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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膨胀,冗员众多,固然加重人民的负担,然而税率过低、政府过简,也不可能形成优良的治理。恰如其分、切合时代需要、契合社会发展的政府配置,才是可取的。
在我们的印象中,中国古代的地方政府机构非常简易,几乎没有什么职能部门,一个州县通常配置一名行政长官以及两三名佐贰官而已,以致有一些海外汉学家对此很惊奇,感叹道:“中华帝国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就是它能用一个很小的官员编制,来统治如此众多的人口。”事实是不是如此呢?
耳闻不如目见,何不随我重返历史现场,参观一回宋朝的地方衙门。
动身之前,我们先简单了解一下宋朝的地方政府层级。宋朝地方政府建制为虚三级制:路—州府—县。严格来说,路只是大监察区,并非一级政府,不设首长,只置转运使司辖一路民政与常赋,提点刑狱司辖一路司法,提举常平司辖一路财税(常赋之外),安抚司辖一路军政。四司互不统属,平行运转。
县是宋朝的基层政府,以知县为行政长官,县丞为副长官,又置主簿分掌一县民政与财税,县尉分掌一县之社会治安,此外又有若干管理场务的“监当官”。总的来说,由于县范围较小,事务较少,县一级政府部门的设置也相对简单。
宋朝的州郡一级政府,含府、州、军、监,既要统辖县政,又要临事亲民,公务繁杂,因此配置的政府部门最为发达。宋王朝的地方政治重心,也是放在州郡上。我们现在要参观的便是州郡一级的政府机构。
【南宋州府的政府部门】
让我们先到临安府(今浙江杭州)的府治转转。临安府为南宋都城,一城之内驻有中央、路、府、县四个层级的政府机构,为避免走马观花,我们只好将中央、路与县级机构放在一边,只参观州郡衙门及其附属机构。
杭州州治旧址原本在吴王宫,南宋时朝廷驻跸于此,升杭州为临安府,州治(府治)遂迁至清波门之北,以净因寺故基改建而成。
宋代的州郡衙门,尽管规模大小不一、内部结构有异,但配置的政府部门却是差不多的。穿过府治的大门、仪门,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座五开间、九脊顶的雄伟建筑,那是临安府治的正堂、知府的办公大厅,叫“设厅”。知府(知州)乃一府之长,“掌总领郡务,宣布诏条……其户口、赋役、钱谷、狱讼听断之事,率举以法,凡兵民之政皆总焉”,所以其办公的设厅也位于府衙的中轴线上。
设厅西边,有一座略小一点的厅堂,这是临安府的佥厅,佥厅是知府与其副手、助理联合办公的地方。临安知府的副手叫通判,作为州郡的副行政长官,通判与知府共同管理郡政,凡知府签发的政令,须有通判副署同意,方能生效。所以,宋时通判又有“监州”之名,有权监察知州,“知州有不法者,得举奏之”,所以严格说,宋朝的州通判,既非知州的副手,又非知州的属官,他们敢与知州争权。打个不是很准确的比方,宋时通判有点像州检察长兼副州长,地位远高于明清时期的通判。临安府是大郡,配有通判两员,其办事机构都位于临安府治的南面。
知州、通判有若干助手佐治郡政,这些助理性质的官员叫做“幕职官”。宋朝州郡的幕职官继承自晚唐—五代时藩镇自辟的幕僚,包括判官、推官、节度掌书记与观察支使。判官为幕职官之长,“掌裨赞郡政,总理诸案文移,斟酌可否,以白于其长(长官)而罢行之”,类似于州政府的秘书长(判官如果由京朝官担任,又简称“签判”)。推官的职责跟判官差不多,不过排序在判官之后,相当于州政府的副秘书长。节度掌书记与观察支使一般不并置,因为他们的职权相同,均为掌管州郡的笺奏公文,有点像文字秘书。
一个州郡配备多少名幕职官,跟该州的政治地位有关。临安是政治地位很高的节度州,设有签判、观察判官各一员,节度推官、观察推官各一员,他们各有自己的办公厅,但需要每日赴佥厅联合办公,共同处理公务。
除了幕职官群体,宋朝的州郡还配置有若干曹官:录事参军、司理参军、司法参军、司户参军,他们负责具体行政与司法事务。录事参军是诸曹官之首,“掌州院庶务,纠诸曹稽违”,并管理州郡政府的大印,州郡的公文用章,都须经录事参军之手,其职类似于州政府办公室主任,但宋朝的录事参军还兼理讼狱,并辖有一个法院,叫做“州院”(或“府院”)。
