所上报的信息材料开展工作,这样就有可能出现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与预期目标相差甚远的情况。
(三)难以实现全面监督
乡镇地区在实施集中核算之后各方的角色发生了一定变化,原先由单位和村委会负责的会计核算工作由会计核算中心接手,而单位和村委会只负责出纳和报账工作。会计核算中心在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监督过程中会计核算中心只能够通过单位和村委会上报的材料开展工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难以全面实现对乡镇事业单位以及村委会的监督。
四、关于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后财政监督的几点建议
(一)重视乡镇财务预算管理
要想财政监督工作顺利开展,会计核算中心等相关部门必须重视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积极构建并完善乡镇事业单位及村委会的管理约束机制。这样不仅能够进一步规范其财务预算和决算管理工作,还能够降低支出的盲目性。具体做法是会计核算中心等相关部门要求单位或村委在年预算编制时通过会议等方式先行对预算的合理性进行讨论和决议,然后上报。如果单位或村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预算项目超支或计划外费用的情况,必须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则要对这些费用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调查,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并在年终总结单位或村委的预算执行情况,对比分析预算计划和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差距,要求单位或村委及时对不合理之处进行调整,充分发挥预算监督职能。
(二)加大对财政支出的监管力度
首先,加大对财政支出票据的审查力度。会计核算中心应当向上级申请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对乡镇事业单位和村委所提供的票据进行审核,不仅要监督检查票据的真伪,而且还可以通过实地调查、抽查等方式了解和掌握经济事由的真实性、合理性,从源头上控制和防范虚开票据套取资金情况的发生;其次,对大额支出要实现实时跟踪监督。一些公共设施采购、施工等项目所拨付的专项资金,由于所涉及到的资金数额较大,会计核算中心必须要求单位定期反馈资金使用情况并采取多方调查形式对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加大“三资”管理力度
会计核算中心的相关部门以及单位应当相互配合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不仅要积极制定重大事项、重大工程决策制度,还要充分集合自身实际情况对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和盘点,对于发生变化的资产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同时,还可以采取“三资”管理工作考核的方式,将乡镇各级干部的绩效与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工作成果相挂钩,出现问题要落实到个人,对于一些工作做得好的人员要给予一定奖励。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领导干部对“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视度,提高其对此项工作的主观能动性,间接促进集体资产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1]姚红芹.浅议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后的财政监管[J].现代商业,2011(8).
[2]曾祥华.浅析会计集中核算下如何加强会计监督[J].财经界,2012(4).
[3]赵昊骏.关于完善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及地方税制的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