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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的人类社会伴随着科学技术上的不断腾飞,在经济和文化上创造了“前无古人”的辉煌。然而,在灿烂光辉的背后,人类也正在面临着人口、资源的利用与开发、环境的恶化与保护、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其中最为重要的即社会、经济和环境三者的关系问题。国际社会已经达成了必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共识,要彻底改变传统的靠消耗自然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经济发展模式。因此,为了革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命,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共赢的目的,以建立物质闭环流动为特征的循环经济席卷全球。
当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祖国大地,我国的经济发展也随之飞速前进,各项建设成就显著,震惊世界。然而,在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占主体地位的情况下,我国在生态环境上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存在着极大的矛盾。党的十七大提出,2020年要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在这一过程中,资源、能源消耗势必会持续增长,环境保护所面临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如何通过分析两者的有机关系来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一直是各界学者们研究的重要问题。
一、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是协调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关系的一种新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的生态经济。循环经济要求经济主体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和浪费、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达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丰收的目的。
与传统的经济运行模式相比,是物质的闭环流动而非所谓两高一低(高开采、高排放、低利用)的线性经济;是由始至终减轻和防治污染而非单纯的末端治理;是将发展建立在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最低的基础上,真正体现了不影响子孙后代发展的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念。
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生产发展的过程中满足利润获取的同时要考虑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保护,是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必然要求,亦是企业不被世界环保浪潮吞没的必由之路。
二、企业环境责任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脚步下,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越来越受到世界人民的重视。现如今,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环境保护问题足以深深影响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国际贸易重视的已不仅仅是商品的质量和服务,而是更加的重视环境保护。进口国家常常以保护自然环境、生态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为理由,建筑“绿色壁垒”来限制别国的商品和服务。那么,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要想不被全球环境保护的浪潮吞没,在生产商品、提供服务和追求最大利润的同时,必须重视环境保护,主动担起企业的环境责任。
企业环境责任源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外学者对企业环境责任的研究也是从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中发展而来。企业社会责任可以简单表达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要对其利益相关者负有相应的责任,这其中包括政府、生产资料所有者、消费者、生态环境等等。如今,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环境污染问题也在全球化,企业对环境的责任问题也越来越处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主导地位了。
对企业环境责任的概括国内外学者众说纷纭,但共同点都在于强调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协调好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本文作者认为,企业的环境责任就是企业在寻求自身最大利益的同时,应与环境及时沟通,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不仅仅是责任而更应该是作为公民对人类生存环境应尽的义务,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永无止境。
三、循环经济与企业环境责任的关系分析
发展循环经济要求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在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下,人类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已经大大超过了其自身的恢复能力,对此,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鲍尔丁主张建立既不会使资源枯竭,又不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能循环使用各种资源的循环经济来代替旧式的线性经济。企业是生产发展的主体和单位,是经济活动的最小细胞,是循环经济系统中最关键一环,循环经济的三大原则主要是基于企业而提出的。因此,企业的发展任务必须明确一切要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要使产品、服务、生产过程一体化,适当的使用能源,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和浪费。此外,循环经济立法的完善是实现企业环境责任的保障,在国外,德国早在1986年就颁布了《废弃物限制及废弃物处理法》,1996年颁布了《包装废弃物处理法》和《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日本于2001年4月实行8项循环经济法律,其中《推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作为母法,提出建立循环型经济社会的根本原则。循环经济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等旧式经济增长模式的变革,要求企业主动的承担环境责任、倡导企业改变传统的生产发展观念、遵循3R原则、停止对环境无限制的索取、合理利用资源于生产活动中;循环经济的内涵和本质就是要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并将这一理念运用到生产和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它要求从物质转化的源头就考虑在现有技术可行性的情况下每一步都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必须同时考虑如何实现资源和能源的有效利用。由此可见,尤其对于像我国这样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人均资源占有量少、环境恶化日趋严重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企业承担环境责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环境,是人类从事生产和生活的最根本基础,企业乃至整个人类要想永续的发展下去,就必须处于一个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环境当中才能得以实现。作为社会发展主体的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一改往日对环境以及环境保护的传统行为和理念,遵循生态规则,不仅仅做经济人,更应该做社会人、生态人,积极、主动的承担起保护资源、环境的社会责任,发展循环经济,反过来通过循环经济促使责任的进一步承担,将经济发展纳入到生态的发展和循环当中,放宽眼界,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的统一,真正的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崔姗,1983年生,黑龙江齐齐哈尔人,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
