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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着重分析探讨了建筑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在分析其具体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改善措施,以期为以后的实际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建筑施工;劳务队伍;问题;措施
1、建筑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特点
1.1、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利润,因而显得至关重要。分包工作涉及施工的全过程,每个环节都紧密相关,所以每个环节的管理都不可忽视。
1.2、各地建筑市场生机盎然,项目开发红红火火,相关从业人员在本地或者是本区域就会有大量的从业选择面,工程数量增多,人员供不应求,导致用工需求难度加大。
1.3、现在家庭多以独生子女为主,父母对孩子比较宠爱,不愿看到孩子在建筑施工行业当蓝领,他们更愿意让下一代从事科研或管理层就业。
1.4、总承包单位对劳务队伍的动态管理不强。以包代管,总承包单位减少管理人员配备投入。在分包进场施工的过程中,就由分包方自行管理。就目前实际而言,不少分包单位总体素质不高,人员构成流动性较大,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因此存在很大的隐患,施工中的质量、安全问题多出于这一方面。总包单位必须重视分包管理,项目监管必须及时跟进,严格控制履约能力。
2、建筑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2.1、劳务分包队伍选择过程中的问题
对于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很多施工企业的处理较为随意,尤其是工程工期任务紧张时,往往表现饥不择食,并没有明确的选择标准,且缺乏对分包队伍招标制度的执行力度;加之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社会背景较为复杂,在统一调度上存在一定的难度,使得管理的阻力加大,项目管理较为被动;劳务分包管理合同十分关键,但是在现实中,很多施工企业对此不够重视,只是和劳务分包队伍达成口头上的协议,并没有严格的明确好双方的责任义务,以此形成管理上的盲点,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管理的约束效果;另外甲方往往指定分包,即建设单位或开发商将工程总包给施工企业之后,再通过附带劳务分包合同,自行指定劳务分包队伍。这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存在着一定弊端,将会使工程结算权掌握在甲方的手中,很难对分包队伍开展有效的管理,加大了施工难度,且不能够有效的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
2.2、对劳务再分包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
虽然说目前劳务二次分包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但是在实际情况中这种现象依然存在。一般情况下,很多的再分包队伍只有实际施工者,缺乏资质和技术力量的支撑,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再分包也会加大施工一线和企业之间的管理跨度,增加管理的层级,这样将会减弱实际的管理效果。
2.3、管理者对劳务分包施工缺乏过程控制
施工企业在劳务分包进场之后,管理较为粗放,且缺乏对过程的控制;加之技术水平较低,工作流于形式,使得劳务分包不能够充分的发挥效用。材料存在浪费现象,也会加剧隐蔽工程的质量隐患发生的几率,对后期的结算工作也存在着不利的一面。劳务分包队伍多是选择体量大且易于操作的作业面,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劳务分包队伍不服从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统一管理的现象,抢先占据有利的工程作业面,却忽视了细微工程和高难度环节的处理。这样进一步加剧了工程项目质量和进度的控制难度。
2.4、工资支付环节的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这个集体当中,农民工占据了较大的一部分,逐步成为建筑施工的从业主体,其现场的组织形式也主要以劳务分包为主。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劳务企业没有真正的承担法人实体应尽的责任,也不能够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加上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等一些因素,使得民工的工资支付环节的问题较为严重,拖欠工资、扣薪甚至逃薪的情况时有发生,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
3、完善建筑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措施
3.1、借鉴有效的管理经验
近几年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管理研讨会,对影响行业发展以及建筑业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中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提出诉求和建议。有的由建筑业协会劳务分会建立统筹管理平台,对劳务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发放进境平安卡;对技术工人要求持证上岗,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参加技能培训,同时网上公布经备案的非法人劳务负责人(劳务队长或班组负责人),供用工单位选用。还有的是以“市民卡”为载体,在政府部门、企业及劳务工人之间搭建以工程项目为实施对象,集“行业管理、民生保障、社会管理”三位一体的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工人实名制服务管理信息平台。
3.2、建立有形的劳务市场
