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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最基本要素之一,在新形势下,切实做到顺时应势,改革创新,更加注重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更加注重土地要素的保障,更加注重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更加注重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更加注重自身建设,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努力寻求贯彻中央调控精神、促进地方发展、维护群众权益的契合点,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推向新的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正是在这样一个科学的宏观战略引导下,浙江省衢州市国土资源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节约挖潜、维护权益”的总要求,着力保护国土资源,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
切实保护耕地,确保本行政区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各级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事关可持续发展潜力的根本问题。近年来,衢州市高举耕地保护旗帜不动摇,坚持保护、开发、节约并举,从制、建、查、管四方面入手,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以制促保。为了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衢州市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衢州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衢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等,建立“一把手”负责的耕地保护责任制,把耕地保护责任层层分解落实。每年年底,对各县(市、区)政府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予以通报。
以建促保。自2005年来,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及建设用地复垦累计新增耕地13万亩,确保全市连续14年实现耕地总量占补平衡。同时,根据“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目前,全市所有基本农田已建立地块登记表,并全部落实到地块、图件,做到图、表、实地相一致。
以查促保。由市政府组织市国土、农业等部门对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和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抽查。通过检查,及时掌握全市基本农田利用和变化情况,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
以管促保。一是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特点,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高标准的实施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做到旱能灌、涝能排;对垦造旱地的项目,重点做好排水设施建设,防止水土流失。二是开展“送肥下乡”活动。通过免费提供种子和肥料等措施,激励广大农户在新开垦的低丘缓坡上进行种植;三是加强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合同管理,明确由项目承包单位在土地开发当年和第二年,无条件种植当季当地适宜的农作物。
正是由于各项保护措施切实有效,衢州市耕地保护工作连续三年被浙江省政府评为耕地保护考核先进单位。
全面实施“365”行动计划,确保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为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合理利用后备资源的同时,衢州市还积极挖掘潜力,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努力提高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树立科学的用地观。大力提倡依法用地、科学用地、节约用地、惜土如金的新理念,建立了政府牵头、部门分工负责、责任目标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认真制订“365”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狠抓年度实施计划和目标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提高了区域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构建节约集约用地平台。核心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充分利用企业现有存量土地招商引资,通过“挤”、“转”、“租”、“换”等措施,“腾笼换鸟”让地生“金”,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提升集约用地的管理能力。优化工业发展空间规划,对市区乡镇功能区进行重新布局调整;加强项目把关,全面实施工业项目落地决策咨询服务协调制度,全面落实了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积极探索工业用地供地管理新机制,建立健全工业用地复核验收制度。
强化土地执法监察,严格依法行政
构建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衢州市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召集人,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综合防控联席会议,进一步做到组织到位、分工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通过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建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由过去国土部门单兵作战转变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构筑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预防体系。建立土地违法行为快速反应机制,在全市2169个行政村配备了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出台了《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考核办法》,严格执行违法用地动态巡查制度,保证动态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9年全市国土系统共组织动态巡查9900余次,发现各类土地违法行为644起,制止644起,发现率和制止率均达到100%。
正是有了这些耕地保护制度和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衢州的耕地才能得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实现了一种动态的平衡,并为今后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做好了土地准备。
(责编:耿国彪)
正是在这样一个科学的宏观战略引导下,浙江省衢州市国土资源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节约挖潜、维护权益”的总要求,着力保护国土资源,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
切实保护耕地,确保本行政区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各级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事关可持续发展潜力的根本问题。近年来,衢州市高举耕地保护旗帜不动摇,坚持保护、开发、节约并举,从制、建、查、管四方面入手,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以制促保。为了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衢州市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衢州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衢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等,建立“一把手”负责的耕地保护责任制,把耕地保护责任层层分解落实。每年年底,对各县(市、区)政府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予以通报。
以建促保。自2005年来,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及建设用地复垦累计新增耕地13万亩,确保全市连续14年实现耕地总量占补平衡。同时,根据“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目前,全市所有基本农田已建立地块登记表,并全部落实到地块、图件,做到图、表、实地相一致。
以查促保。由市政府组织市国土、农业等部门对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和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抽查。通过检查,及时掌握全市基本农田利用和变化情况,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
以管促保。一是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特点,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高标准的实施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做到旱能灌、涝能排;对垦造旱地的项目,重点做好排水设施建设,防止水土流失。二是开展“送肥下乡”活动。通过免费提供种子和肥料等措施,激励广大农户在新开垦的低丘缓坡上进行种植;三是加强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合同管理,明确由项目承包单位在土地开发当年和第二年,无条件种植当季当地适宜的农作物。
正是由于各项保护措施切实有效,衢州市耕地保护工作连续三年被浙江省政府评为耕地保护考核先进单位。
全面实施“365”行动计划,确保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为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合理利用后备资源的同时,衢州市还积极挖掘潜力,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努力提高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树立科学的用地观。大力提倡依法用地、科学用地、节约用地、惜土如金的新理念,建立了政府牵头、部门分工负责、责任目标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认真制订“365”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狠抓年度实施计划和目标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提高了区域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构建节约集约用地平台。核心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充分利用企业现有存量土地招商引资,通过“挤”、“转”、“租”、“换”等措施,“腾笼换鸟”让地生“金”,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提升集约用地的管理能力。优化工业发展空间规划,对市区乡镇功能区进行重新布局调整;加强项目把关,全面实施工业项目落地决策咨询服务协调制度,全面落实了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积极探索工业用地供地管理新机制,建立健全工业用地复核验收制度。
强化土地执法监察,严格依法行政
构建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衢州市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召集人,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综合防控联席会议,进一步做到组织到位、分工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通过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建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由过去国土部门单兵作战转变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构筑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预防体系。建立土地违法行为快速反应机制,在全市2169个行政村配备了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出台了《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考核办法》,严格执行违法用地动态巡查制度,保证动态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9年全市国土系统共组织动态巡查9900余次,发现各类土地违法行为644起,制止644起,发现率和制止率均达到100%。
正是有了这些耕地保护制度和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衢州的耕地才能得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实现了一种动态的平衡,并为今后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做好了土地准备。
(责编:耿国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