司理参军是州郡的专职法官,“掌狱讼勘鞫之事,不兼他职”,“专于推鞫,研核情实”,即负责刑事案件的“事实审”部分。司法參军也是州郡专职法官,负责刑事案件的“法律审”部分,与负责“事实审”部分的司理参军相互制衡,形成宋朝特有的“鞫谳分司”制度。司户参军则“掌户籍赋税、仓库受纳”,兼理民商事诉讼。
至此我们可知,临安府衙的政府机构有设厅(州长办公厅),通判北厅、通判东厅(均为副州长办公厅),签判厅(州政府秘书长办公室),观察判官厅、节度推官厅、观察推官厅(均相当于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府院(州政府办公室兼州法院),当直司、左司理院、右司理院、司法厅(均为州法院),司户厅(州民事法庭)。临安府还设置了大量的经济部门,散落在府衙内外,如常平仓、回易库、常平库、公使钱库、公使酒库、公使醋库、棚前醋库等。
此外,临安府还设立了四个具有公共救济功能的机构,分别是慈幼局,在府治东边的中和坊内;施药局,在慈幼局之北;养济院,共有六处,一处在西湖边的宝胜院,一处在杭城艮山门外,四处在善化坊;漏泽园,共有十二处,在附郭的钱塘县、仁和县辖区内。
如此齐全的政府部门配置,已经很难用“很小的官员编制”来描述了。
如果你以为临安府是南宋的都城,所以才配置了这么多的政府职能部门,那我们再走远一点,到福建路的福州州治参观一下。南宋时期的福州,行政与司法机关有设厅、都厅(相当于佥厅)、通判厅、签判厅、节度推官厅、府院、司法厅、左司理院、右司理院、司户厅等;经济部门有常平仓、公使库、作院、都税务、临河务、楼店务、修造场、抽木场、窑务、船场等;公共救济机构有居养院、安济坊等。
总的说来,宋朝的州郡一级政府,行政长官为知州(或知府),副长官为通判。州衙(或府衙)下辖的政府部门,可以分为三个系统:其一是行政司法机关,此外有主管教育的州学教授,主持公共卫生医疗的医学处,管理官方文书档案的架阁库,主管社会治安的巡检厅,管理邮驿系统的递铺厅等。其二是经济管理部门,其三是公共救济部门。
在我们的印象中,中国古代的地方政府机构非常简易,几乎没有什么职能部门,一个州县通常配置一名行政长官以及两三名佐贰官而已,以致有一些海外汉学家对此很惊奇,感叹道:“中华帝国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就是它能用一个很小的官员编制,来统治如此众多的人口。”事实是不是如此呢?
耳闻不如目见,何不随我重返历史现场,参观一回宋朝的地方衙门。
动身之前,我们先简单了解一下宋朝的地方政府层级。宋朝地方政府建制为虚三级制:路—州府—县。严格来说,路只是大监察区,并非一级政府,不设首长,只置转运使司辖一路民政与常赋,提点刑狱司辖一路司法,提举常平司辖一路财税(常赋之外),安抚司辖一路军政。四司互不统属,平行运转。
县是宋朝的基层政府,以知县为行政长官,县丞为副长官,又置主簿分掌一县民政与财税,县尉分掌一县之社会治安,此外又有若干管理场务的“监当官”。总的来说,由于县范围较小,事务较少,县一级政府部门的设置也相对简单。
宋朝的州郡一级政府,含府、州、军、监,既要统辖县政,又要临事亲民,公务繁杂,因此配置的政府部门最为发达。宋王朝的地方政治重心,也是放在州郡上。我们现在要参观的便是州郡一级的政府机构。
【南宋州府的政府部门】
让我们先到临安府(今浙江杭州)的府治转转。临安府为南宋都城,一城之内驻有中央、路、府、县四个层级的政府机构,为避免走马观花,我们只好将中央、路与县级机构放在一边,只参观州郡衙门及其附属机构。
杭州州治旧址原本在吴王宫,南宋时朝廷驻跸于此,升杭州为临安府,州治(府治)遂迁至清波门之北,以净因寺故基改建而成。
宋代的州郡衙门,尽管规模大小不一、内部结构有异,但配置的政府部门却是差不多的。穿过府治的大门、仪门,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座五开间、九脊顶的雄伟建筑,那是临安府治的正堂、知府的办公大厅,叫“设厅”。知府(知州)乃一府之长,“掌总领郡务,宣布诏条……其户口、赋役、钱谷、狱讼听断之事,率举以法,凡兵民之政皆总焉”,所以其办公的设厅也位于府衙的中轴线上。
