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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监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砂浆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经贸委、公安厅、建设厅、交通厅、质监局、环保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节能减排、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水平,日前,无锡市经贸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无锡市预拌砂浆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江苏省继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