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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河北籍的小郑在京工作,目前已经怀孕七个多月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外埠在京工作人员于今年一月份即可参保生育险,但是因种种原因,单位直至五月份才将她的生育险上齐,然而即将在六月份生产的她不知道自己能否享受生育险的各项待遇,因为她听说生育险需缴满一年才能享受各项福利,因此,便向本刊咨询此事。
疑问:在京工作的外地人在生育险方面都能享受哪些待遇呢?参险不满一年的能享受这些待遇吗?
解答:生育保险有三项分娩相关的待遇(不算计划生育手术情形):
A.分娩费用——住院实时结算;
B.产检费用——分娩后手工报销;
C.生育津贴(含晚育津贴)——分娩后手工申领。
A项只要分娩时已经上了生育险即可支付;B项涉及到分娩前9个月内的费用,只能是从何时上了生育险开始支付;之前没上生育险的没法报销;C项原来是有分娩前需要连续缴费9个月否则需要后延12个月才支付的规定,但这次政策调整时给过渡期一些人性化措施,只要是在调整后9个月内生孩子的,C项也是直接即时支付的,无需后延12月。
举个例子:某外地员工2011年5月怀孕,2012年1月增加生育险,2012年2月份分娩,那么她可以享受: A.分娩费用(实时结算);B.2012年1月以后的产检费用(分娩后手工报销);C.2012年9月前分娩可以即时申领生育津贴(分娩后手工申领,即时支付无需后延),注意:9月后分娩的仍要按是否连续缴费满9月来确定后延支付等规定。
另外还需提醒大家几点:
1、实务经验中,通常产检费用和生育津贴是在分娩后三个月内领取,虽然实操中有的不是特别严格,但为避免待遇损失,应及时申报;
2、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同一概念,不重复领取,就高发放:如津贴高于产假工资则不扣减,津贴低于产假工资则单位补足。
疑问:在京工作的外地人在生育险方面都能享受哪些待遇呢?参险不满一年的能享受这些待遇吗?
解答:生育保险有三项分娩相关的待遇(不算计划生育手术情形):
A.分娩费用——住院实时结算;
B.产检费用——分娩后手工报销;
C.生育津贴(含晚育津贴)——分娩后手工申领。
A项只要分娩时已经上了生育险即可支付;B项涉及到分娩前9个月内的费用,只能是从何时上了生育险开始支付;之前没上生育险的没法报销;C项原来是有分娩前需要连续缴费9个月否则需要后延12个月才支付的规定,但这次政策调整时给过渡期一些人性化措施,只要是在调整后9个月内生孩子的,C项也是直接即时支付的,无需后延12月。
举个例子:某外地员工2011年5月怀孕,2012年1月增加生育险,2012年2月份分娩,那么她可以享受: A.分娩费用(实时结算);B.2012年1月以后的产检费用(分娩后手工报销);C.2012年9月前分娩可以即时申领生育津贴(分娩后手工申领,即时支付无需后延),注意:9月后分娩的仍要按是否连续缴费满9月来确定后延支付等规定。
另外还需提醒大家几点:
1、实务经验中,通常产检费用和生育津贴是在分娩后三个月内领取,虽然实操中有的不是特别严格,但为避免待遇损失,应及时申报;
2、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同一概念,不重复领取,就高发放:如津贴高于产假工资则不扣减,津贴低于产假工资则单位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