设厅西边,有一座略小一点的厅堂,这是临安府的佥厅,佥厅是知府与其副手、助理联合办公的地方。临安知府的副手叫通判,作为州郡的副行政长官,通判与知府共同管理郡政,凡知府签发的政令,须有通判副署同意,方能生效。所以,宋时通判又有“监州”之名,有权监察知州,“知州有不法者,得举奏之”,所以严格说,宋朝的州通判,既非知州的副手,又非知州的属官,他们敢与知州争权。打个不是很准确的比方,宋时通判有点像州检察长兼副州长,地位远高于明清时期的通判。临安府是大郡,配有通判两员,其办事机构都位于临安府治的南面。
知州、通判有若干助手佐治郡政,这些助理性质的官员叫做“幕职官”。宋朝州郡的幕职官继承自晚唐—五代时藩镇自辟的幕僚,包括判官、推官、节度掌书记与观察支使。判官为幕职官之长,“掌裨赞郡政,总理诸案文移,斟酌可否,以白于其长(长官)而罢行之”,类似于州政府的秘书长(判官如果由京朝官担任,又简称“签判”)。推官的职责跟判官差不多,不过排序在判官之后,相当于州政府的副秘书长。节度掌书记与观察支使一般不并置,因为他们的职权相同,均为掌管州郡的笺奏公文,有点像文字秘书。
一个州郡配备多少名幕职官,跟该州的政治地位有关。临安是政治地位很高的节度州,设有签判、观察判官各一员,节度推官、观察推官各一员,他们各有自己的办公厅,但需要每日赴佥厅联合办公,共同处理公务。
除了幕职官群体,宋朝的州郡还配置有若干曹官:录事参军、司理参军、司法参军、司户参军,他们负责具体行政与司法事务。录事参军是诸曹官之首,“掌州院庶务,纠诸曹稽违”,并管理州郡政府的大印,州郡的公文用章,都须经录事参军之手,其职类似于州政府办公室主任,但宋朝的录事参军还兼理讼狱,并辖有一个法院,叫做“州院”(或“府院”)。
司理参军是州郡的专职法官,“掌狱讼勘鞫之事,不兼他职”,“专于推鞫,研核情实”,即负责刑事案件的“事实审”部分。司法參军也是州郡专职法官,负责刑事案件的“法律审”部分,与负责“事实审”部分的司理参军相互制衡,形成宋朝特有的“鞫谳分司”制度。司户参军则“掌户籍赋税、仓库受纳”,兼理民商事诉讼。
至此我们可知,临安府衙的政府机构有设厅(州长办公厅),通判北厅、通判东厅(均为副州长办公厅),签判厅(州政府秘书长办公室),观察判官厅、节度推官厅、观察推官厅(均相当于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府院(州政府办公室兼州法院),当直司、左司理院、右司理院、司法厅(均为州法院),司户厅(州民事法庭)。临安府还设置了大量的经济部门,散落在府衙内外,如常平仓、回易库、常平库、公使钱库、公使酒库、公使醋库、棚前醋库等。
此外,临安府还设立了四个具有公共救济功能的机构,分别是慈幼局,在府治东边的中和坊内;施药局,在慈幼局之北;养济院,共有六处,一处在西湖边的宝胜院,一处在杭城艮山门外,四处在善化坊;漏泽园,共有十二处,在附郭的钱塘县、仁和县辖区内。
如此齐全的政府部门配置,已经很难用“很小的官员编制”来描述了。
如果你以为临安府是南宋的都城,所以才配置了这么多的政府职能部门,那我们再走远一点,到福建路的福州州治参观一下。南宋时期的福州,行政与司法机关有设厅、都厅(相当于佥厅)、通判厅、签判厅、节度推官厅、府院、司法厅、左司理院、右司理院、司户厅等;经济部门有常平仓、公使库、作院、都税务、临河务、楼店务、修造场、抽木场、窑务、船场等;公共救济机构有居养院、安济坊等。
总的说来,宋朝的州郡一级政府,行政长官为知州(或知府),副长官为通判。州衙(或府衙)下辖的政府部门,可以分为三个系统:其一是行政司法机关,此外有主管教育的州学教授,主持公共卫生医疗的医学处,管理官方文书档案的架阁库,主管社会治安的巡检厅,管理邮驿系统的递铺厅等。其二是经济管理部门,其三是公共救济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