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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革的成败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教育存在的问题有无清醒的、准确的认识。”冷静而深刻地研究和剖析在创新精神培养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和阻滞是创新精神培养的一个重要前提。
一、针对把基础知识掌握同创新精神培养对立起来,需要重新认识两者之间的相辅相成关系
当前有一种倾向:一提创新、培养创新精神就想当然地以为基础知识似乎都不重要了,无需认真学习和掌握,更有甚者竟认为“知识学多了不利于创新”,把掌握基础知识同创新对立起来,从而忽视和削弱基础知识的学习。以为如此这般就是“创新”,就能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这些倾向和做法是对教育创新的无知和曲解。知识的积累和继承是创新的前提和源泉,离开雄厚、扎实的知识基础,创新岂不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上述倾向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尤其是科学家们的关注和忧虑。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教授李大潜说:“在对青少年的培养中一定要强调在学好知识的基础上加强创新能力的培养和促进素质的提高。但提高能力、培养素质与学好知识之间决不能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
著名教育家顾明远先生强调指出:“创新知识从何而来?我想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扎实的基础知识,二是创造性思维。创新并非异想天开,而是在扎实的基础上,掌握相关学科的前沿知识,运用创造思维举一反三,发现和创造新的知识。”
明乎此,身处第一线的广大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就应当聚精会神、认认真真上好每一节课,组织好每一项活动,以科学的方法将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科学规律、思想精神教给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坚持注重激发兴趣、教给方法、养成习惯,从而为学生形成创新人格、具有创新精神和创 新能力奠定基础。
二、针对过于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以至于放任自流,需要重提教师在创新精神的培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关于语文活动课程中师生间的相互关系与地位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些人认为,由于语文活动课程主要是以学生独立获取直接经验为主,因此,学生应占绝对的主导地位,教师不应过多干涉;另一些人认为,由于学生自制力差,在语文活动课程中,学生更要严格地按照老师的布置和安排去活动,教师理所当然应处于支配的地位,不然,活动课程便成了学生的自由课程,达不到教育目标。以上两种观点都失之偏颇。
众所周知,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几十年来我国基础教育教学基本上是以“课堂为中心、教师为中心、课本为中心”组织进行的,以“教师为考试而教,学生为考试而学”为特征的应试教育则把传统教育的弊端人人强化了。在这种模式下,传统的师道尊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然维护着教师的至高权力:教师是知识的垄断者、是思想道德的权威和价值评判的法官,学生则不被当“人”,而被当作知识灌输的“容器”、被塑造的对象。他们只能唯师是从,唯书是从,而决无主体地位和独立人格:在数不清的考试中寻求“唯一的标准答案”,则导致他们问题意识淡化、质疑精神萎缩,唯唯诺诺,人云亦云,结果只能是创造品格的毁灭。
然而强调学生在语文活动课中的主体性并不排斥教师的主导作用,事头上,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并不矛盾。在语文活动课中只有真正发挥了教师的主导作用,才能更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教师的主导作用表现在:把握活动的目的,启发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帮助学生总结活动的成败得失。这种主导作用贯穿于学生活动的始终。教师“导”在活动前,“引”在活动中,“评”在活动后。当学生在某一环节出现困难和疑问时,教师适时、恰当的指导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利于学生在教师高质量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活动任务。语文活动课要求以学生的独立探索活动为基础,但实质上这种探索活动又与教师“导演”和指导密切联系。语文活动课是从实际问题切入的对语文基本知识的掌握,这不仅要求教师对语文知识有精深的了解,而且对学生的活动需要、活动能力等有深入的了解,这样才能设计出适宜的问题情境和活动的方案、程序,进而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这就需要教师在语文活动课中发挥“导而弗牵”、“开而弗达”的主导作用,而不是传授、灌输中的主导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在语文活动课程中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