目前,建筑业劳务用工不进入本地区的劳动力市场,形成有场无市的局面。企业用工不规范,不断发生劳动纠纷,潜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可能性极大。为此,企业呼吁由统一、规范有序的建筑行业自律组织来实施本区域的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市场层面由地行业协会建立一个统一规范有序的建筑业劳务工人管理信息系统,把劳务分包企业、非法人的劳务负责人或班组长、劳务工人纳入这一管理信息系统,现场层面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监督。由各地行业协会组织劳务负责人或班组长及劳务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经考核合格后,在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布,未经公布的,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劳务工人,属普工的,应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属普通技术工种的,应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属特种技术工种的,应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考虑劳务工人作业周期短、流动性强特点,对未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的人员由劳务分包企业组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统筹安排到各农民工学校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未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劳务工人,由总承包企业适时组织开展以劳务分包企业为主导、培育初级技能工为主线、培训鉴定机构参与、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的技能大赛,提高建筑业劳务工人技术能力的操作水平和持证上岗的比例。
3.3、加强劳务企业的监管
一方面要从加强资质资格管理角度解决建设市场供求关系失衡的问题,企业资质结构尚不合理,需要规范与扶植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另一方面,建议通过立法层面明确由项目所在地的行业协会对劳务分包企业中的施工作业人员实行相对集中的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在资质审批中,严格按法律法规审批,同时引进专家评审机制,建立和完善劳务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和人员,不得进入劳务市场。在严格把好资质审批的同时,加大对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力度,做好批后监管工作,重点检查资质标准中规定的人员到位情况,并依照法律法规,对不符合的劳务企业采取重新核定、资质撤回等措施,起到震慑作用。加大对参与各方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工地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信息卡的检查,没有信息卡不准进入工地现场。强化建筑业企业总承包负责制,建立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刷信息卡制度,做好用工管理工作,在源头上切实把好现场人员使用的第一关。
参考文献:
[1]张国卿.浅谈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J].科技资讯,2014,04:253-254.
[2]桑毅勇.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队伍管理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中外企业家,2014,08:70-71.
[3]秦泗永.建筑市场劳务用工模式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4.
[4]邴长民.建筑企业劳务用工管理模式研究及架子队模式的实践探索[D].西南交通大学,2014.
作者简介:张家伦,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招标师,第二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
【关键词】 建筑施工;劳务队伍;问题;措施
1、建筑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特点
1.1、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利润,因而显得至关重要。分包工作涉及施工的全过程,每个环节都紧密相关,所以每个环节的管理都不可忽视。
1.2、各地建筑市场生机盎然,项目开发红红火火,相关从业人员在本地或者是本区域就会有大量的从业选择面,工程数量增多,人员供不应求,导致用工需求难度加大。
1.3、现在家庭多以独生子女为主,父母对孩子比较宠爱,不愿看到孩子在建筑施工行业当蓝领,他们更愿意让下一代从事科研或管理层就业。
1.4、总承包单位对劳务队伍的动态管理不强。以包代管,总承包单位减少管理人员配备投入。在分包进场施工的过程中,就由分包方自行管理。就目前实际而言,不少分包单位总体素质不高,人员构成流动性较大,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因此存在很大的隐患,施工中的质量、安全问题多出于这一方面。总包单位必须重视分包管理,项目监管必须及时跟进,严格控制履约能力。
2、建筑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2.1、劳务分包队伍选择过程中的问题
对于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很多施工企业的处理较为随意,尤其是工程工期任务紧张时,往往表现饥不择食,并没有明确的选择标准,且缺乏对分包队伍招标制度的执行力度;加之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社会背景较为复杂,在统一调度上存在一定的难度,使得管理的阻力加大,项目管理较为被动;劳务分包管理合同十分关键,但是在现实中,很多施工企业对此不够重视,只是和劳务分包队伍达成口头上的协议,并没有严格的明确好双方的责任义务,以此形成管理上的盲点,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管理的约束效果;另外甲方往往指定分包,即建设单位或开发商将工程总包给施工企业之后,再通过附带劳务分包合同,自行指定劳务分包队伍。这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存在着一定弊端,将会使工程结算权掌握在甲方的手中,很难对分包队伍开展有效的管理,加大了施工难度,且不能够有效的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
2.2、对劳务再分包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
虽然说目前劳务二次分包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但是在实际情况中这种现象依然存在。一般情况下,很多的再分包队伍只有实际施工者,缺乏资质和技术力量的支撑,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再分包也会加大施工一线和企业之间的管理跨度,增加管理的层级,这样将会减弱实际的管理效果。
2.3、管理者对劳务分包施工缺乏过程控制
