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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的一天,沈阳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大厅内,李先生前来办理饭店经营许可证。他本来已做好花费几天时间、跑多个部门、盖很多章的思想准备,甚至还担心遇到吃拿卡要的情况。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按照办事大厅告知单提交携带的材料后,仅一个多小时就全部办理完毕。另一位前来办理印刷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手续的刘先生,以为还像几年前那样,先向区里递申请,核准后再跑市里办一堆手续,前前后后差不多需一个月时间。到了审批大厅才知道,实行简政放权后,这些手续不出区就能办理,两三天时间便可顺利拿到法人代表变更书。
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实际行动,确实为企业、为社会提供了许多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改革开局之年,辽宁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上重要日程,把简政放权作为改革的“先手棋”“当头炮”,工作力度明显加大。辽宁省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意见》,召开了全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各市和省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深入推进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取得了初步成效。
集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简政放权,就是政府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则是简政放权的重要突破口。改革之初,为了打破一些政府部门“抱着审批权不放”的老习惯,省政府充分利用倒逼机制,先后多次开展大调研,深入到市县政府、基层企业和群众中听取意见、搜集建议,有针对性地了解哪些权应该放、哪些权必须彻底放。随后建立了自上而下的简政放权带动示范机制,由省级先行示范,再带动市、县两级政府部门简政放权。特别对投资創业就业影响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制约明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最大限度的取消和下放,充分发挥市、县、乡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和便民服务的优势。为了做到科学放权,省政府坚持开门搞改革,成立了由各领域专家学者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并定期在网上征集建议,有效地推动了简政放权工作。
截至2014年10月,辽宁省政府已分三批共取消和调整省级行政职权895项,其中审批事项244项,比2012年精简31%。全省14个市取消和调整相关行政职权共1423项。同时,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取消、下放和转移的行政职权,其中省政府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对应取消77项,承接83项。最近,我省宣布再次取消和下放325项针对性更强、含金量更高的行政职权,主要集中于建设投资、生产经营以及民生等重点领域。
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只有廓清行政权力的边界,公开审批事项,才能更好地推动简政放权。省政府成立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审核组,按照“全面清权、简政放权、依法确权、规范行权、公开晒权”的原则,对部门报送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审查。经过三轮审核,省政府于2014年11月首次正式对外公布了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共汇总形成了省政府各部门保留的630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其中499项列入《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2014年版)》,78项初审事项列入《省政府部门审核转报事项目录》。这标志着我省各部门依法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
在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基础上,我省进一步实行 “三个严格”,以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一是严格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对省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严格审核。一年来全省共取消、下放、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5项。同时对省人大、省政府设立的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注册等事项一并清理,对于制约就业、创业和经济发展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二是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省政府一直没有新设置临时性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也没有新增条件和要求。三是严格规范清理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围绕依法推进简政放权、工商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我省对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进行了深入清理。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12件省政府规章、修改29件省政府规章,提请省人大修改了17件地方性法规,废止1件地方性法规。
大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长期以来,各级政府不仅设立审批事项多,而且前置条件多、环节多、时限长、效率低。为此,省政府有针对性地下发了《关于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前置要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前置要件,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省国土资源厅积极推行“五零式服务”,对用地审批依据、程序、要件等进行了简化。省工商局积极推行“一人审查核准登记制”,全省已有107个登记机构实行了一人审查核准制。省环保厅建立了“集中事项、集中人员、快速审批”工作机制,有效地压缩了审批时限。沈阳市将223项审批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实现了网上审批。鞍山市通过串联改并联、前置改后置、分散改集中等途径,全方位优化了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在行政审批中最有代表性。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繁琐、时限长等问题,省直有关部门以简政为出发点,重新绘制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流程图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若干阶段,按阶段制定审批规范,优化部门间以及部门内部运行机制,减少中间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主要做法:一是整合审批流程,实行并联审批。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5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开展并联审批,督促协调审批进度,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二是做好审批前辅导。牵头部门组织涉审部门,以并联方式提前介入审批流程中的技术审查内容,提供审批条件、标准、内容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确保审批事项在正式受理前具备相应条件。三是共享审批信息。依托现有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开发建设高度集成、部门联网、信息共享、综合性强的信息化系统,实现各审批部门之间实时资源共享,提高联合审批效率,形成“全共享”工作平台。四是设定辅导和审批时限。比如立项阶段的受理前辅导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审批时限为6个工作日;用地审批阶段的受理前辅导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审批时限为8个工作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审批时限分别为8个工作日和7个工作日。省领导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过去通行的串联审批程序,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最少需要275个工作日才能够办结,即使单纯将串联改为并联,也得需要150个工作日。而按照我省新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大大减少了审批环节,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可压缩到40个工作日。目前,该《流程图》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全省试行。
