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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学者埃德加·富尔说得好“未来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没有学会怎样学习的人”。思想品德课的一个最大的特点是:理论与实际生活的结合,而且必须联系变动着的具体实际。因此,在教学中,启发和引导学生的自主学习就尤为重要。政治课教师必须要从加强自主学习的理论研究着手,积极开展自主学习的课堂教学实践,做到让学生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学有所长。
一、关于自主学习的理论探索
布鲁纳在他的“认知结构”理论中指出:“学习是一种能力的构建过程,应积极培养学生本身能力的自信感,使学生成为‘积极’的探索者”。而苏霍姆林斯基则指出:“在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这就是希望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而学生的精神世界中这种需要特别强。”在新课程改革中,新课标提出了贴近学生生活,重视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的教学内容体系,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发展作为教学的根本目标。
初中阶段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无论在认知水平和判断能力上都有较大的发展。这时我们的教学对象已具有一定的抽象思维能力、思想活跃、探究意识强,而且还多思好问,敢于尝试成为这一阶段学生比较明显的心理特征。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量剧增,人们的生活空间不断扩大,知识阅历的不断丰富,学生对呆板的学习书本知识和单一的学校生活越来越不满。他们向往大自然,向往成人的社会生活,有强烈的参与意识和愿望,这时我们的政治课教学就必须适应学生身心发展的内在要求和认知规律,引导学生自觉地参与思考、分析和探讨,正确认知社会现象,领悟正确观点,解决思想问题。教师能否放开手脚进行课堂教学的优化改革,是在实践探索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动力的有效途径。
二、自主学习的实践探索
1.进行调查访问,拓展学生知识范围。随着政治学科考试制度的改革,只限于课堂教学已经不能满足学生获取知识的要求,这要求我们教师为他们不断拓展获取知识的空间。只有极大地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才能实现“实践与教育”和“教育与实践”的融合,以引导学生到生活实践中探索研究,将日常生活和社会现象中一些问题有机地引入课堂学习中来。比如在“七嘴八舌说变化”一课的教学中,首先要求学生调查自己家庭在吃、穿、住、行、用等方面的变化,让学生回去通过自己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了解过去的生活和居住情况,谈现在变化,增加学生的直观体验,并进行交流。调查的数据来源学生生活,体现了真实性,增强了教材的可信度,同时也增加了教育的实效性这种教学方式不仅拓展学生的知识面,而且还培养学生动手动脑能力,也有利于发散性思维的培养。
2.组织课堂讨论,提高学生素质。开展课堂讨论是探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的一种重要形式,其目的就是要在老师的指导下,启发学生在立足书本知识的前提下,去分析探讨现实的问题,分析解决现实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在学习了“维护权利,适应社会”以后,学生对公民享有哪些权利有了初步的了解,并认识到要维护这些权利必须运用法律手段,但就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比如父亲打自己的儿子,同学的东西丢了教师组织学生在班上搜查,有些违法犯罪行为出点钱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等问题,组织学生进行讨论。经过讨论,学生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交流自己的观点,明白了父亲打自己的儿子也是违法的,是家庭暴力,是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老师组织学生搜查学生也是侵权行为,个别执法人员搞钱权交易是执法犯法的行为,学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就要做到知法、学法、守法、护法,增强法制观念。讨论给学生提出的问题有了一个明确的答复,又是學生的一个自学过程,它不仅促进了学生的思维,提高学生分析问题、探究问题的能力,还使学生了解了社会,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同时使书本知识内化为学生的知识,其自主学习的主动性得到充分体现。
3.开设模拟法庭,进行实践体验。书本知识是抽象的,现实生活是具体实在的,但并非所有的现实问题都能在书本中找到答案,允许学生有不同的见解,这是教学中民主的体现。为了使知识更好地与实践结合,在“有序的社会”一课的教学中,结合所学的法律知识,设立“模拟法庭”,让学生体验“当法官”来断案。由于学生对法律知识了解和运用较少,对法庭审案的情境更是生疏,老师首先要组织学生到当地法院去旁听法院的审案,具体了解法庭断案的经过和程序,通过亲身体验获取第一手资料,其次是要组织学生选择案例,组成法庭工作人员、律师、法官、检察官、原告、被告,再一个方面,组织学生查阅相关的法律资料,准备开庭所需的材料。经过充分准备以后,模拟法庭正式开庭,法官、检察官、律师、原告、被告们对自己所担任的角色认真负责,运用法律知识恰到好处,学生不仅运用了自己所学的知识,而且还丰富了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特别是律师辩护,还有点真实感受,较好地体现了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
