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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教学法是研究外语教学规律的科学。学习外语教学法并在教学中努力实践和探索是提高教学效率、改善教学效果的根本途径。本文想就“听说法”和“交际法”作番比较。 一、理论依据 1.语言学基础听说法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的美国。它的语言学理论基础是结构语言学( Structural Linguistics),也称描写语言学( Descriptive Linguistics)。代表人物有:布龙菲尔德( L. Bloomfield),弗里斯( C. Fries)。结构语言学家认为,语言学的任务就是严格地按照科学原则去观察和描写人类的语言,并弄清楚这些语言在结构上的特征。他们认为语言首先是说的话( speech),所有的人在学会阅读之前都是先学会说话的,文字是话语的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