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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学教育改革是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目的在于通过新设美国式法学院培养法律职业人,向司法界输送专业人才,确保司法制度改革的实现,同时为保障教学质量计划的实施,建立了第三者评估制度。但是,既有的日本式法学院的存续使日本还存在以培养法律素养和知识为目的的法学教育。这两种法学教育的并存反映了社会的不同需求,也构成了日本法学教育的基本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