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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需要注意法治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两者统一于良法善治,两者还存在互促互补的辩证关系,时间性、空间性及实践性是两者相互转化的条件。法治的空间性是比较的视角,要求重视法治所面对的空间禀赋;法治的时间性是历史的视角,要求重视法治所面对的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法治的实践性是制度与行动者的互动视角,要求重视法律制度下行动者的目的、文化观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