当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祖国大地,我国的经济发展也随之飞速前进,各项建设成就显著,震惊世界。然而,在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占主体地位的情况下,我国在生态环境上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存在着极大的矛盾。党的十七大提出,2020年要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在这一过程中,资源、能源消耗势必会持续增长,环境保护所面临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如何通过分析两者的有机关系来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一直是各界学者们研究的重要问题。
一、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是协调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关系的一种新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的生态经济。循环经济要求经济主体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和浪费、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达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丰收的目的。
与传统的经济运行模式相比,是物质的闭环流动而非所谓两高一低(高开采、高排放、低利用)的线性经济;是由始至终减轻和防治污染而非单纯的末端治理;是将发展建立在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最低的基础上,真正体现了不影响子孙后代发展的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念。
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生产发展的过程中满足利润获取的同时要考虑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保护,是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必然要求,亦是企业不被世界环保浪潮吞没的必由之路。
二、企业环境责任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脚步下,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越来越受到世界人民的重视。现如今,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环境保护问题足以深深影响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国际贸易重视的已不仅仅是商品的质量和服务,而是更加的重视环境保护。进口国家常常以保护自然环境、生态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为理由,建筑“绿色壁垒”来限制别国的商品和服务。那么,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要想不被全球环境保护的浪潮吞没,在生产商品、提供服务和追求最大利润的同时,必须重视环境保护,主动担起企业的环境责任。
企业环境责任源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外学者对企业环境责任的研究也是从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中发展而来。企业社会责任可以简单表达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要对其利益相关者负有相应的责任,这其中包括政府、生产资料所有者、消费者、生态环境等等。如今,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环境污染问题也在全球化,企业对环境的责任问题也越来越处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主导地位了。
对企业环境责任的概括国内外学者众说纷纭,但共同点都在于强调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协调好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本文作者认为,企业的环境责任就是企业在寻求自身最大利益的同时,应与环境及时沟通,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不仅仅是责任而更应该是作为公民对人类生存环境应尽的义务,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永无止境。
三、循环经济与企业环境责任的关系分析
发展循环经济要求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在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下,人类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已经大大超过了其自身的恢复能力,对此,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鲍尔丁主张建立既不会使资源枯竭,又不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能循环使用各种资源的循环经济来代替旧式的线性经济。企业是生产发展的主体和单位,是经济活动的最小细胞,是循环经济系统中最关键一环,循环经济的三大原则主要是基于企业而提出的。因此,企业的发展任务必须明确一切要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要使产品、服务、生产过程一体化,适当的使用能源,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和浪费。此外,循环经济立法的完善是实现企业环境责任的保障,在国外,德国早在1986年就颁布了《废弃物限制及废弃物处理法》,1996年颁布了《包装废弃物处理法》和《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日本于2001年4月实行8项循环经济法律,其中《推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作为母法,提出建立循环型经济社会的根本原则。循环经济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等旧式经济增长模式的变革,要求企业主动的承担环境责任、倡导企业改变传统的生产发展观念、遵循3R原则、停止对环境无限制的索取、合理利用资源于生产活动中;循环经济的内涵和本质就是要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并将这一理念运用到生产和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它要求从物质转化的源头就考虑在现有技术可行性的情况下每一步都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必须同时考虑如何实现资源和能源的有效利用。由此可见,尤其对于像我国这样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人均资源占有量少、环境恶化日趋严重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企业承担环境责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环境,是人类从事生产和生活的最根本基础,企业乃至整个人类要想永续的发展下去,就必须处于一个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环境当中才能得以实现。作为社会发展主体的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一改往日对环境以及环境保护的传统行为和理念,遵循生态规则,不仅仅做经济人,更应该做社会人、生态人,积极、主动的承担起保护资源、环境的社会责任,发展循环经济,反过来通过循环经济促使责任的进一步承担,将经济发展纳入到生态的发展和循环当中,放宽眼界,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的统一,真正的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崔姗,1983年生,黑龙江齐齐哈尔人,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