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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成果是指内审部门和内审人员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过程中,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所取得的工作成果,主要包括审计报告、结论、意见以及在此基础上转化而形成的有价值的审计经验、工作方法和调研信息等。内部审计的目标能否真正得以实现,内部审计的价值能否真正得以体现,关键在于审计成果的应用。内审成果运用是内审工作成效的最终体现,也是审计工作水平的综合反映。如何有效运用审计成果,挖掘审计成果运用的途径和方法,促进审计职能的发挥,是当前基层央行继续深化内审转型的重要目标任务,也是当前内审实践中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影响基层央行内审成果运用的制约因素
(一)思想观念落后,认识程度不高。主要是审计人员缺乏审计成果运用意识。一方面审计人员存在重“查”轻“用”思想,认为审计主要是查找问题,分析过于表面,缺乏深层次原因分析,提出建议的针对性和建设性不强,造成审计报告无法后续利用,形成审计“半成品”。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存在传统审计理念,多强调和偏重于内审的监督职能,忽视了内审的评价、鉴证和服务职能,重视查错防弊的监督主导型审计而忽视参谋顾问的服务主导型审计,重视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而忽视关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二)内控机制不够健全,审计成果利用范围有限。主要是基层央行内控制度不完备,联动协调机制不健全。基层央行同级监督多,相关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到位,审计成果不能被充分利用,不能在审计工作中形成合力和协同优势,使审计成果发挥作用受到限制。
(三)审计方法手段落后单一,审计成果利用力度不大。主要是基层央行内部审计的方法和手段仍依靠手工操作及事后监督,信息技术审计和审计的信息化水平还不高。内审部门对风险信息的搜集还未实现实时监督,因此耗费了审计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现场审计如“摸着石头过河”,很难查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多数内审部门还局限于对照制度规定进行合规性审计,为管理和内控提供咨询服务的职能还未得到发挥,对管理活动和提升组织价值的边际贡献率较低。
(四)队伍素质不够理想,审计成果转化动能不足。主要是内审部门自身综合能力建设不理想。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需要既懂金融、法律又熟练掌握人民银行各项业务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目前基层央行人员审计知识储备不足,还未跟上形势的变化和要求。队伍素质不高导致审计工作中对问题的分析有时过于表面,缺乏对制度、机制等深层次的分析,提出建议的针对性和建设性不强,不能从根本上发挥服务组织治理的作用。
(五)审计过程自我封闭,成果协作共享不佳。主要是由于审计过程闭门造车,审计成果未推广共享。一是与外部审计经验技巧沟通交流少。内部审计多为同系统审计,审计经验与方法较为单一,缺少外部审计的先进方法,造成审计过程封闭,审计成果不够全面。二是审计成果共享少、信息互通渠道不畅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纪检、巡视、组织、人事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程度不高,未将有关线索向有关部门反馈,未能有效在大监督格局中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二、提升内审转型成果运用质效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审计项目质量,为成果运用奠定有力基础。审计报告价值决定着审计成果能否运用,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是审计成果运用的基础。一是审计准备阶段,审计项目突出风险导向理念,审计方案注重可操作性,审计指引加强归纳,审计依据要求全面且熟悉,确实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二是现场实施和报告阶段,灵活运用座谈、问卷、实地检查、跟班作业、统计分析等审计方法,关注已识别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情况,提出改进和控制薄弱环节的建议;三是审计报告阶段,注重审计发现问题、重大风险及绩效问题的原因分析,提出可行性整改意见,增强审计报告的可读性和实效性。
(二)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为成果运用提供制度保障。
科学的制度是发挥审计成果作用的关键。一是要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要以风险防范为目标,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层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构建科学的内控制度;二是要建立审计问题跟踪反馈机制。主要是加强交流审计发现问题、风险原因、问题性质以及整改意见,与被审计对象、分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反馈,实现信息成果共享;三是探索建立审计信息库制度,依托大数据信息技术,对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线索、整改措施情况建立树形目录,形成数据索引进行储存、整理、加工,便于不同类别地进行查阅,有利于审计部门之间互通有无,提供利用审计成果的有效渠道。
(三)加强监督检查,为成果运用提供外部动力。
强化监督检查是增强内部审计效果的重要前提。一是建议在基层央行试行内部审计派驻制,由总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对管辖机构实行逐级派驻、下派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保证内部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各业务部门组织自律性监督检查,内审部门根据全行风险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和析监控,对于风险大的风险事项将纳入下一阶段审计计划中;三是实行风险岗位风险点内容的动态化管理。通过监督手段实时化、监督时段连续化,能充分掌握业务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跟踪分析,提出督导建议,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提高审计成果转化效能。
(四)加强信息共享,为成果运用提供着力点。
内外部监督检查信息的成果共享有利于为审计成果运用提供整改合力。一是建立外部审计成果利用的快速通道。基层央行应积极与外部相关单位或部门沟通协调,与政府、纪检及媒体等部门形成信息交換渠道,定期将审计信息发布或共享风险点,达到“审计一家、影响一片”效应;二是建立内部审计成果利用的快速通道。主要要与业务部门、纪检监察室、人事部门明确各自的监督范围与风险点,加强沟通协调,达到审计信息成果内部共享,形成内外部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
(五)实现综合利用,为成果运用创造优良环境。
