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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我国的医疗机构类别共分成十二类.笔者所讲的小规模医疗机构是指不设病床,其规模与小型零售药店相仿的综合门诊部、(社区卫生)保健所、村卫生室(所)等医疗机构,这些机构数量很多,设在最基层,直接与广大人民群众打交道,药品如果管理不好,老百姓用药安全有效就无从谈起.笔者根据10多年医政管理和近半年药监管理实践,粗浅地分析小规模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加强管理,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和药品分类管理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