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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还是处于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仍有很大一部分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导致有些高校对于基本建设中的造价控制意识不是特别强。但随着目前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有些高校为减
少债务,已经逐步意识到加强项目成本控制,降低工程造价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性。招投标阶段是造价前期控制的重要阶段,本文阐述了高校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措施。
【关键词】高校、施工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
作者简介:李珺(1973-),女,江西赣州人,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土木工程系副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工程造价管理和高职教育;郭玉华(1975年-),男,江西南康人;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建工教研室主任,讲师,研究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邓丽琼(1983-),女,江西赣州人,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土木工程系讲师(江西赣州341000)
建设单位一般都比较重视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造价管理,往往忽视了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殊不知招投标阶段是工程造价的控制重要环节,是项目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的前提及基础,属于事前主动控制。对后期的工程管理的顺利实施和最终的竣工结算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如何做好招标和评标工作来探讨高校如何做好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一、招标阶段
1、选择真正能提供优质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
由于高校长期以来把教学和科研放在第一位,基建管理部门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缺乏具有建筑工程管理经验、熟悉招投标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即使有些高校开设了土木类专业且其师资力量完全具备自行招标的条件,但由于专业的招标代理公司专门从事招标投标活动,无论在人员力量还是招标经验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再加上自行招标可能会弱化高校的监督能力,因此选择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保证招标质量,提高招标效益起到了有效的作用。
通常我们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会从其资质、企业业绩、信誉、报价等方面来优选合适的招标代理机构,但由于同一个招标代理公司,其不同人员招标代理的水平还是要有差异的,所以我们不但要选择好招标代理机构,更要求其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有着丰富的招标代理经验和一定的专业水平以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这样才能达到真正提供优质的招标代理服务质量的目标。
2、资格审查
(1)采用资格后审防止“围标”、“串标”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 第十七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资格预审容易使通过了资格审查的单位在通过事先商定,联合对招标项目的招标标段用一致性报价、进行压价或抬价等手段串通报价。而资格后审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都可以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得拒绝任何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这样即使是业主也只有到开标时才能全部知道有哪些施工企业真正进行了投标。资格后审可有效地遏制围标、串标的发生。
(2)重视资格审查文件的编制
资格审查对决定项目启动后选择一个有实力、讲诚信的价格合理的施工企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防止后期结算时扯皮现象的产生。资格审查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不得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潜在投标人设定不同的资格标准,不得实行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资格审查文件中的资格条件应符合项目的规模、类别及工期、质量要求,不能量身定做:既不能将资格条件盲目提高甚至附加一些不必要的资格条件,有意无意的缩小了投标企业范围,这样不利于竞争,也容易流标;也不能设置门槛过低,一来增加评标难度,二来也不容易选择到好的施工单位。
3、合理划分标段也可降低工程造价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的,应将工程技术紧密联系的划分在一个标段内。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以避免由于标段之间的费用责任划分,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难度:如将建筑和装修分成两个标段,那么装修标段可能会对建筑标段所施工的墙体平整度有异议,装修标段认为墙体打底不平整,在装修时增加装修腻子的用量,从而要求增加装修标段的造价;或在措施项目中,建筑外墙脚手架和外装修脚手架由于技术要求不同在建筑标段和装修标段各计算一次,这样都会增加造价的费用。
4、工程量清单的准确编制
(1)工程量清单准确编制的前提是设计图纸编制的质量和深度
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施工设计图纸来编制的,因此设计图纸编制的质量和深度会影响到工程量清单的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应对设计图纸编制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沟通,在出招标文件前就进行好设计的修正,以避免后面的纠纷。如图纸设计和规范相矛盾,这样会导致在施工阶段时进行设计修改、签证等问题;如设计图纸深度不够,以致清单项目或描述不清,或漏项多;这样都会影响到后期的竣工结算,特别是如果投标企业投标时就注意到了这点,采用了不平衡报价,当发生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时,业主和承包人将重新协商确定单价,这些会导致最后业主在竣工结算时增加很多本不应该增加的费用。