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一方面给企业松绑,让群众受益,使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政务环境不断优化,市场活动显著增强;另一方面促进了审批服务方式不断创新。目前全省已建成省、市、县三级公共服务中心271个,各地区、各部门普遍推行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基层和群众办事,全省政府部门办结业务平均缩短时限76%。
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实际行动,确实为企业、为社会提供了许多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改革开局之年,辽宁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上重要日程,把简政放权作为改革的“先手棋”“当头炮”,工作力度明显加大。辽宁省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意见》,召开了全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各市和省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深入推进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取得了初步成效。
集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简政放权,就是政府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则是简政放权的重要突破口。改革之初,为了打破一些政府部门“抱着审批权不放”的老习惯,省政府充分利用倒逼机制,先后多次开展大调研,深入到市县政府、基层企业和群众中听取意见、搜集建议,有针对性地了解哪些权应该放、哪些权必须彻底放。随后建立了自上而下的简政放权带动示范机制,由省级先行示范,再带动市、县两级政府部门简政放权。特别对投资創业就业影响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制约明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最大限度的取消和下放,充分发挥市、县、乡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和便民服务的优势。为了做到科学放权,省政府坚持开门搞改革,成立了由各领域专家学者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并定期在网上征集建议,有效地推动了简政放权工作。
截至2014年10月,辽宁省政府已分三批共取消和调整省级行政职权895项,其中审批事项244项,比2012年精简31%。全省14个市取消和调整相关行政职权共1423项。同时,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取消、下放和转移的行政职权,其中省政府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对应取消77项,承接83项。最近,我省宣布再次取消和下放325项针对性更强、含金量更高的行政职权,主要集中于建设投资、生产经营以及民生等重点领域。
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只有廓清行政权力的边界,公开审批事项,才能更好地推动简政放权。省政府成立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审核组,按照“全面清权、简政放权、依法确权、规范行权、公开晒权”的原则,对部门报送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审查。经过三轮审核,省政府于2014年11月首次正式对外公布了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共汇总形成了省政府各部门保留的630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其中499项列入《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2014年版)》,78项初审事项列入《省政府部门审核转报事项目录》。这标志着我省各部门依法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
在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基础上,我省进一步实行 “三个严格”,以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一是严格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对省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严格审核。一年来全省共取消、下放、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5项。同时对省人大、省政府设立的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注册等事项一并清理,对于制约就业、创业和经济发展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二是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省政府一直没有新设置临时性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也没有新增条件和要求。三是严格规范清理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围绕依法推进简政放权、工商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我省对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进行了深入清理。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12件省政府规章、修改29件省政府规章,提请省人大修改了17件地方性法规,废止1件地方性法规。
大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长期以来,各级政府不仅设立审批事项多,而且前置条件多、环节多、时限长、效率低。为此,省政府有针对性地下发了《关于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前置要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前置要件,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省国土资源厅积极推行“五零式服务”,对用地审批依据、程序、要件等进行了简化。省工商局积极推行“一人审查核准登记制”,全省已有107个登记机构实行了一人审查核准制。省环保厅建立了“集中事项、集中人员、快速审批”工作机制,有效地压缩了审批时限。沈阳市将223项审批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实现了网上审批。鞍山市通过串联改并联、前置改后置、分散改集中等途径,全方位优化了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在行政审批中最有代表性。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繁琐、时限长等问题,省直有关部门以简政为出发点,重新绘制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流程图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若干阶段,按阶段制定审批规范,优化部门间以及部门内部运行机制,减少中间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主要做法:一是整合审批流程,实行并联审批。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5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开展并联审批,督促协调审批进度,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二是做好审批前辅导。牵头部门组织涉审部门,以并联方式提前介入审批流程中的技术审查内容,提供审批条件、标准、内容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确保审批事项在正式受理前具备相应条件。三是共享审批信息。依托现有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开发建设高度集成、部门联网、信息共享、综合性强的信息化系统,实现各审批部门之间实时资源共享,提高联合审批效率,形成“全共享”工作平台。四是设定辅导和审批时限。比如立项阶段的受理前辅导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审批时限为6个工作日;用地审批阶段的受理前辅导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审批时限为8个工作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审批时限分别为8个工作日和7个工作日。省领导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过去通行的串联审批程序,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最少需要275个工作日才能够办结,即使单纯将串联改为并联,也得需要150个工作日。而按照我省新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大大减少了审批环节,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可压缩到40个工作日。目前,该《流程图》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全省试行。
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一方面给企业松绑,让群众受益,使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政务环境不断优化,市场活动显著增强;另一方面促进了审批服务方式不断创新。目前全省已建成省、市、县三级公共服务中心271个,各地区、各部门普遍推行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基层和群众办事,全省政府部门办结业务平均缩短时限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