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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吉登斯批判了社会学理论史上一直以来存在的“主体主义”和“客体主义”。在借鉴和融合了多种理论观点的基础上,他提出了连接宏观和微观领域的一种全新的思维角度。即:結构二重性。
[关键词]吉登斯;社会学理论;结构二重性
综观整个社会学理论,有人进行过这样的分类,认为社会理论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讨论社会现象:即社会结构和制度方面(比如迪尔凯姆的社会秩序问题)、个体行动方面(如韦伯)、个体间的互动方面(比如库利、帕累托等)以及文化、行动系统方面(典型代表当然是帕森斯)。这样看来,他们大多或陷入微观琐碎的个体行为(对应于吉登斯所说的“主体主义”),或陷入宏观抽象的宏大理论(对应于“客体主义”)——却很难有人能够将二者联系起来解读社会。关于个人行为如何构成社会制度和结构,而二者又是如何相互影响,似乎很少有人给出全面的答案。
吉登斯在引言中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结构二重性”。“我们必须从概念上把这种二元论重新构建为二重性,即结构上的二重性,这一假设正是结构化理论的基础。”(吉登斯1998)——相信看到这里的很多读者,都和作者一样是欢欣鼓舞的。因为诚然能做到这一点,至少在社会学是迈了一大步。很多学者都批判社会学理论过于抽象宏大,尤其是“统领”社会学领域数十年之久的帕森斯系统。虽然反驳者能够举出常人方法学和现象学等理论的例子来表示不同意见。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两类理论虽然同属于社会学理论范畴,却明显呈现两种截然不同的走向。微观领域中的日常单个个体的具体行为,和无形的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社会系统和秩序等宏观概念到底有怎样的关系?社会学能不能更经验解释性,在抛开宏大抽象外衣的同时又具有自己的独特性和科学性?笔者以为,在这本书中吉登斯至少在试图寻找一个解答。
全书共分六章,界定完结构化理论的基本概念之后,作者在第二章开始介绍个体行动具体情境中的“意识、自我与日常社会接触”。对于微观情境的剖析,作者则从三种意识、例行化活动、在场和共同在场等方面进行了细腻全面的分析。说明了行动者如何意识自己的行动,并进行反思性监控。尽管如此,吉登斯在此部分未免太过于照搬戈夫曼的观点,甚至于让人产生一种“不是吉登斯的书,而是戈夫曼的要点摘录”的感觉。尽管作者涉及到社会整合、时空安排以及行动者的定位过程等宏观层面。但仍然是在戈夫曼的拟剧理论的基本原则上,没有走出微观互动情境的园圃。
直到第三章,作者似乎才开始“摆脱”戈夫曼,他将个体行动纳入“时间、空间和区域化”。这显然是一种超越,并且体现出明显的“社会学的想象力”。而对赫格斯特兰德“时间地理学”的借鉴,更让结构化理论“宏大”起来并具有某种一般性。例如:将“前台区域和后台区域”的概念来分析城市空间布局和世界经济体系。另外,作者还提到柯斯林的“微观聚合宏观”论,他明显“反对宏观和微观:社会整合与系统整合”。认为应把握“微观互动例行化的重复性特征,在时间和空间上将它们勾画出来”,并且考虑行动者的“反思性监控”。这似乎是一个连接宏观和微观的一个很好的方式,但是将例行化的行动勾画出来以后,我们就从微观“迈入”了宏观吗?
