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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的制造主要在互联网公众账号或者社交门户网站实现,其传播则主要通过微信、QQ等进行。网络舆论主体一般具有表达负面偏见,显示话语权,追求共同利益或情感,释放偏执、不满情绪,集体无意识盲从或集体狂欢等六个方面的传播心理。为此,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以下策略引导“涉警”网络舆论:有效建设和占领网络舆论传播阵地;及时据实发布系统信息、依法释疑解惑;充分把握网络舆论传播主体的心理、情绪规律;积极挖掘网络舆论领袖和网络推手的正面引导作用;善于制造正能量舆论化解网民的负面心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