(2)工程量清单描述不够准确
在招标过程中,工程量清单是由业主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风险由业主承担,投标人一般可不对其提出质疑而直接采用。工程项目的内容描述非常重要,直接影响计价。如描述内容随意扩大会增加综合单价(这种情况比较少发生);如描述内容不全,将可能被视为清单项目漏项,在施工中引起索赔,必须引起注意。如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特征”要描述清楚,如在“平整场地”项目中要描述清楚“土壤类别、弃土运距和取土运距”,如果无法确定运距时可写清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进行投标报价,如果不写就有可能造成施工单位有意在投标时降低这部分单价,最后提出索赔要求重新报价。
(2)工程量清单数量不准确
前面已提到工程量清单是由业主编制,其编制质量的好坏由业主承担责任。工程量变动的风险由业主承担,招标文件中会明确,投标人须按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进行报价,并要求投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对工程量清單进行复核,发现有疑问和漏项时须书面提出,由招标人重新核定。投标人发现并利用工程量的错误,除了通过不平衡报价获得超额利润外,还可能向业主提出由于工程数量的增加,其施工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等其他费用的增加;工程量的错误会增加变更处理的难度,若承包人采用了不平衡报价,;工程量的错误还会造成投资控制的困难;合同价通常是投标报价加上适当的预留金后确定,工程量的变更会引起合同费用控制困难和工程费用增加的难度,由此引发施工索赔,会给业主带来损失。
5、合同主要条款的编写对造价控制也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对竣工结算影响较大的除了有合理划分标段、工程量清单的准确编制还包括合同主要条款中合同结算方式、工程价款及变更调整。
(1)合理的选择合同结算方式
按照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的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人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总价合同仅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其优点是业主承担风险少,可以集中精力抓进度控制和质量管理;缺点是承包商承担较大风险,因此在报价中包含一定的风险费用。
单价合同是施工合同类型中最主要的一类合同类型。单价合同适用的范围较为广泛,其风险分配较为合理,并且能够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管理水平等手段从节约成本中提高利润。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发包人需要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承担几乎全部的风险。这类合同的主要缺点在于发包人对工程造价不易控制,承包人也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不利于提高工程投资效益。
(2)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招投标一般都是指固定单价合同,其对最终工程造价起影响的主要有风险范围的认定、主材价格的调整、措施项目费用的调整。风险分担的常用做法是:工程量增減幅度在约定范围内,综合单价不调整;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在约定范围内,材料价格不调整;在工程量增减幅度在约定范围内,措施项目费用不调整。
6、其他注意事项
(1)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约定应尽量包死,少留或不留活口,尽量减少暂定金额分项。 (2)对于可能在施工中增加较多的单项工程量,应约定当工程量增加超过a%后,该项单价下调b%,严防不平衡报价.
二、评标
1、清标工作不容忽视
评标同样是招投标阶段的重要环节。评标分为清标和评标两个过程。评标过程一般就是几个小时,短短的几个小时很难看出工程量清单报价里的问题。如:是否存在更改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容;投标文件的报价是否存在算术性错误;工程量大的单价和单价过高于或过低的项目是否合理;对措施费用合价包干的项目单价,对照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工程总价、各项目单价及要素价格是否合理等等。上述可以看到,评标过程中的清标环节十分重要。 通过清标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疑义或者显著异常的数据,为初步评审以及详细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基础。
2、选择合理的评标方法我国目前的评标办法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我们推荐常用的评标办法,它的优点是:①减少评标过程的人为因素;②可以让业主以合理的最低价获得最优服务,最大限度的保证了业主的利益;③有利于承包商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成本核算、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④与国际接轨。当然我们在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还应防止投标人采用恶性竞争策略,如采用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中标,施工过程中通过变更、签证等办法补回损失,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很大难度。为减少上述行为的发生,招标人在评标时除了对一些简单的工程可采用合理低价中标的单因素评标法,对一些较复杂的工程应尽可能采用综合因素评标法。另外还要注意在对投标报价评分时,不能只看总报价,还要同时重视清单子目的单价,以防止和限制投标单位采用不均衡报价法。
三、结语
建筑工程招投标是通过竞争择优选择施工企业,合理确定工程造价。该阶段的造价控制影响到施工和竣工结算阶段,因此重视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对业主控制好最终造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1] 王莉。业主在工程招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J] 科海故事博览•科教创新,2009(03)。
[2] 郑伟。建设单位在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10)。
[3]业主招标控制工程造价对策. 建造师2009(2).[Online] http://www.bcactc.com。
