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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上午9时,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庄严肃穆。法官宣判:被告人顾绯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4.6万元,美元2万元,港币3万元,多次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获取贿赂价值人民币60.9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其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至此,这个收受巨额贿赂后辞职去打工的贪官,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