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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分析,水资源的所有权重在控制功能;管理权逐步趋向采用市场化手段调控;脱离了地权的水使用权应成为立法的重点.新<水法>取消了水资源的集体所有权,改革了陈旧的水资源行政管理体制,规定国务院为国家水资源所有权的代表.这三个重要修订将对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产生重大影响.新<水法>的不足则是缺少取水制度和用水顺序的相关规定,影响其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