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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有人问我,ISO 26000社会责任工作组的组织结构是什么样的,工作组是怎么工作的等等。其实,这也确实是ISO 26000组非常有意思的一个方面。应该说,相比工作组承担的任务,工作组组织体系显得相当复杂,以至于許多参加工作组的专家也常把工作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当做调侃的话题。
ISO工作组的组织结构看似简单,若想一下说清楚还挺不容易。像許多国际磋商机制一样,ISO 26000工作组也有正式组织架构和非正式磋商活动。正式组织架构包括了利益相关方组和管理体系。除此以外,大量的非正式磋商机制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决定了标准起草进程。
利益相关方组的基本概念和工作规则
利益相关方组是ISO 26000工作组独有的形式和基本的组成要素。按ISO 26000的说法,“本国际标准是采用多利益相关方参与的方式制定的”,就是指在这个独特的专家分组下的工作方式。工作组分为六个利益相关方组(政府组、企业组、工人组、消费者组、非政府组和标准服务研究及其它组(SSRO)),每个成员国按照六个利益相关方组别的划分,最多可派遣六位专家参加工作组,同时可相应地派遣六位观察员(后来又允許增加一位国家标准机构官员)。
多数发达国家都足额派出了专家和观察员,而发展中国家除中国外都未能足额派出专家,中国也仅是到最后两次会议才用足了名额。实际上,多数参加工作组的发展中国家都仅派出了一两个专家参加。由于工作组同时召开多个分组会,一两个专家根本无法有效参加工作组的所有会议,甚至无法参加召开时间冲突的一些关键会议,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发展中国家在起草工作中发挥作用。所以,虽然ISO和工作组都一再强调工作组的发展中国家参与,但实际上,发挥作用的基本都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起到作用相当有限。而一些来自发展中国家非政府组织专家的参与,更像是对某些发达国家观点的呼应,这就更消弱了发展中国家参与的实际效果。
按照工作规则,工作组的重要决定,都要经过各利益相关方组的认可;所有次级工作组成员及其领导层人员,都需要利益相关方组选举推荐。同时,一些利益相关方组还就某些议题形成统一立场,在大会发言表达或与领导层进行沟通。从这个意义上说,利益相关方组是ISO 26000工作组的基本工作元素,在工作组的工作机制中发挥的作用很独特。
不同利益相关方组的作用和贡献
非政府组
非政府组人数虽不是最多,但自认占据了道德制高点,诉求比较明确,组内对关键问题都有统一立场,发言具有攻击性,在整个标准制订过程中显得比较强硬。而且工作组不少比较活跃、甚至知名人物都属非政府组,因此在各个方向的出击都比较积极,很多条款都明显烙上了他们的痕迹。非政府组在参加讨论中显得很团结,无论在全体会议还是分组会议上,只要有非政府组专家发言,必有同组的人出面附和,一旦遇到不同意见,则群起而攻之,形成场面上的多数。
非政府组一直是打着社会责任的旗号拔高ISO 26000的要求,其实他们也是在利用这点暗度陈仓争取自己的利益。在会议讨论中,非政府组的专家反复提醒要尊重社会责任的发展历史,要在ISO 26000标准正文中直接列举一些有影响的现行社会责任标准等等。这种策略的结果就是最终在附件中列入了一长串社会责任领域的非政府组织名单。而进入这个名单,也就意味着这些组织在与其它组织的生存竞争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
第五章关于利益相关方沟通部分,是非政府组全力捍卫的另一个重点。这章中利益相关方的识别沟通部分,用了很大的篇幅进行细节的描述,而且内容与其它部分多有重复。在讨论过程中不少专家都提出,相关内容在不同地方多次出现,許多描述过于繁冗没有必要。但主持这一部分讨论的恰是来自非政府组的巴西专家,在他的主持引导下,讨论就变成了赋予非政府组织机会甚至权利的竞赛,凡是符合非政府组织介入的提议就尽量扩展,而提倡删减的发言就被忽视。于是,关于利益相关方的内容就不断被拉长,非政府组织的机会也明显增加。
