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证券化中SPV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 :企业导报·上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hongxuho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农村土地证券化是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使农业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的重要途径,SPV作为证券化的核心,是农村土地证券化成败的关键,将根据我国农村土地的具体情况,在考虑能否实现资产的“真实出售”,实现破产隔离,保证投资者权益、税收的因素下,提出我国农村土地证券化SPV的模式选择。
  【关键词】 农村土地证券化;SPV;组织形式
  
  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件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决定》的精神为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国农业发展的经营规模问题指明了方向。农村土地证券化可以解决当前我国农村资金不足,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程度低,农业生产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是加快农村土地发展的大势所趋。在农村土地证券化的过程中,特殊目的机构的选择是农村土地证券化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农村土地证券化概述及SPV基本原理概述
  所谓农村土地证券化在我国现阶段应该理解为农村承包土地的证券化,是指农村土地开发者为了融通资金开发农业,以土地作物收益或者土地增值收益为担保,通过特设目的机构对土地资产进行风险评估和信用增级后,由证券市场向社会发行土地证券,投资者的本息由土地开发者通过特设目的机构来偿还。
  特设目的机构即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是整个土地资产证券化的核心,他涉及到资产的真实出售、破产隔离、风险评估及信用评级等问题,是农村土地证券化成败的关键。[2]SPV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SPV的设立需要实现破产隔离,因而是与发起人不存在关联且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主体;第二,SPV以其证券化基础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近乎是一个“空壳公司”,只拥有名义上的资产和权益,没有场地设施,职员和少甚至没有职员;第三,SPV是个破产隔离实体,设立SPV主要实现两个破产隔离,一方面是SPV自身的破产风险隔离,另一方面是SPV与发起人的破产风险隔离。
  二、SPV的组织结构
  SPV的组织形式是指证券化的特定目的机构所采取的法律上承认的机构性质形式,用以解决法律上承认的SPV市场准入主体形式问题。在国际上,SPV的组织结构主要有三种模式:公司模式、信托模式和有限合伙模式。我国当前对SPV在法律上还没有专门的规定。下面将逐一介绍三种模式:
  (一)特殊目的公司
  特殊目的公司(SPC: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是指发起人将证券化资产转让给一家专门从事证券化运作的特殊目的公司,在全球证券化操作中特殊目的公司是最常见的形式。公司型SPV的优势为:公司所能从事的行为及交易形态最为广泛,可以发行特别股,设立独立董事,并且可与同一次证券化交易中发行不同等级或不同种类的证券,增加SPV的灵活度。同时,投资人一般对公司最为熟悉,因而,其与公司型SPV交易也较有信心。而且公司型的SPV可以实现资产的“真实出售”,真正意义上的实现破产隔离。
  (二)信托型特殊目的公司
  信托型特殊目的公司(SPT:Special purpose trust)是指发起人以证券化资产设立信托,让与SPT,由SPT作为资产支撑证券的发行人发行证券,之后再出售给投资者。[4]这其中发起人是委托人,SPT是受托人,投资者是受益人,证券化资产组合是信托财产。信托型SPV在美国、日本及我国的台湾地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三)有限合伙型特殊目的机构
  有限合伙型特殊目的机构(SPP:Special Purpose Partnership)是指发起人将拟证券化资产让与SPP,这样整个资产就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消失,由SPP发行可上市流通证券,投资者购买该证券成为有限合伙人。[5]在实践中,采用SPP组织形式的特殊目的机构很少,主要由于合伙不具有法人资格,似乎不符合破产隔离的要求。普通合伙人需要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合伙人的财产风险和合伙组织的风险没有完全实现隔离。但合伙也有一定优势,即可以避免双重征税,采用合伙形式主要是基于避税考虑。
  三、SPV各种组织结构在我国运行的法律障碍
  (一)特殊目的公司
   首先,SPV基本上是个“空壳公司”,没有注册资本或者注册资本很少,通常也没有营业场所。但是根据《公司法》第19、20、23、73、75、78条的规定,公司的设立有发起人人数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同时还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并且我国《公司法》对公开发行股票、债券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只有具备法定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公司债券,这种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对于“空壳公司”的SPV很难达到。其次,《公司法》第177至180条规定,公司应当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通常情况下,SPV 需将其绝大部分收益(一般不低于95%)返还给投资者,自身没有留利,因此在现行的公司法律制度下,SPV将因违反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而受到《公司法》第216条所列的处罚。
  (二)特殊目的信托
