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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单位"大院、人民公社和"三线建设"的厂矿院所等建国后30年最具特点的城乡聚落等建成环境作为研究对象,探析形态、空间及其意义等建筑的基本问题。这些传统社会主义时期明显受行政意志影响的集体形制多是按照公平主义原则和严格计划而建设,其建成环境与空间具有物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多重属性。这些逐渐远去的集体形制是国家和时代的重要记忆,其遗产化的研究已经迫在眉睫。集体形制古今中外均有表现,文章探讨了其研究方法和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