创新多种成果利用方式有利于营造内部控制的良好环境。一是创新综合利用方式。要借助信息化技术,拓展风险防控工作的信息化渠道,提高信息数据利用率。要重视非现场审计工作,多渠道收集风险管理信息,实现连续、实时、动态的监测,着力提升审计效率;二是营造强化审计整改环境。内审部门建立审计整改台账与清单,以审计提示书、案例分析或内审简报形式,向各部门发布审计成果,促进成果纵向和横向共享,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全面真实整改,达到各部门能主动对照检查的内控环境。
一、影响基层央行内审成果运用的制约因素
(一)思想观念落后,认识程度不高。主要是审计人员缺乏审计成果运用意识。一方面审计人员存在重“查”轻“用”思想,认为审计主要是查找问题,分析过于表面,缺乏深层次原因分析,提出建议的针对性和建设性不强,造成审计报告无法后续利用,形成审计“半成品”。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存在传统审计理念,多强调和偏重于内审的监督职能,忽视了内审的评价、鉴证和服务职能,重视查错防弊的监督主导型审计而忽视参谋顾问的服务主导型审计,重视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而忽视关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二)内控机制不够健全,审计成果利用范围有限。主要是基层央行内控制度不完备,联动协调机制不健全。基层央行同级监督多,相关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到位,审计成果不能被充分利用,不能在审计工作中形成合力和协同优势,使审计成果发挥作用受到限制。
(三)审计方法手段落后单一,审计成果利用力度不大。主要是基层央行内部审计的方法和手段仍依靠手工操作及事后监督,信息技术审计和审计的信息化水平还不高。内审部门对风险信息的搜集还未实现实时监督,因此耗费了审计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现场审计如“摸着石头过河”,很难查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多数内审部门还局限于对照制度规定进行合规性审计,为管理和内控提供咨询服务的职能还未得到发挥,对管理活动和提升组织价值的边际贡献率较低。
(四)队伍素质不够理想,审计成果转化动能不足。主要是内审部门自身综合能力建设不理想。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需要既懂金融、法律又熟练掌握人民银行各项业务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目前基层央行人员审计知识储备不足,还未跟上形势的变化和要求。队伍素质不高导致审计工作中对问题的分析有时过于表面,缺乏对制度、机制等深层次的分析,提出建议的针对性和建设性不强,不能从根本上发挥服务组织治理的作用。
(五)审计过程自我封闭,成果协作共享不佳。主要是由于审计过程闭门造车,审计成果未推广共享。一是与外部审计经验技巧沟通交流少。内部审计多为同系统审计,审计经验与方法较为单一,缺少外部审计的先进方法,造成审计过程封闭,审计成果不够全面。二是审计成果共享少、信息互通渠道不畅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纪检、巡视、组织、人事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程度不高,未将有关线索向有关部门反馈,未能有效在大监督格局中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二、提升内审转型成果运用质效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审计项目质量,为成果运用奠定有力基础。审计报告价值决定着审计成果能否运用,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是审计成果运用的基础。一是审计准备阶段,审计项目突出风险导向理念,审计方案注重可操作性,审计指引加强归纳,审计依据要求全面且熟悉,确实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二是现场实施和报告阶段,灵活运用座谈、问卷、实地检查、跟班作业、统计分析等审计方法,关注已识别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情况,提出改进和控制薄弱环节的建议;三是审计报告阶段,注重审计发现问题、重大风险及绩效问题的原因分析,提出可行性整改意见,增强审计报告的可读性和实效性。
(二)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为成果运用提供制度保障。
科学的制度是发挥审计成果作用的关键。一是要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要以风险防范为目标,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层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构建科学的内控制度;二是要建立审计问题跟踪反馈机制。主要是加强交流审计发现问题、风险原因、问题性质以及整改意见,与被审计对象、分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反馈,实现信息成果共享;三是探索建立审计信息库制度,依托大数据信息技术,对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线索、整改措施情况建立树形目录,形成数据索引进行储存、整理、加工,便于不同类别地进行查阅,有利于审计部门之间互通有无,提供利用审计成果的有效渠道。
(三)加强监督检查,为成果运用提供外部动力。
强化监督检查是增强内部审计效果的重要前提。一是建议在基层央行试行内部审计派驻制,由总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对管辖机构实行逐级派驻、下派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保证内部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各业务部门组织自律性监督检查,内审部门根据全行风险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和析监控,对于风险大的风险事项将纳入下一阶段审计计划中;三是实行风险岗位风险点内容的动态化管理。通过监督手段实时化、监督时段连续化,能充分掌握业务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跟踪分析,提出督导建议,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提高审计成果转化效能。
(四)加强信息共享,为成果运用提供着力点。
内外部监督检查信息的成果共享有利于为审计成果运用提供整改合力。一是建立外部审计成果利用的快速通道。基层央行应积极与外部相关单位或部门沟通协调,与政府、纪检及媒体等部门形成信息交換渠道,定期将审计信息发布或共享风险点,达到“审计一家、影响一片”效应;二是建立内部审计成果利用的快速通道。主要要与业务部门、纪检监察室、人事部门明确各自的监督范围与风险点,加强沟通协调,达到审计信息成果内部共享,形成内外部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
(五)实现综合利用,为成果运用创造优良环境。
创新多种成果利用方式有利于营造内部控制的良好环境。一是创新综合利用方式。要借助信息化技术,拓展风险防控工作的信息化渠道,提高信息数据利用率。要重视非现场审计工作,多渠道收集风险管理信息,实现连续、实时、动态的监测,着力提升审计效率;二是营造强化审计整改环境。内审部门建立审计整改台账与清单,以审计提示书、案例分析或内审简报形式,向各部门发布审计成果,促进成果纵向和横向共享,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全面真实整改,达到各部门能主动对照检查的内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