  首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SPT容易陷入融资困境。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9 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办理存款业务,不得发行债券,不得举借外债。”由于信托投资公司不能签发受益凭证,也不能发放债券,那么信托投资公司无法把从发起人处所购置的资产以证券的形式销售给整个社会大众,这样一来整个证券化行为就无法实现其融资变现的目的。其次,信托机构在进行资产信托时很难实现规模经营。根据银监会现有的信托监管体制,信托机构开展资金信托的客户准入门槛为5万元以上,推介和转让均为私下进行,暂无需要金融机构对信托产品进行托管。按照这些规定,资产证券化很难实现经营规模,并且流通也会遭遇困境。
  (三)有限合伙特殊目的机构
  首先,关于风险隔离的法律障碍。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92条规定,合伙企业依法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SPV的首要目的即为实现破产隔离,保障投资者的权利,如果基础资产不能独立于发起人的资产,那么会严重影响投资者投资的动因及证券化资产的信誉。其次,关于发行证券资产的法律资格。根据《证券法》第13条和16条的规定,发行股票和证券的主体是公司,合伙企业并没有发行证券的资格。再次,筹资能力的法律限制。根据新《合伙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这是对旧《合伙企业法》一般不允许公司成为普通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的解禁,利于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的积极表现。但第3条却排除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成为普通合伙人的可能性,这将使得有限合伙企业的筹资能力有所降低。
  四、我国农村土地证券化SPV模式选择
  通过对SPV组织形式的介绍可以发现,发起人在拟证券化选择SPV的时候,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最终SPV模式的选择:第一,是否能够实现资产的“真实出售”,从而实现破产隔离。只有发起人的资产与发行人的资产相隔离,才能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二,SPV本身的业务状况。SPV本身的业务状况对其發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会产生影响,而信用评级结果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资产支持证券的销售情况。第三,税法关于不同组织形式税赋的规定。资产证券资产交易的资产数额往往十分庞大,所以税赋占交易成本的比例会影响到参与主体的利润空间,而各国法律税法通常会考虑到特定形式的组织在结构和业务方面的特殊性,而对不同的主体课以不同的税赋,这样发起人当然会选取税赋较少的SPV 组织形式以节约融资成本。
  SPT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可以有效的进行破产隔离,使资产远离发起人和SPV本身的破产风险。
  根据《信托法》第15、16条规定,只要信托成立,信托财产就与委托人、受托人的财产相分隔。根据第17条规定,信托一经成立信托财产便超越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的债权人的追及范围之外。所以,采用SPT模式明确排除了证券化资产与发起人破产所带来的风险。根据我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公司对受益人的负债。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所以,采用SPT模式进行资产证券化操作明确排除了SPV自身破产所带来的风险。除此之外,近几年我国还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规章规制SPT的运行环境。这些规定,都将在较大程度上避免了SPT 破产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因而与SPT与SPP相比,有很大的优越性。
  (二)SPT模式可以有效的避免SPV环节的税负承担
  信托所发行的受益凭证代表的是受益人对信托财产的收益权,受托人仅是进行财产管理和处分,受托人对于资产在未来可预见的现金流必须按信托文件的要求分配给受益人,因此只有受益人对其受益所得缴纳税收。由此可见,信托模式是可以避免SPV环节“双重征税”负担的。
  (三)SPT实践经验较为成熟
  目前,SPT 模式在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中已步入大规模实践阶段, 继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运用SPT 模式实施证券化试点交易以来,已有中信、中诚、华宝、上海国投等10 余家信托投资公司经银监会批准获得了资产证券化从业资格,成为SPV。
  (四)设立SPT的投入较低。
  信托机构通常为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营业组织,职员熟悉信托业务,能够减少培训成本,尽快开展工作。
  五、小结
  SPV是整个农村土地证券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的情况下,我国不可能为了证券化大规模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加以特别规定是比较现实的做法。农地作为农民的生活保障,证券化后农民每年的收入稳定,农民才会有使农地参与证券化的积极性。信托型SPV模式对我国现行法律改动较小,目前在制度和环境上的障碍相对比较小,是当前比较现实的选择。
  参考文献
  [1]周双,范亚东,张天文.论我国农村土地证券化[J].中国商界.2009(10)
  [2]朱志刚.浅析资产证券化中SPV相关法律问题[J].法制与经济.2010(7)
  [3]王绍凯.关于我国建立公司型SPV若干法律问题思考[J].经济师.2007(12)
  [4]刘薇.比较看我国特殊目的信托[J].法制与经济.2007(11)
  [5]樊鴻雁,张文佳.有限合伙型特殊目的机构的法律特征[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9(11)
  
其他文献
【摘要】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以科技为先导,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发展上档次、上水平,这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所在,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客观要求。  【关键词】 农业科技;信息推广;体制创新    一、诸城市加快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做法  1.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诸城市高度重视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农业技术研究及
