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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外贸部门与国内加工企业签订的外贸来料加工承揽合同,虽系国内经济合同关系,但又不同于国内企业间一般的加工承揽合同,是一种特殊性的加工承揽合同。它的特殊性是由于外贸来料加工承揽合同关系的主体虽是订约的双方,但合同的履行不只是双方的事,还涉及到第三方——外商。目前,一般情况下是:外商与外贸部门签订来料加工合同,外贸部门和国内企业签订来料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