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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中央、地方、企业与社会合作式的环境管理机制,是日本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的主要模式。这种环境规制模式推动日本地方政府在环境管理中发挥着先锋和主导作用,使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逐渐由"公害大国"变成"花园岛国"。借鉴日本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的实践,特别是日本地方政府在环境管理体系中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及其所拥有的科学管理手段和民主决策机制等相关经验,对中国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