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刑法中的违法所得应当限缩解释为犯罪所得,犯罪所得与组成犯罪之物、犯罪对象和违禁品尽管属于不同的概念,但可能会竞合在同一之物上。走私违禁品、国家禁止进口之"物"、未取
【机 构】
: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基金项目】
: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犯入罪机制与出罪路径的实证研究”(19BFX06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法中的违法所得应当限缩解释为犯罪所得,犯罪所得与组成犯罪之物、犯罪对象和违禁品尽管属于不同的概念,但可能会竞合在同一之物上。走私违禁品、国家禁止进口之"物"、未取得国家限制进口货物许可证或者超出配额数量之外的货物属于犯罪所得,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以及获取相应许可证或者配额数量之内等货物的犯罪所得应为偷逃应缴的税额等税费。对于直接销售走私犯罪之"物"的行为人、直接收购的行为人以及二次收购的行为人的行为应定性为走私犯罪、洗钱罪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走私毒品罪,在数罪并罚时结合想象竞合分情形具体认
其他文献
1案例资料rn1.1简要案情rn死者,男,2岁.某日因“发热3d”就诊于某三甲儿童医院.现病史:3d前开始发热,最高热峰39.7℃,伴有声音哑和咳痰.查体:咽充血,双侧扁桃体Ⅱ°肿大,未见
新型专门法院的设立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专业化水平提出更高要求.铁路运输检察院与新型专门法院都具有跨区划管辖、不依附某一行政区划设立等特点,由铁路运输检察院对新型专门
退回补充侦查引导和说理机制是退回补充侦查有关立法和制度操作层面的具体化,其中引导侧重形式,强调多措并举,说理着眼于内容的深广度和持续性。退回补充侦查引导和说理机制
1案例资料rn1.1简要案情rn张某,女,87岁.某日,某市某医院急诊.面部有烫伤,颈部及双腕部有刀伤,来诊已无生命体征,医院随即报警.rn1.2尸体检验rn体表检验 死者上身衣物呈浸湿
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明标准一直是金融诈骗犯罪中的核心问题,其认定难点包括主观目的主要依靠事后行为进行推定、法律条文相对有限且适用标准难统一、案情刑民交叉且核心事实难
1案例资料rn1.1简要案情rn2018年10月,群众报警称在某市区街边垃圾桶内发现一块疑似人体组织.该区刑警大队遂送检该疑似人体组织(酒精浸泡过,以下简称“检材”)至本机构,委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在现行刑法第17条中增加第3款规定,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情节和启动程序进行严格限定,体现了立法者对追究该
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机关能否提出合理的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是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关键。当前,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存在检察官对刑期计算、是否适用缓刑把握不
导致死亡发生的疾病、暴力或衰老等因素即为死亡原因,简称“死因”.确定死因是法医病理学的首要任务,然而在法医实践中,死因鉴定错误时有发生[1],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3].对于
2020年以来超期羁押人数呈现回升趋势.对H市超期羁押数据分析发现,文书送达不及时、制度执行不规范、借期羁押不易发现、监督手段刚性不足、流程制度存在弊端、疫情导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