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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省、市两级院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下发以来,辽宁省北镇市检察院从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入手,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放权的同时强化内部监督,为提高案件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该院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结合上级院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并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制定了《北镇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質量内部监督管理规定》。该规定将内部监督细化规定到监督范围、时间节点、监督方式、监管留痕、数量控制、监督内容、检务督查、党组领导、质效评价等方面。在激发员额检察官自主办案能力和动力的同时,强化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检察长、检委会、院党组对于几类重点案件的管控,重在发挥集体智慧,压实责任担当,确保案件“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时,该机制将管控举措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并形成常态。由案管部门每周对检察官办案情况进行统计后报检察长审阅,检察长每两周针对案件审查情况及进度开展调度问询,避免出现因人为原因拖延办案时间、影响案件质量的情况,督促检察官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审结率。(文/刘天凤)
该院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结合上级院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并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制定了《北镇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質量内部监督管理规定》。该规定将内部监督细化规定到监督范围、时间节点、监督方式、监管留痕、数量控制、监督内容、检务督查、党组领导、质效评价等方面。在激发员额检察官自主办案能力和动力的同时,强化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检察长、检委会、院党组对于几类重点案件的管控,重在发挥集体智慧,压实责任担当,确保案件“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时,该机制将管控举措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并形成常态。由案管部门每周对检察官办案情况进行统计后报检察长审阅,检察长每两周针对案件审查情况及进度开展调度问询,避免出现因人为原因拖延办案时间、影响案件质量的情况,督促检察官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审结率。(文/刘天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