施工企业在劳务分包进场之后,管理较为粗放,且缺乏对过程的控制;加之技术水平较低,工作流于形式,使得劳务分包不能够充分的发挥效用。材料存在浪费现象,也会加剧隐蔽工程的质量隐患发生的几率,对后期的结算工作也存在着不利的一面。劳务分包队伍多是选择体量大且易于操作的作业面,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劳务分包队伍不服从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统一管理的现象,抢先占据有利的工程作业面,却忽视了细微工程和高难度环节的处理。这样进一步加剧了工程项目质量和进度的控制难度。
2.4、工资支付环节的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这个集体当中,农民工占据了较大的一部分,逐步成为建筑施工的从业主体,其现场的组织形式也主要以劳务分包为主。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劳务企业没有真正的承担法人实体应尽的责任,也不能够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加上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等一些因素,使得民工的工资支付环节的问题较为严重,拖欠工资、扣薪甚至逃薪的情况时有发生,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
3、完善建筑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措施
3.1、借鉴有效的管理经验
近几年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管理研讨会,对影响行业发展以及建筑业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中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提出诉求和建议。有的由建筑业协会劳务分会建立统筹管理平台,对劳务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发放进境平安卡;对技术工人要求持证上岗,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参加技能培训,同时网上公布经备案的非法人劳务负责人(劳务队长或班组负责人),供用工单位选用。还有的是以“市民卡”为载体,在政府部门、企业及劳务工人之间搭建以工程项目为实施对象,集“行业管理、民生保障、社会管理”三位一体的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工人实名制服务管理信息平台。
3.2、建立有形的劳务市场
目前,建筑业劳务用工不进入本地区的劳动力市场,形成有场无市的局面。企业用工不规范,不断发生劳动纠纷,潜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可能性极大。为此,企业呼吁由统一、规范有序的建筑行业自律组织来实施本区域的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市场层面由地行业协会建立一个统一规范有序的建筑业劳务工人管理信息系统,把劳务分包企业、非法人的劳务负责人或班组长、劳务工人纳入这一管理信息系统,现场层面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监督。由各地行业协会组织劳务负责人或班组长及劳务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经考核合格后,在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布,未经公布的,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劳务工人,属普工的,应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属普通技术工种的,应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属特种技术工种的,应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考虑劳务工人作业周期短、流动性强特点,对未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的人员由劳务分包企业组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统筹安排到各农民工学校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未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劳务工人,由总承包企业适时组织开展以劳务分包企业为主导、培育初级技能工为主线、培训鉴定机构参与、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的技能大赛,提高建筑业劳务工人技术能力的操作水平和持证上岗的比例。
3.3、加强劳务企业的监管
一方面要从加强资质资格管理角度解决建设市场供求关系失衡的问题,企业资质结构尚不合理,需要规范与扶植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另一方面,建议通过立法层面明确由项目所在地的行业协会对劳务分包企业中的施工作业人员实行相对集中的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在资质审批中,严格按法律法规审批,同时引进专家评审机制,建立和完善劳务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和人员,不得进入劳务市场。在严格把好资质审批的同时,加大对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力度,做好批后监管工作,重点检查资质标准中规定的人员到位情况,并依照法律法规,对不符合的劳务企业采取重新核定、资质撤回等措施,起到震慑作用。加大对参与各方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工地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信息卡的检查,没有信息卡不准进入工地现场。强化建筑业企业总承包负责制,建立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刷信息卡制度,做好用工管理工作,在源头上切实把好现场人员使用的第一关。
参考文献:
[1]张国卿.浅谈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J].科技资讯,2014,04:253-254.
[2]桑毅勇.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队伍管理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中外企业家,2014,08:70-71.
[3]秦泗永.建筑市场劳务用工模式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4.
[4]邴长民.建筑企业劳务用工管理模式研究及架子队模式的实践探索[D].西南交通大学,2014.
作者简介:张家伦,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招标师,第二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