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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纪委监委按照开展“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要求,围绕扶贫领域工程项目、财政资金专项清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全域监督检查。日前,该县纪委监委进行深入调研,分析近三年来查处的315起扶贫领域违纪案件主要特点。
违纪手段花样翻新
违纪主体,贴近群众。村干部是主要违纪群体。贫困群众对具体的扶贫政策解读和操作,还得听村干部的,村干部说什么群众信什么,直接参与扶贫项目管理、扶贫资金使用的村干部更容易滋生腐败问题。近三年来,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315件315人,其中农村干部239人,占比76%。村支两委负责人是违纪高发群体,且抱团腐败。村支两委负责人掌管着农村的人、财、物管理权,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面对扶贫资金,不由自主地动了歪念头。部分干部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以集体决策为幌子,抱团式腐败。查处在扶贫领域违纪违规的村支两委负责人190人,占查处农村干部的79.5%。
涉及领域,分布广泛。工程建设方面,违反招投标法,违规确定项目施工队伍,项目验收流于形式,收受项目承建方红包礼金。查处此类案件127件,占比40%。低保评定方面,违规将亲属纳入低保對象,在为他人办理低保工作中收取好处费。查处此类案件82件,占比26%。产业发展方面,虚报产业面积,骗取套取产业发展奖补资金,滞留、挪用、超范围发放扶贫资金。查处此类案件47件,占比15%。其他方面,主要涉及教育扶贫、医疗救助、小额信贷、惠民惠农等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
违纪手段,复杂多样。个别干部擅自截留专项扶贫资金,挪用于其他工程类项目建设缺口资金,或集体开支,查处此类案件64件,占比20%。个别蝇贪蚁腐干部在实施扶贫政策过程中贪污侵占、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蚕食扶贫资金,查处此类案件58件,占比18%。个别优亲厚友干部在落实扶贫资金过程中搞“利益均沾”,如贫困户精准识别、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资格认定不精准问题,查处此类案件91件,占比29%。
法纪意识和监督制约不足
宗旨意识不牢。有的农村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滑坡,放松了思想政治教育和自身建设,在利益面前理想信念出现动摇,想要“多吃多占”;有的党员干部把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抛诸脑后,在扶贫项目建设上滥用职权。
法纪意识淡薄。有的党员干部法纪意识不强,规矩意识淡薄,对党纪法规视若无睹;有的党员干部胆大妄为,存在“不怕出事”思想,认为腐败成本低、回报高,即使被查也无所谓,面对纷至沓来的扶贫资金“奶酪”,不惜铤而走险。
监督制约不够。个别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缺位,没有制定落实扶贫政策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没有加强扶贫政策落实、项目实施验收、资金审批拨付的监督和检查;有的扶贫项目实施单位,没有发挥好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没有真正做到扶贫项目承建、资金发放等环节的全面公开透明。
严规矩、建机制、堵漏洞
严明纪律规矩。要坚定不移地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持之以恒抓好“常”和“长”。要以廉政教育活动为依托,不断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要结合身边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编制警示教育读本和廉政教育专题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要以查处的身边人和身边事,开展“带案说纪”和“现身说法”,不断增强法纪意识。
健全监督机制。主管扶贫政策落实的职能部门要在政策落实过程中,严格规范各个环节的程序,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执行政策走样;要充分整合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财政、农业等部门力量,联合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开展专项治理。聚焦扶贫领域工程项目、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针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制度机制方面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作者系通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