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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开发各类文化创意产品,是推动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渠道,是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增强文化文物单位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丰富服务内容的必然要求,对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推陈出新、以文化人,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四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文化资源“活起来”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激活文化文物单位馆藏资源,鼓励和引导文化文物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文创产品开发推广力度,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传播。《意见》出台后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高度重视,并按照《意见》要求,经过大量调查和研究于16年12月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共同发布了针对我区实际情况形成的《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文物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目前文化文物单位已有的文创产品开发主要是销售一些与学术相关的书籍、工具书、学术报告、与馆藏有关的纪念册、明信片等,也有一些纪念品,如文物复制品、各类工艺品和贵重金属宝石制品等。这些商品普遍缺乏特色文化内涵,技术含量不足,种类不够多,设计粗糙简单,与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产品还存在一定差距,没有显示出内蒙古独有的特色。
一、内蒙古博物院文创产品开发现状
内蒙古博物院于2011年1月成立呼和浩特市內博艺海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企业为主体,以观众需求为导向,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开展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工作。内蒙古博物院内设文化产业部(正科级),部门事业编制三人,负责监管文化产业公司的经营运作。产业公司社会化招聘员工21人,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下设六个部门,分别是行政部、财务部、经营部、保管部、文创部、电商部。行政部主要负责人事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全公司的安全监察;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经营部负责公司商场的日常运营管理,营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商场促销活动的策划实施;保管部负责商品库房的管理及与厂家对接、要货、核账工作。文创部主要负责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的设计、开发及与合作厂家的对接工作。电商部主要负责内蒙古博物院微信商城的运营。经过这几年的发展,目前内蒙古博物院文化创意产品销售区域面积达到600多平米,经营网点从最开始的2个发展到现在8个,产品种类从313种到现在的6117种,合作厂家从12家发展到现在107家,文化产品年销售收入从最初成立时的185万到2016年的495万。目前该单位是中国博物馆协会文创产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内蒙古博物院自主设计开发的文创产品这几年在国内多个文创产品博览会上先后获得12个奖项。2016年12月,由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和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文创IP经济年度报告》中,内蒙古博物院获得了“2016中国优秀文创IP机构”荣誉称号。内蒙古博物院目前是国家文物局确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一家全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内蒙古博物院的文化产品开发工作框架和流程基本形成。但目前该单位由于资金有限,自主开发的文创产品占整体销售产品的比例还是偏少,经营文化产品的商场从一开始就没有进行统一的设计打造,导致商场环境不能与博物馆整体环境相协调。
二、其他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现状
目前我区文化文物单位中,除博物馆行业外,其他诸如图书馆、群艺馆、非遗中心等文化文物单位都还没有开展文创产品开发工作。盟市博物馆中,目前也只有鄂尔多斯青铜器博物馆、鄂尔多斯博物馆、阿拉善盟博物馆、乌兰察布市博物馆、赤峰市博物馆、呼伦贝尔民族博物院开展了此项工作。其中鄂尔多斯青铜器博物馆开展此项工作较早,但由于客流量较少,每年平均在20万人次左右,导致此项工作后期增长乏力,无法有效的不断产生现金流进行产品的循环投入,因此基本还停留在起步阶段。阿拉善盟博物馆是于2017年将场地承包给阿拉善盟文创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是由阿拉善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央美创投(北京)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来运营该公司的自有品牌“苍天般的礼物”。其他四家博物馆目前在馆内都设立了文创产品的销售区域,主要以代销市面文化产品为主,基于本馆特色自主研发的创意产品很少,甚至没有。
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四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文化资源“活起来”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激活文化文物单位馆藏资源,鼓励和引导文化文物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文创产品开发推广力度,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传播。《意见》出台后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高度重视,并按照《意见》要求,经过大量调查和研究于16年12月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共同发布了针对我区实际情况形成的《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文物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目前文化文物单位已有的文创产品开发主要是销售一些与学术相关的书籍、工具书、学术报告、与馆藏有关的纪念册、明信片等,也有一些纪念品,如文物复制品、各类工艺品和贵重金属宝石制品等。这些商品普遍缺乏特色文化内涵,技术含量不足,种类不够多,设计粗糙简单,与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产品还存在一定差距,没有显示出内蒙古独有的特色。
一、内蒙古博物院文创产品开发现状
内蒙古博物院于2011年1月成立呼和浩特市內博艺海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企业为主体,以观众需求为导向,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开展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工作。内蒙古博物院内设文化产业部(正科级),部门事业编制三人,负责监管文化产业公司的经营运作。产业公司社会化招聘员工21人,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下设六个部门,分别是行政部、财务部、经营部、保管部、文创部、电商部。行政部主要负责人事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全公司的安全监察;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经营部负责公司商场的日常运营管理,营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商场促销活动的策划实施;保管部负责商品库房的管理及与厂家对接、要货、核账工作。文创部主要负责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的设计、开发及与合作厂家的对接工作。电商部主要负责内蒙古博物院微信商城的运营。经过这几年的发展,目前内蒙古博物院文化创意产品销售区域面积达到600多平米,经营网点从最开始的2个发展到现在8个,产品种类从313种到现在的6117种,合作厂家从12家发展到现在107家,文化产品年销售收入从最初成立时的185万到2016年的495万。目前该单位是中国博物馆协会文创产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内蒙古博物院自主设计开发的文创产品这几年在国内多个文创产品博览会上先后获得12个奖项。2016年12月,由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和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文创IP经济年度报告》中,内蒙古博物院获得了“2016中国优秀文创IP机构”荣誉称号。内蒙古博物院目前是国家文物局确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一家全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内蒙古博物院的文化产品开发工作框架和流程基本形成。但目前该单位由于资金有限,自主开发的文创产品占整体销售产品的比例还是偏少,经营文化产品的商场从一开始就没有进行统一的设计打造,导致商场环境不能与博物馆整体环境相协调。
二、其他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现状
目前我区文化文物单位中,除博物馆行业外,其他诸如图书馆、群艺馆、非遗中心等文化文物单位都还没有开展文创产品开发工作。盟市博物馆中,目前也只有鄂尔多斯青铜器博物馆、鄂尔多斯博物馆、阿拉善盟博物馆、乌兰察布市博物馆、赤峰市博物馆、呼伦贝尔民族博物院开展了此项工作。其中鄂尔多斯青铜器博物馆开展此项工作较早,但由于客流量较少,每年平均在20万人次左右,导致此项工作后期增长乏力,无法有效的不断产生现金流进行产品的循环投入,因此基本还停留在起步阶段。阿拉善盟博物馆是于2017年将场地承包给阿拉善盟文创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是由阿拉善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央美创投(北京)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来运营该公司的自有品牌“苍天般的礼物”。其他四家博物馆目前在馆内都设立了文创产品的销售区域,主要以代销市面文化产品为主,基于本馆特色自主研发的创意产品很少,甚至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