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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创建工作。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民政、残联、老龄等部门要共同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县全面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和监督检查,并指导市、县认真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逐步开展乡(镇)、村庄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建立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指导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民政、残联、老龄等部门密切合作,认真组织实施《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工作标准》和《创建无障碍环境县工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