非政府组的工作方式也引起許多专家的反感,来自以色列的非政府组专家塔米在一封给专家们的信中指出:“这个进程(指ISO 26000起草工作)很显然被一些势力绑架了,他们有很强的政治/利益影响力而其他人则在似乎民主的进程中被忽视了”。这封信实际上不仅是给工作组整体工作方式的评价,更是对非政府组工作方式的评价。
企业组
企业组在工作组的表现似乎更多的是防御性的,也就是说面对非政府组的指责批评,他们更多地是进行说明和反驳。如果说非政府组是工作组极端的一极,那么企业组就是与非政府组相对应的另外一极。这一级的作用保证了工作组的大体平衡,使档不至于走极端。国际雇主组织在国际标准化组织最初讨论制定社会责任标准时就起到了平衡作用,特别是在推动管委会做出决议,确认标准性质的几个原则方面发挥了极为关键的作用(决议规定,ISO 26000是指南不是认证标准、不用于三方认证、不是管理体系)。在工作组的讨论过程中,企业组也在多个关键点起到了平衡作用。说来可悲,工作组的很多关键内容不是凭会场讨论确定的,而是由关方面幕后交易确定的,而在这种交易中企业组与非政府组的交易格外重要。工作组档起草中的很多关键点都是这两个组私下交易达成一致后,在会上走过场讨论通过。
工人组和消费者组
工人组和消费者组每次参加会议的人数都是最少的,但来自这两个组的专家也是非常活跃。在多数情况下,这两个组往往与非政府组结成同盟,在会上形成相当强大的声音和阵势。而这两个组在关键时刻的表态,有时能确能最后决定会议的走向。例如,工作组小组会讨论中国专家提出的差异性原则时,工人组最后还是表态认可了会议主席提出的妥协方案,使会议及时结束。
标准服务研究组
标准服务研究组(SSRO)是各组中专家人数最多的。但专家中有的来自国家标准局,还有的来自标准制定机构、服务机构和研究机构等等。由于专家背景比较复杂观点不一,这个组的声音反倒比较凌乱,在所有问题上都不容易形成统一的小组立场。因此这个组的组内会议更多的是通告工作组信息,选举相关岗位人员,向领导层传达工作组专家的意见等等。我当这个组的主席期间,有一个加拿大的专家曾质问,其它组都有全组统一立场到大会表达,为什么SSRO组没有。实际上,虽然这个组也曾呼吁过要在一些问题上统一发言,但实际上基本没做到。
政府组
相对而言,政府组是“最沉默”的一个组。多数情况下政府组的立场都不是很明确,更谈不上强烈。除了欧洲国家的政府组专家外,多数国家的政府组专家也很少发言。似乎他们的意图更多的是通过其它途径表达。但也有几次比较明显的例外,其中美国和加拿大代表对这个标准在国际贸易争端中的作用问题的发言及建议案文,引起了较多讨论和关注,并最终形成比较明确的条款,避免了这个标准今后被用于国际贸易争端的后果。
应该说,不论如何参与标准起草工作,六个利益相关方组都为标准的最终完成做出了相应的贡献。
ISO工作组的组织结构看似简单,若想一下说清楚还挺不容易。像許多国际磋商机制一样,ISO 26000工作组也有正式组织架构和非正式磋商活动。正式组织架构包括了利益相关方组和管理体系。除此以外,大量的非正式磋商机制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决定了标准起草进程。
利益相关方组的基本概念和工作规则
利益相关方组是ISO 26000工作组独有的形式和基本的组成要素。按ISO 26000的说法,“本国际标准是采用多利益相关方参与的方式制定的”,就是指在这个独特的专家分组下的工作方式。工作组分为六个利益相关方组(政府组、企业组、工人组、消费者组、非政府组和标准服务研究及其它组(SSRO)),每个成员国按照六个利益相关方组别的划分,最多可派遣六位专家参加工作组,同时可相应地派遣六位观察员(后来又允許增加一位国家标准机构官员)。
多数发达国家都足额派出了专家和观察员,而发展中国家除中国外都未能足额派出专家,中国也仅是到最后两次会议才用足了名额。实际上,多数参加工作组的发展中国家都仅派出了一两个专家参加。由于工作组同时召开多个分组会,一两个专家根本无法有效参加工作组的所有会议,甚至无法参加召开时间冲突的一些关键会议,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发展中国家在起草工作中发挥作用。所以,虽然ISO和工作组都一再强调工作组的发展中国家参与,但实际上,发挥作用的基本都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起到作用相当有限。而一些来自发展中国家非政府组织专家的参与,更像是对某些发达国家观点的呼应,这就更消弱了发展中国家参与的实际效果。
按照工作规则,工作组的重要决定,都要经过各利益相关方组的认可;所有次级工作组成员及其领导层人员,都需要利益相关方组选举推荐。同时,一些利益相关方组还就某些议题形成统一立场,在大会发言表达或与领导层进行沟通。从这个意义上说,利益相关方组是ISO 26000工作组的基本工作元素,在工作组的工作机制中发挥的作用很独特。