多年的教学实践证明,“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这样一种师生关系和地位较为客观地反映了教学过程的一般规律,无论是在学科课程还是在活动课程中,我们都应该遵循。
三、针对强调活动的结果忽视活动的过程,需要重新审视语文活动课程的评价问题
活动课程计划的颁发、实施迄今为止已六年了,评价问题逐步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关于语文活动课程的评价问题,有些文章虽然提出并做了一些分析,但都没有深入研究并积极建构。我们知道,中学语文学科课程是有一套相对完整的评价体系的,但是,关于语文活动课程的评价问题,由于传统的思维定势以及以考试为中心的办学思想,使得在语文活动课程的评价上仍未走出语文学科课程评价中重结果、轻过程的误区,用统一的标准衡量学生。许多教师往往就学生的作品展示或最后达成行为来鉴定其好坏优劣,而忽视了学生在禀赋或起点上的差异,忽视了学生在语文活动课程中的投入程度,这就将语文活动课程的评价大大的简单化,由此失去语文活动的真实意义,影响了语文活动课程的教学质量。
课程评价常指“一门科目或一套完整课程的有效性”。因此,活动课程评价的实质就是对活动课实施全过程的好坏、优劣的一种价值评判。显然,活动课程的评价主要包括在设计安排、实施过程、活动结果这三个阶段中对教师、学生的状况所进行的测评和考查。但从目前的实施情况看,我们对语文活动课程的评价很大程度上还局限于仅仅根据语文活动结果就对整个课程进行评定,这是不对的。毋容置疑,实施活动课程都想取得一种良好的结果,但是,由于活动课程的本质特征所决定,除了在实施前要有一个根据具体课程、时间、地点和条件而统筹安排的设计外,在实施中,在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前提下,尤其要注重过程评价,这是活动课程评价中的首要注意点。在功利主义思想的驱使下,当今世界各国的课程评价普遍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不良倾向,这在我国的活动课程评价中也在所难免。结果评价作为衡量课程教学质量高低的标准,自然是少不了的;但另一方面,结果评价往往容易忽视教学过程中许多主客观因素给学生带来的诸多非预期变化,并且随着教学过程的发展,有可能预定目标本身并非是完全可行的。因此,以目标的达成度为价值评判尺度的结果评价难免有片面性。在语文活动课程中,学生的各种体验反映和非预期变化表现得尤为突出,如果只以结果评价来反应和衡量语文活动课程,则不仅显得简单和粗暴,而且也往往不公平。对语文活动课程的评价,我们不仅要考察其全过程,而且要采取诊断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更多地关注学生在活动过程中每一阶段的态度和表现,把活动的过程当成评价的过程,逐步探索并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活动课程的评价指标体系。“语文活动课程是一门新型的课程,在目前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过程中,语文活动课的开设对学生个性全面发展,对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是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的。”因此,我们应进一步提高对开设语文活动课的认识,从理论上、实践上对语文活动课开展研究,并努力探索语文活动课程的评价原则与评价方法,让语文活动课真正发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作用。
四、针对把中学生的创新、创新精神等同于科学家的发明、创造需要仔细辨别两者之间的细微区别
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必须明确:课堂教学是主渠道,学科知识是重要载体。时下有一种倾向值得注意,即一提创新、培养创新精神便习惯地同科学家的发明、创造联系起来,认为必须得离开课堂,另起炉灶,另开专门的课程去搞“创新”。所谓“上午搞应试教育,下午搞素质教育;课内搞应试教育,课外搞素质教育”,就是这种思维方法的典型表现。
中学生的创新与科学家、艺术家以及能工巧匠的创造是有着很大差异的。中学生的创新不像专家那样有一种使命感,有一种责任感,有一种强烈的事业心;也不能像心理学家分析的那样,创新要经历充分的准备、长期的酝酿,然后在瞬间产生顿悟,最终获得创新的成果。中学生的创新是在有意无意间进行的。语文活动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主要就是培养一种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愿望、求异的思维品质,让其初步体验到创新的快乐。
