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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或继承人的行为已经或有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遗产债权人缺乏有效的救济手段。一个具有以信用为依托的经济制度的社会,不能依照债务同死者一起消亡的原则运行。法为保证遗留债务能适当偿付,必须有所约束。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现实的社会和习惯,遗产之债保全制度的设立已成为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