[4] 工程量清单环境下的清标工作.2006.[Online] http://www.jdzj.com/gongcheng。
[5] 吴合。如何选择建设工程施工评标办法[J] 内蒙古石油化工,2005(05)。
少债务,已经逐步意识到加强项目成本控制,降低工程造价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性。招投标阶段是造价前期控制的重要阶段,本文阐述了高校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措施。
【关键词】高校、施工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
作者简介:李珺(1973-),女,江西赣州人,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土木工程系副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工程造价管理和高职教育;郭玉华(1975年-),男,江西南康人;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建工教研室主任,讲师,研究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邓丽琼(1983-),女,江西赣州人,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土木工程系讲师(江西赣州341000)
建设单位一般都比较重视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造价管理,往往忽视了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殊不知招投标阶段是工程造价的控制重要环节,是项目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的前提及基础,属于事前主动控制。对后期的工程管理的顺利实施和最终的竣工结算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如何做好招标和评标工作来探讨高校如何做好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一、招标阶段
1、选择真正能提供优质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
由于高校长期以来把教学和科研放在第一位,基建管理部门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缺乏具有建筑工程管理经验、熟悉招投标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即使有些高校开设了土木类专业且其师资力量完全具备自行招标的条件,但由于专业的招标代理公司专门从事招标投标活动,无论在人员力量还是招标经验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再加上自行招标可能会弱化高校的监督能力,因此选择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保证招标质量,提高招标效益起到了有效的作用。
通常我们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会从其资质、企业业绩、信誉、报价等方面来优选合适的招标代理机构,但由于同一个招标代理公司,其不同人员招标代理的水平还是要有差异的,所以我们不但要选择好招标代理机构,更要求其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有着丰富的招标代理经验和一定的专业水平以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这样才能达到真正提供优质的招标代理服务质量的目标。
2、资格审查
(1)采用资格后审防止“围标”、“串标”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 第十七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资格预审容易使通过了资格审查的单位在通过事先商定,联合对招标项目的招标标段用一致性报价、进行压价或抬价等手段串通报价。而资格后审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都可以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得拒绝任何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这样即使是业主也只有到开标时才能全部知道有哪些施工企业真正进行了投标。资格后审可有效地遏制围标、串标的发生。
(2)重视资格审查文件的编制
资格审查对决定项目启动后选择一个有实力、讲诚信的价格合理的施工企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防止后期结算时扯皮现象的产生。资格审查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不得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潜在投标人设定不同的资格标准,不得实行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资格审查文件中的资格条件应符合项目的规模、类别及工期、质量要求,不能量身定做:既不能将资格条件盲目提高甚至附加一些不必要的资格条件,有意无意的缩小了投标企业范围,这样不利于竞争,也容易流标;也不能设置门槛过低,一来增加评标难度,二来也不容易选择到好的施工单位。
3、合理划分标段也可降低工程造价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的,应将工程技术紧密联系的划分在一个标段内。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以避免由于标段之间的费用责任划分,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难度:如将建筑和装修分成两个标段,那么装修标段可能会对建筑标段所施工的墙体平整度有异议,装修标段认为墙体打底不平整,在装修时增加装修腻子的用量,从而要求增加装修标段的造价;或在措施项目中,建筑外墙脚手架和外装修脚手架由于技术要求不同在建筑标段和装修标段各计算一次,这样都会增加造价的费用。
4、工程量清单的准确编制
(1)工程量清单准确编制的前提是设计图纸编制的质量和深度
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施工设计图纸来编制的,因此设计图纸编制的质量和深度会影响到工程量清单的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应对设计图纸编制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沟通,在出招标文件前就进行好设计的修正,以避免后面的纠纷。如图纸设计和规范相矛盾,这样会导致在施工阶段时进行设计修改、签证等问题;如设计图纸深度不够,以致清单项目或描述不清,或漏项多;这样都会影响到后期的竣工结算,特别是如果投标企业投标时就注意到了这点,采用了不平衡报价,当发生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时,业主和承包人将重新协商确定单价,这些会导致最后业主在竣工结算时增加很多本不应该增加的费用。
(2)工程量清单描述不够准确
