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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伬艺,又名“福州伬唱”,是福建地方曲种之一,与评话、南音、南词、锦歌并称“福建五大曲种”.流行于“福州十邑”的闽侯、长乐、福清、平潭、连江、罗源、闽清、永泰、古田、屏南等县,以及闽北的南平、建瓯、顺昌、闽西北的三明、沙县等地.如何诠释“伬”字,众说纷纭.1994年《八闽掌故大全艺文篇》一书提出:“伬唱源于古代的伎唱. 伎与伬谐音,意为艺才伎能.据《法言》载: 或谓淳于越,伎曲请问……可谓曲矣.后因伎与妓相通,故将伎改为伬.”[1]从读音上说,“伎唱”的“伎”,普通话中读作jì,福州方言中读作gei5 [kei242],“伬”在普通话中读音同“尺”(chě),福州方言中读作cie1[tshie44],两者并不同音;从释义上解,“伎”虽在古代指称以歌舞为业的女子,也泛称音乐舞蹈,杨雄《法言·重黎》中,“伎曲”之“曲”指“弯曲”, “伎曲”指“以己之才智曲从无道之君”.“伎乐”与“伎曲”不一回事,[2]因此,《八闽掌故大全艺文篇》“伬”的诠释,不仅不通,也没有准确地诠释“伬”的意义,实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