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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方面,仍然存在着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不明确、总体保障水平偏低、农民教育负担较重等突出问题。2005年11月23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笔者就这一重要《通知》谈几点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