不同利益相关方组的作用和贡献
非政府组
非政府组人数虽不是最多,但自认占据了道德制高点,诉求比较明确,组内对关键问题都有统一立场,发言具有攻击性,在整个标准制订过程中显得比较强硬。而且工作组不少比较活跃、甚至知名人物都属非政府组,因此在各个方向的出击都比较积极,很多条款都明显烙上了他们的痕迹。非政府组在参加讨论中显得很团结,无论在全体会议还是分组会议上,只要有非政府组专家发言,必有同组的人出面附和,一旦遇到不同意见,则群起而攻之,形成场面上的多数。
非政府组一直是打着社会责任的旗号拔高ISO 26000的要求,其实他们也是在利用这点暗度陈仓争取自己的利益。在会议讨论中,非政府组的专家反复提醒要尊重社会责任的发展历史,要在ISO 26000标准正文中直接列举一些有影响的现行社会责任标准等等。这种策略的结果就是最终在附件中列入了一长串社会责任领域的非政府组织名单。而进入这个名单,也就意味着这些组织在与其它组织的生存竞争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
第五章关于利益相关方沟通部分,是非政府组全力捍卫的另一个重点。这章中利益相关方的识别沟通部分,用了很大的篇幅进行细节的描述,而且内容与其它部分多有重复。在讨论过程中不少专家都提出,相关内容在不同地方多次出现,許多描述过于繁冗没有必要。但主持这一部分讨论的恰是来自非政府组的巴西专家,在他的主持引导下,讨论就变成了赋予非政府组织机会甚至权利的竞赛,凡是符合非政府组织介入的提议就尽量扩展,而提倡删减的发言就被忽视。于是,关于利益相关方的内容就不断被拉长,非政府组织的机会也明显增加。
非政府组的工作方式也引起許多专家的反感,来自以色列的非政府组专家塔米在一封给专家们的信中指出:“这个进程(指ISO 26000起草工作)很显然被一些势力绑架了,他们有很强的政治/利益影响力而其他人则在似乎民主的进程中被忽视了”。这封信实际上不仅是给工作组整体工作方式的评价,更是对非政府组工作方式的评价。
企业组
企业组在工作组的表现似乎更多的是防御性的,也就是说面对非政府组的指责批评,他们更多地是进行说明和反驳。如果说非政府组是工作组极端的一极,那么企业组就是与非政府组相对应的另外一极。这一级的作用保证了工作组的大体平衡,使档不至于走极端。国际雇主组织在国际标准化组织最初讨论制定社会责任标准时就起到了平衡作用,特别是在推动管委会做出决议,确认标准性质的几个原则方面发挥了极为关键的作用(决议规定,ISO 26000是指南不是认证标准、不用于三方认证、不是管理体系)。在工作组的讨论过程中,企业组也在多个关键点起到了平衡作用。说来可悲,工作组的很多关键内容不是凭会场讨论确定的,而是由关方面幕后交易确定的,而在这种交易中企业组与非政府组的交易格外重要。工作组档起草中的很多关键点都是这两个组私下交易达成一致后,在会上走过场讨论通过。
工人组和消费者组
工人组和消费者组每次参加会议的人数都是最少的,但来自这两个组的专家也是非常活跃。在多数情况下,这两个组往往与非政府组结成同盟,在会上形成相当强大的声音和阵势。而这两个组在关键时刻的表态,有时能确能最后决定会议的走向。例如,工作组小组会讨论中国专家提出的差异性原则时,工人组最后还是表态认可了会议主席提出的妥协方案,使会议及时结束。
标准服务研究组
标准服务研究组(SSRO)是各组中专家人数最多的。但专家中有的来自国家标准局,还有的来自标准制定机构、服务机构和研究机构等等。由于专家背景比较复杂观点不一,这个组的声音反倒比较凌乱,在所有问题上都不容易形成统一的小组立场。因此这个组的组内会议更多的是通告工作组信息,选举相关岗位人员,向领导层传达工作组专家的意见等等。我当这个组的主席期间,有一个加拿大的专家曾质问,其它组都有全组统一立场到大会表达,为什么SSRO组没有。实际上,虽然这个组也曾呼吁过要在一些问题上统一发言,但实际上基本没做到。
政府组
相对而言,政府组是“最沉默”的一个组。多数情况下政府组的立场都不是很明确,更谈不上强烈。除了欧洲国家的政府组专家外,多数国家的政府组专家也很少发言。似乎他们的意图更多的是通过其它途径表达。但也有几次比较明显的例外,其中美国和加拿大代表对这个标准在国际贸易争端中的作用问题的发言及建议案文,引起了较多讨论和关注,并最终形成比较明确的条款,避免了这个标准今后被用于国际贸易争端的后果。
应该说,不论如何参与标准起草工作,六个利益相关方组都为标准的最终完成做出了相应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