(高永国,山东曲阜师范学校兖州校区)
一、针对把基础知识掌握同创新精神培养对立起来,需要重新认识两者之间的相辅相成关系
当前有一种倾向:一提创新、培养创新精神就想当然地以为基础知识似乎都不重要了,无需认真学习和掌握,更有甚者竟认为“知识学多了不利于创新”,把掌握基础知识同创新对立起来,从而忽视和削弱基础知识的学习。以为如此这般就是“创新”,就能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这些倾向和做法是对教育创新的无知和曲解。知识的积累和继承是创新的前提和源泉,离开雄厚、扎实的知识基础,创新岂不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上述倾向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尤其是科学家们的关注和忧虑。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教授李大潜说:“在对青少年的培养中一定要强调在学好知识的基础上加强创新能力的培养和促进素质的提高。但提高能力、培养素质与学好知识之间决不能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
著名教育家顾明远先生强调指出:“创新知识从何而来?我想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扎实的基础知识,二是创造性思维。创新并非异想天开,而是在扎实的基础上,掌握相关学科的前沿知识,运用创造思维举一反三,发现和创造新的知识。”
明乎此,身处第一线的广大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就应当聚精会神、认认真真上好每一节课,组织好每一项活动,以科学的方法将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科学规律、思想精神教给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坚持注重激发兴趣、教给方法、养成习惯,从而为学生形成创新人格、具有创新精神和创 新能力奠定基础。
二、针对过于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以至于放任自流,需要重提教师在创新精神的培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关于语文活动课程中师生间的相互关系与地位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些人认为,由于语文活动课程主要是以学生独立获取直接经验为主,因此,学生应占绝对的主导地位,教师不应过多干涉;另一些人认为,由于学生自制力差,在语文活动课程中,学生更要严格地按照老师的布置和安排去活动,教师理所当然应处于支配的地位,不然,活动课程便成了学生的自由课程,达不到教育目标。以上两种观点都失之偏颇。
众所周知,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几十年来我国基础教育教学基本上是以“课堂为中心、教师为中心、课本为中心”组织进行的,以“教师为考试而教,学生为考试而学”为特征的应试教育则把传统教育的弊端人人强化了。在这种模式下,传统的师道尊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然维护着教师的至高权力:教师是知识的垄断者、是思想道德的权威和价值评判的法官,学生则不被当“人”,而被当作知识灌输的“容器”、被塑造的对象。他们只能唯师是从,唯书是从,而决无主体地位和独立人格:在数不清的考试中寻求“唯一的标准答案”,则导致他们问题意识淡化、质疑精神萎缩,唯唯诺诺,人云亦云,结果只能是创造品格的毁灭。
然而强调学生在语文活动课中的主体性并不排斥教师的主导作用,事头上,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并不矛盾。在语文活动课中只有真正发挥了教师的主导作用,才能更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教师的主导作用表现在:把握活动的目的,启发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帮助学生总结活动的成败得失。这种主导作用贯穿于学生活动的始终。教师“导”在活动前,“引”在活动中,“评”在活动后。当学生在某一环节出现困难和疑问时,教师适时、恰当的指导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利于学生在教师高质量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活动任务。语文活动课要求以学生的独立探索活动为基础,但实质上这种探索活动又与教师“导演”和指导密切联系。语文活动课是从实际问题切入的对语文基本知识的掌握,这不仅要求教师对语文知识有精深的了解,而且对学生的活动需要、活动能力等有深入的了解,这样才能设计出适宜的问题情境和活动的方案、程序,进而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这就需要教师在语文活动课中发挥“导而弗牵”、“开而弗达”的主导作用,而不是传授、灌输中的主导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在语文活动课程中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