作者就微观互动情境方面的讨论告一段落之后,随即开始转向宏观系统方面的阐述。可是前后两部分衔接并非很紧密,以至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即:前面几章应归入“微观社会学”理论从,而后面几章则属“宏观派”的范畴。
一打上宏观的印记,社会学理论就开始变得晦涩难懂。不过也不难理解,毕竟要宏大就要归纳,而归纳就只能选择抽象的一般性的东西。在提出涂尔干等人的观点之后,作者指出很多社会学家往往喜欢将个人看做“社会的奴隶”,从个体行为的功能出发“解释”其存在的合理性,而非从个体动机出发“寻找”其原因。而他认为“结构不仅具有制约性,而且还有使动性”,行动者是能进行反思性监控并且有自己的行为动机的。吉登斯的分析思路是:从“对行动的反思性监控”,到“结构性特征(中介和转换)”,再到“结构性原则或说各种制度领域”不断从微观步入宏观。遗憾得是作者并没有拿出一个事例沿此思路来进行分析阐述。笔者认为切实从一种社会行动入手,分析与之对应的“结构性特征”,再上升到与此行为关联的“各项制度领域”——这种做比作者笼统地从宏观角度分析“社会变迁”更能让人把握“结构化理论”。
吉登斯提出了“结构的二重性”,并且在分析结构制约性的同时反复强调结构的使动性,强调个人的动机和反思性监控。而且,通过提出社会整合和系统整合,在宏大的时空坐标中“勾画”个体例行化行动——他希望能够借此跨越微观和宏观的鸿沟。所以,整本书在介绍微观互动的同时,分析了宏观的社会变迁和历史、世界体系。在分析微观情境互动时,他又将其放入宏大的时空当中分析结构的制约性,从而成功地避免了遁入“主观主义”;在对部落社会、阶级分化社会以及民族一国家社会进行比较分析时,作者不同于以往单纯地从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等比较它们的不同,而是从共同在场、社会整合和系统整合的关系的角度指出其本质差异。这样来分析,结构化理论又摆脱了“客体主义”的空洞抽象。
总之,吉登斯作出的努力是不容置疑的,而且给我们展现的思维方式和角度也是全新和独特的。《社会的构成》一书也融合借鉴了许多理论观点,如戈夫曼的拟剧理论;赫格斯特兰德的“时间地理学”;威利斯的民族志以及列维斯特劳斯、马克思、涂尔干和帕森斯等人的观点。但这同时也造成了一个弊病:书中章节联系不大,似乎随便抽出哪一部分都不觉得少了什么,并且那一部分还可以自成一体。在笔者看来,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还是和作者试图跨越主客体主义的边缘,但实际上却没有真正融合宏微观研究领域有关。
[关键词]吉登斯;社会学理论;结构二重性
综观整个社会学理论,有人进行过这样的分类,认为社会理论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讨论社会现象:即社会结构和制度方面(比如迪尔凯姆的社会秩序问题)、个体行动方面(如韦伯)、个体间的互动方面(比如库利、帕累托等)以及文化、行动系统方面(典型代表当然是帕森斯)。这样看来,他们大多或陷入微观琐碎的个体行为(对应于吉登斯所说的“主体主义”),或陷入宏观抽象的宏大理论(对应于“客体主义”)——却很难有人能够将二者联系起来解读社会。关于个人行为如何构成社会制度和结构,而二者又是如何相互影响,似乎很少有人给出全面的答案。
吉登斯在引言中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结构二重性”。“我们必须从概念上把这种二元论重新构建为二重性,即结构上的二重性,这一假设正是结构化理论的基础。”(吉登斯1998)——相信看到这里的很多读者,都和作者一样是欢欣鼓舞的。因为诚然能做到这一点,至少在社会学是迈了一大步。很多学者都批判社会学理论过于抽象宏大,尤其是“统领”社会学领域数十年之久的帕森斯系统。虽然反驳者能够举出常人方法学和现象学等理论的例子来表示不同意见。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两类理论虽然同属于社会学理论范畴,却明显呈现两种截然不同的走向。微观领域中的日常单个个体的具体行为,和无形的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社会系统和秩序等宏观概念到底有怎样的关系?社会学能不能更经验解释性,在抛开宏大抽象外衣的同时又具有自己的独特性和科学性?笔者以为,在这本书中吉登斯至少在试图寻找一个解答。