在招标过程中,工程量清单是由业主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风险由业主承担,投标人一般可不对其提出质疑而直接采用。工程项目的内容描述非常重要,直接影响计价。如描述内容随意扩大会增加综合单价(这种情况比较少发生);如描述内容不全,将可能被视为清单项目漏项,在施工中引起索赔,必须引起注意。如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特征”要描述清楚,如在“平整场地”项目中要描述清楚“土壤类别、弃土运距和取土运距”,如果无法确定运距时可写清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进行投标报价,如果不写就有可能造成施工单位有意在投标时降低这部分单价,最后提出索赔要求重新报价。
(2)工程量清单数量不准确
前面已提到工程量清单是由业主编制,其编制质量的好坏由业主承担责任。工程量变动的风险由业主承担,招标文件中会明确,投标人须按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进行报价,并要求投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对工程量清單进行复核,发现有疑问和漏项时须书面提出,由招标人重新核定。投标人发现并利用工程量的错误,除了通过不平衡报价获得超额利润外,还可能向业主提出由于工程数量的增加,其施工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等其他费用的增加;工程量的错误会增加变更处理的难度,若承包人采用了不平衡报价,;工程量的错误还会造成投资控制的困难;合同价通常是投标报价加上适当的预留金后确定,工程量的变更会引起合同费用控制困难和工程费用增加的难度,由此引发施工索赔,会给业主带来损失。
5、合同主要条款的编写对造价控制也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对竣工结算影响较大的除了有合理划分标段、工程量清单的准确编制还包括合同主要条款中合同结算方式、工程价款及变更调整。
(1)合理的选择合同结算方式
按照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的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人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总价合同仅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其优点是业主承担风险少,可以集中精力抓进度控制和质量管理;缺点是承包商承担较大风险,因此在报价中包含一定的风险费用。
单价合同是施工合同类型中最主要的一类合同类型。单价合同适用的范围较为广泛,其风险分配较为合理,并且能够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管理水平等手段从节约成本中提高利润。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发包人需要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承担几乎全部的风险。这类合同的主要缺点在于发包人对工程造价不易控制,承包人也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不利于提高工程投资效益。
(2)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招投标一般都是指固定单价合同,其对最终工程造价起影响的主要有风险范围的认定、主材价格的调整、措施项目费用的调整。风险分担的常用做法是:工程量增減幅度在约定范围内,综合单价不调整;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在约定范围内,材料价格不调整;在工程量增减幅度在约定范围内,措施项目费用不调整。
6、其他注意事项
(1)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约定应尽量包死,少留或不留活口,尽量减少暂定金额分项。 (2)对于可能在施工中增加较多的单项工程量,应约定当工程量增加超过a%后,该项单价下调b%,严防不平衡报价.
二、评标
1、清标工作不容忽视
评标同样是招投标阶段的重要环节。评标分为清标和评标两个过程。评标过程一般就是几个小时,短短的几个小时很难看出工程量清单报价里的问题。如:是否存在更改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容;投标文件的报价是否存在算术性错误;工程量大的单价和单价过高于或过低的项目是否合理;对措施费用合价包干的项目单价,对照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工程总价、各项目单价及要素价格是否合理等等。上述可以看到,评标过程中的清标环节十分重要。 通过清标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疑义或者显著异常的数据,为初步评审以及详细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基础。
2、选择合理的评标方法我国目前的评标办法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我们推荐常用的评标办法,它的优点是:①减少评标过程的人为因素;②可以让业主以合理的最低价获得最优服务,最大限度的保证了业主的利益;③有利于承包商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成本核算、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④与国际接轨。当然我们在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还应防止投标人采用恶性竞争策略,如采用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中标,施工过程中通过变更、签证等办法补回损失,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很大难度。为减少上述行为的发生,招标人在评标时除了对一些简单的工程可采用合理低价中标的单因素评标法,对一些较复杂的工程应尽可能采用综合因素评标法。另外还要注意在对投标报价评分时,不能只看总报价,还要同时重视清单子目的单价,以防止和限制投标单位采用不均衡报价法。
三、结语
建筑工程招投标是通过竞争择优选择施工企业,合理确定工程造价。该阶段的造价控制影响到施工和竣工结算阶段,因此重视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对业主控制好最终造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1] 王莉。业主在工程招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J] 科海故事博览•科教创新,2009(03)。
[2] 郑伟。建设单位在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10)。
[3]业主招标控制工程造价对策. 建造师2009(2).[Online] http://www.bcactc.com。
[4] 工程量清单环境下的清标工作.2006.[Online] http://www.jdzj.com/gongcheng。
[5] 吴合。如何选择建设工程施工评标办法[J] 内蒙古石油化工,2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