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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2000年7月起在省、市、县三级全面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四年的实践证明这项改革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财政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2003年7月,财政部明确提出应当妥善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工作.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收入和国库集中支付两方面内容,本文就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内在联系,结合陕西省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现状,从制度、业务、机构、人员四个方面探讨会计集中核算如何向国库集中支付轨转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