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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东地区为切实加强宗教寺院人员管理,创新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僧尼、道士、阿訇等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在创建平安寺院建设中,海东地区形成由各级党委、政府负责,统战、宗教事务部门和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依法管理,协调配合的寺院社会管理体制,并将宗教寺院僧尼、道观道士、清真寺阿訇等宗教人员的社会保险纳入寺院社会管理范围,增强履行寺院社会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做到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各项服务管理和服务到位,采集僧尼、道士及阿訇等宗教人员信息,加强调研,组织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人员深入寺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