全书共分六章,界定完结构化理论的基本概念之后,作者在第二章开始介绍个体行动具体情境中的“意识、自我与日常社会接触”。对于微观情境的剖析,作者则从三种意识、例行化活动、在场和共同在场等方面进行了细腻全面的分析。说明了行动者如何意识自己的行动,并进行反思性监控。尽管如此,吉登斯在此部分未免太过于照搬戈夫曼的观点,甚至于让人产生一种“不是吉登斯的书,而是戈夫曼的要点摘录”的感觉。尽管作者涉及到社会整合、时空安排以及行动者的定位过程等宏观层面。但仍然是在戈夫曼的拟剧理论的基本原则上,没有走出微观互动情境的园圃。
直到第三章,作者似乎才开始“摆脱”戈夫曼,他将个体行动纳入“时间、空间和区域化”。这显然是一种超越,并且体现出明显的“社会学的想象力”。而对赫格斯特兰德“时间地理学”的借鉴,更让结构化理论“宏大”起来并具有某种一般性。例如:将“前台区域和后台区域”的概念来分析城市空间布局和世界经济体系。另外,作者还提到柯斯林的“微观聚合宏观”论,他明显“反对宏观和微观:社会整合与系统整合”。认为应把握“微观互动例行化的重复性特征,在时间和空间上将它们勾画出来”,并且考虑行动者的“反思性监控”。这似乎是一个连接宏观和微观的一个很好的方式,但是将例行化的行动勾画出来以后,我们就从微观“迈入”了宏观吗?
作者就微观互动情境方面的讨论告一段落之后,随即开始转向宏观系统方面的阐述。可是前后两部分衔接并非很紧密,以至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即:前面几章应归入“微观社会学”理论从,而后面几章则属“宏观派”的范畴。
一打上宏观的印记,社会学理论就开始变得晦涩难懂。不过也不难理解,毕竟要宏大就要归纳,而归纳就只能选择抽象的一般性的东西。在提出涂尔干等人的观点之后,作者指出很多社会学家往往喜欢将个人看做“社会的奴隶”,从个体行为的功能出发“解释”其存在的合理性,而非从个体动机出发“寻找”其原因。而他认为“结构不仅具有制约性,而且还有使动性”,行动者是能进行反思性监控并且有自己的行为动机的。吉登斯的分析思路是:从“对行动的反思性监控”,到“结构性特征(中介和转换)”,再到“结构性原则或说各种制度领域”不断从微观步入宏观。遗憾得是作者并没有拿出一个事例沿此思路来进行分析阐述。笔者认为切实从一种社会行动入手,分析与之对应的“结构性特征”,再上升到与此行为关联的“各项制度领域”——这种做比作者笼统地从宏观角度分析“社会变迁”更能让人把握“结构化理论”。
吉登斯提出了“结构的二重性”,并且在分析结构制约性的同时反复强调结构的使动性,强调个人的动机和反思性监控。而且,通过提出社会整合和系统整合,在宏大的时空坐标中“勾画”个体例行化行动——他希望能够借此跨越微观和宏观的鸿沟。所以,整本书在介绍微观互动的同时,分析了宏观的社会变迁和历史、世界体系。在分析微观情境互动时,他又将其放入宏大的时空当中分析结构的制约性,从而成功地避免了遁入“主观主义”;在对部落社会、阶级分化社会以及民族一国家社会进行比较分析时,作者不同于以往单纯地从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等比较它们的不同,而是从共同在场、社会整合和系统整合的关系的角度指出其本质差异。这样来分析,结构化理论又摆脱了“客体主义”的空洞抽象。
总之,吉登斯作出的努力是不容置疑的,而且给我们展现的思维方式和角度也是全新和独特的。《社会的构成》一书也融合借鉴了许多理论观点,如戈夫曼的拟剧理论;赫格斯特兰德的“时间地理学”;威利斯的民族志以及列维斯特劳斯、马克思、涂尔干和帕森斯等人的观点。但这同时也造成了一个弊病:书中章节联系不大,似乎随便抽出哪一部分都不觉得少了什么,并且那一部分还可以自成一体。在笔者看来,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还是和作者试图跨越主客体主义的边缘,但实际上却没有真正融合宏微观研究领域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