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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音乐课程标准》提出的音乐在许多情况下是群体性的活动,同时也是一种以音乐为纽带进行的人际交流,它有助于养成学生共同参与的群体意识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通过笔者的实践经验得出:一堂音乐课无时无刻不存在着学生合作意识的培养。通过教学,笔者认为学生在“听”中、在“唱”中、在音乐实践、创造表现中都需要学生合作学习,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通过合作学习,才能更好地诠释现代教育理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动手动脑的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