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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对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检验,引发了对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的反思和改革探索。本次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国家应急信息管理还存在信息传递效率不高、联动共享不足、智能化建设不够、风险预警不力及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健全国家应急信息管理机制,建议构建一体化、扁平化信息管理系统,优化应急信息获取机制,加强一体标准化建设,完善应急信息协同联动机制,提高应急信息智能化采集和大数据分析,强化应急信息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实现应急信息的高效管理,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关键词:新冠肺炎;应急信息管理;机制建设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28.013
新冠肺炎在全球爆发,对世界经济和人类生命健康带来巨大冲击。疫情防控工作如何科学有效的开展,需要我们重新检视现有应急管理相关法律、制度、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次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针对这次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任务。“信息”作为国家应急管理的核心内容,不仅充当着社会公共突发事件“吹哨人”的重要角色,更承担着服务应急防控分析研判、决策指挥的重要作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在“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中提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通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积累的实践经验,我们认识到,进一步健全国家应急信息管理机制对国家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
1 我国应急信息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应急信息管理机制是伴随国家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同步发展的,国内应急管理实践长期以来就存在,2003年“非典”事件后,应急管理机制逐步启动。2007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建立全国统一以及地方各级突发事件信息系统进行明确规定,强调建立基层专兼职信息员制度和信息逐级报告制度,应急信息管理机制初步成形。但该法有关应急信息管理的立法较为笼统,难以满足现有的应急信息管理机制发展需求。2018年我国组建中国应急管理部,我国应急信息管理体系也同步发展成“中央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级条块管理”的工作格局。但总体来看,当前应急信息管理机制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
1.1 应急信息传递模式效率有待提升
目前我国应急信息仍实行各行政级别层层收集上报的模式,应急信息报送的“上行流”特点,逐级上报的模式环节多、流程长,中央与地方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发现者与各级党委政府之间的信息层级沟通效率不高,且容易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如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信息传递,从一线医务工作者发现情况到上报各级疾控中心,再到中央决策层,中间经过层层审批,严重影响了信息传递和决策调度效率。
1.2 應急信息管理协同联动机制有待健全
我国的政府结构呈现的是纵横交错的网络结构,实行分级条块管理模式,但条块应急职责划分并不清晰明确,部门、地域、行业、单位间的应急信息管理职责未能厘清,属地管理、职能管理、行业管理等多重管理原则并存,多个体系的信息报送系统并行。其次,在应急信息管理实际中,各条块的关系也未理顺,如区域之间、行业之间、职能机构之间有效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够及时顺畅,未能搭建起横向协同、纵向联合的应急信息综合管理协同网络和平台,应急信息管理的“平行流”并未充分打通,容易造成地域和部门层级隔阂。如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排查报送中,未能在排查初期即实现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等的有效权责划分和信息报送归口,导致一些基层单位同时需要向多个单位、多种口径报送信息和统计数据的情况,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表格抗疫”问题,消耗了大量可以节约的人力物力资源,也对抗疫的决策和指挥系统造成了工作的制约。
1.3 应急信息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
目前各地各层级政府对突发紧急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的标准、程序、时限、权责等不统一,信息管理缺乏统一完整的规范和标准,报表采集存在多头、重复报送等情况,给基层应急信息采集单位带来沉重负担,加大了信息收集成本。由于政府部门和行业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与整合不足,目前我国多数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标准、交互格式、技术规范还不统一,相互分割,信息资源共享薄弱。其次,目前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智能系统建设方面依然不足,在应急信息采集与报送过程中,大多数基层单位仍然采用传统手工统计的信息采集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进行信息筛查、分析、调取的信息化程度不高,信息反复核实返工的情况依然存在。
1.4 风险预警和应急决策机制仍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较为健全,但综合性前瞻性的风险评估和趋势预测有所不足,尤其是在应对全新的陌生的突发性应急事件时,还不具备较强的警觉性和敏锐性,对潜在公共应急事件的预警信息关注得还不够,容易高估或低估应急事件的发展趋势,缺乏科学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专业的综合风险预警评估机构和机制,形成应急“智囊团”或“政策箱”。其次,在应急实践中,各级各层普遍成立领导小组作为临时协调机构,风险预警决策模式大多是以行政部门为主导、行政部门一把手为领导的决策模式,风险危机处理的决策权集中在少数人及少数环节上。
1.5 应急信息安全监管及法制建设有待加强
应急信息管理实践中采集、报送等环节中信息保护力度薄弱,一方面是信息采集限度较大,覆盖较广,信息内容大多涉及隐私,随意性的信息报送传输依然存在,如在信息排查中存在利用微信、QQ、电子信箱等方式进行信息报送等情况,给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带来威胁。另一方面,由于应急信息管理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目前尚未出台有关应急信息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有关信息安全监管只能参照其他部门法中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应急信息的监管法律主体、监管职责尚未明确,应急信息安全的救济渠道单一且力度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