期刊
【摘要】 以淄博市为例,从都市农业的内涵入手,结合分析淄博市都市农业发展的现状以及该市在都市农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在新形势下推进该市精准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为我国都市农业发展寻求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  【关键词】 都市农业    一、都市农业的内涵  都市农业,是在大城市周边与间隙地带或大中城市群之间形成的,以城市生态保护、市民观光休闲为特色,以农业高科技武装的园艺化、设施化、工厂化生产为
期刊
【摘要】 现代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危机,品牌危机管理成为企业发展历程中必需要学的一课。对品牌及品牌危机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并对品牌危机产生的内外部原因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了危机管理五原则,为企业品牌危机管理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 品牌;危机管理;丰田召回    作为全球顶级的汽车公司,丰田一直都受到人们的尊重。在过去的十几个月里,召回事件却使得丰田遭受巨大的品牌危机,能否妥善
期刊
【摘要】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社顺应社会的变化形势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实践中诞生和发展,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补充和发展。以张兴村为例,分析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 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社;发展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社顺应社会的变化形势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实践中诞生和发展,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补充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社也称农民专业协
期刊
一、我国巧克力行业的产业组织分析  1.市场结构分析。(1)集中度。巧克力行业中最大的四家生产厂家占据了70%的市场份额,整个行业处于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下。根据市场结构理论,处于市场主导地位的几家企业所做出的决定,对整个市场都会有不可忽视的影响,任何一家企业的销售都取决于自己的价格和其他企业的价格。(2)进入壁垒。从生产方面看,建立小型巧克力加工企业投资少见效快。随着消费者需求水平的提高,口味的多
期刊
【摘要】 2007年开展的全国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暴露出了我国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尝试结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新形势,从预算管理体制、会计制度、配套制度入手追根溯源,查找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背景,并从国有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综合管理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一、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的新形势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
期刊
【摘要】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就逐步制定约束企业行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但是还是存在着很多问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已经是大势所趋,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响应建立资源保护型和资源节约型的政策要求。更多企业还是处于被动在履行法律与法规要求,没有主动去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将以万科集团为例,分析社会责任与竞争优势的关系,从而让企业主动履行社会公民行为。  【关键词】 万
期刊
【摘要】 “揭开公司面纱”是公司独立人格原则的例外,是一种对公司、股东与债权人的风险与权利的平衡。由于一人公司的特性,其股东作为公司的意志机关与公司人格更容易混同。建立“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本质基于人格混同,包括顺向和逆向的混同。对于实践中出现的一人公司股东以其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对公司的效力,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可依循“揭开公司面纱”的法理基础和逻辑予以分析并判断,以实现矫正的公平。  【关键词
期刊
一、基本情况  著名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在1954年发表其著名著作《无限劳动供给下的经济发展》,且建立了第一个人口流动模型,这个模型在发展经济学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该著作是按古典学派的传统写成的,作为古典学派的假设,并提出古典学派的问题。从斯密到马克思的古典经济学家都假定,或者说都认为,支付维持生活的最低工资就可以获得无限的劳动力供给。刘易斯认为,“劳动力无限供给”作为一个有用的假设,适用于发展中国
期刊
【摘要】 现代教育技术发展至今,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人们对于教育技术,从最初的陌生到现在的熟练应用,经过了十几年的漫长的尝试过程。站在现代教育技术在高校教学过程中的应用的高度,对现代教育技术进行了再认识。  【关键词】 现代教育技术;再认识    所谓现代教育技术,是指以现代教育思想、理论和方法为基础,以系统论的观点为指导,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的教育技术。它是现代教学设计、现代教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