一、关于自主学习的理论探索
布鲁纳在他的“认知结构”理论中指出:“学习是一种能力的构建过程,应积极培养学生本身能力的自信感,使学生成为‘积极’的探索者”。而苏霍姆林斯基则指出:“在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这就是希望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而学生的精神世界中这种需要特别强。”在新课程改革中,新课标提出了贴近学生生活,重视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的教学内容体系,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发展作为教学的根本目标。
初中阶段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无论在认知水平和判断能力上都有较大的发展。这时我们的教学对象已具有一定的抽象思维能力、思想活跃、探究意识强,而且还多思好问,敢于尝试成为这一阶段学生比较明显的心理特征。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量剧增,人们的生活空间不断扩大,知识阅历的不断丰富,学生对呆板的学习书本知识和单一的学校生活越来越不满。他们向往大自然,向往成人的社会生活,有强烈的参与意识和愿望,这时我们的政治课教学就必须适应学生身心发展的内在要求和认知规律,引导学生自觉地参与思考、分析和探讨,正确认知社会现象,领悟正确观点,解决思想问题。教师能否放开手脚进行课堂教学的优化改革,是在实践探索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动力的有效途径。
二、自主学习的实践探索
1.进行调查访问,拓展学生知识范围。随着政治学科考试制度的改革,只限于课堂教学已经不能满足学生获取知识的要求,这要求我们教师为他们不断拓展获取知识的空间。只有极大地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才能实现“实践与教育”和“教育与实践”的融合,以引导学生到生活实践中探索研究,将日常生活和社会现象中一些问题有机地引入课堂学习中来。比如在“七嘴八舌说变化”一课的教学中,首先要求学生调查自己家庭在吃、穿、住、行、用等方面的变化,让学生回去通过自己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了解过去的生活和居住情况,谈现在变化,增加学生的直观体验,并进行交流。调查的数据来源学生生活,体现了真实性,增强了教材的可信度,同时也增加了教育的实效性这种教学方式不仅拓展学生的知识面,而且还培养学生动手动脑能力,也有利于发散性思维的培养。
2.组织课堂讨论,提高学生素质。开展课堂讨论是探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的一种重要形式,其目的就是要在老师的指导下,启发学生在立足书本知识的前提下,去分析探讨现实的问题,分析解决现实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在学习了“维护权利,适应社会”以后,学生对公民享有哪些权利有了初步的了解,并认识到要维护这些权利必须运用法律手段,但就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比如父亲打自己的儿子,同学的东西丢了教师组织学生在班上搜查,有些违法犯罪行为出点钱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等问题,组织学生进行讨论。经过讨论,学生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交流自己的观点,明白了父亲打自己的儿子也是违法的,是家庭暴力,是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老师组织学生搜查学生也是侵权行为,个别执法人员搞钱权交易是执法犯法的行为,学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就要做到知法、学法、守法、护法,增强法制观念。讨论给学生提出的问题有了一个明确的答复,又是學生的一个自学过程,它不仅促进了学生的思维,提高学生分析问题、探究问题的能力,还使学生了解了社会,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同时使书本知识内化为学生的知识,其自主学习的主动性得到充分体现。
3.开设模拟法庭,进行实践体验。书本知识是抽象的,现实生活是具体实在的,但并非所有的现实问题都能在书本中找到答案,允许学生有不同的见解,这是教学中民主的体现。为了使知识更好地与实践结合,在“有序的社会”一课的教学中,结合所学的法律知识,设立“模拟法庭”,让学生体验“当法官”来断案。由于学生对法律知识了解和运用较少,对法庭审案的情境更是生疏,老师首先要组织学生到当地法院去旁听法院的审案,具体了解法庭断案的经过和程序,通过亲身体验获取第一手资料,其次是要组织学生选择案例,组成法庭工作人员、律师、法官、检察官、原告、被告,再一个方面,组织学生查阅相关的法律资料,准备开庭所需的材料。经过充分准备以后,模拟法庭正式开庭,法官、检察官、律师、原告、被告们对自己所担任的角色认真负责,运用法律知识恰到好处,学生不仅运用了自己所学的知识,而且还丰富了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特别是律师辩护,还有点真实感受,较好地体现了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