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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重于形式”是《国际会计准则》的一项会计核算基本原则,同时在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六条也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譬如以融资租赁的形式租入固定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来讲承租企业并未拥有其所有权,但是从实质上来看,承租企业已经控制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及受益权。所以在会计核算上,承租企业应将其视为企业的资产核算,否则其最终结果将不利于,甚至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