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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在促使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无法忽视的弊端。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我国资源环境立法活动应逐步开展起来。回顾我国资源环境审计法律制度的历史进程,结合域外相关法律制度以及淮南市资源环境审计立法实证研究,提出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扩大资源环境审计权限、明确资源环境审计职权、创新资源环境审计方法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