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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司法行政工作协同是京津冀一体化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也必将在京津冀一体化中发挥更大的治理效能.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党在国家治理方面的纲领性文件.在《决定》的指引下,京津冀司法行政协同发展有了更为明确的目标,必将有力促进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