多年的教学实践证明,“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这样一种师生关系和地位较为客观地反映了教学过程的一般规律,无论是在学科课程还是在活动课程中,我们都应该遵循。
三、针对强调活动的结果忽视活动的过程,需要重新审视语文活动课程的评价问题
活动课程计划的颁发、实施迄今为止已六年了,评价问题逐步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关于语文活动课程的评价问题,有些文章虽然提出并做了一些分析,但都没有深入研究并积极建构。我们知道,中学语文学科课程是有一套相对完整的评价体系的,但是,关于语文活动课程的评价问题,由于传统的思维定势以及以考试为中心的办学思想,使得在语文活动课程的评价上仍未走出语文学科课程评价中重结果、轻过程的误区,用统一的标准衡量学生。许多教师往往就学生的作品展示或最后达成行为来鉴定其好坏优劣,而忽视了学生在禀赋或起点上的差异,忽视了学生在语文活动课程中的投入程度,这就将语文活动课程的评价大大的简单化,由此失去语文活动的真实意义,影响了语文活动课程的教学质量。
课程评价常指“一门科目或一套完整课程的有效性”。因此,活动课程评价的实质就是对活动课实施全过程的好坏、优劣的一种价值评判。显然,活动课程的评价主要包括在设计安排、实施过程、活动结果这三个阶段中对教师、学生的状况所进行的测评和考查。但从目前的实施情况看,我们对语文活动课程的评价很大程度上还局限于仅仅根据语文活动结果就对整个课程进行评定,这是不对的。毋容置疑,实施活动课程都想取得一种良好的结果,但是,由于活动课程的本质特征所决定,除了在实施前要有一个根据具体课程、时间、地点和条件而统筹安排的设计外,在实施中,在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前提下,尤其要注重过程评价,这是活动课程评价中的首要注意点。在功利主义思想的驱使下,当今世界各国的课程评价普遍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不良倾向,这在我国的活动课程评价中也在所难免。结果评价作为衡量课程教学质量高低的标准,自然是少不了的;但另一方面,结果评价往往容易忽视教学过程中许多主客观因素给学生带来的诸多非预期变化,并且随着教学过程的发展,有可能预定目标本身并非是完全可行的。因此,以目标的达成度为价值评判尺度的结果评价难免有片面性。在语文活动课程中,学生的各种体验反映和非预期变化表现得尤为突出,如果只以结果评价来反应和衡量语文活动课程,则不仅显得简单和粗暴,而且也往往不公平。对语文活动课程的评价,我们不仅要考察其全过程,而且要采取诊断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更多地关注学生在活动过程中每一阶段的态度和表现,把活动的过程当成评价的过程,逐步探索并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活动课程的评价指标体系。“语文活动课程是一门新型的课程,在目前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过程中,语文活动课的开设对学生个性全面发展,对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是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的。”因此,我们应进一步提高对开设语文活动课的认识,从理论上、实践上对语文活动课开展研究,并努力探索语文活动课程的评价原则与评价方法,让语文活动课真正发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作用。
四、针对把中学生的创新、创新精神等同于科学家的发明、创造需要仔细辨别两者之间的细微区别
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必须明确:课堂教学是主渠道,学科知识是重要载体。时下有一种倾向值得注意,即一提创新、培养创新精神便习惯地同科学家的发明、创造联系起来,认为必须得离开课堂,另起炉灶,另开专门的课程去搞“创新”。所谓“上午搞应试教育,下午搞素质教育;课内搞应试教育,课外搞素质教育”,就是这种思维方法的典型表现。
中学生的创新与科学家、艺术家以及能工巧匠的创造是有着很大差异的。中学生的创新不像专家那样有一种使命感,有一种责任感,有一种强烈的事业心;也不能像心理学家分析的那样,创新要经历充分的准备、长期的酝酿,然后在瞬间产生顿悟,最终获得创新的成果。中学生的创新是在有意无意间进行的。语文活动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主要就是培养一种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愿望、求异的思维品质,让其初步体验到创新的快乐。
(高永国,山东曲阜师范学校兖州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