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从小最大的苦恼就是比人家多个“媳妇儿”。我们是娃娃亲,也就是说,从五岁开始,我就告别单身了。更糟糕的是我们那地方不大,事情传得比发帖子还快。
“嘿,老王家的小子和老梁家闺女订娃娃亲了。”
“真的啊?这是好事……”
我就是老王家的小子。大人们谈论我的时候,我淡定地骑着一根木棍,拖着两条鼻涕,很无耻地穿着开裆裤从他们面前走过。
娃娃亲不是玩笑,比什么指腹为婚靠谱多了。我家在村东头,老梁家在村西头,两家结亲,摆宴喝酒,鞭炮齐鸣,披红挂绿,我和老梁家闺女是扎扎实实拜了天地的。
据说当时是这样的,我妈说:“你跟这个鼻涕妹磕完头,我给你买两根冰棍儿——两根!”我一星期都捞不着一根冰棍儿,面对这样的利诱,怎能抵挡得住?我痛快地磕完头,爬起来就拉着姐姐去买冰棍。老梁家闺女想跟来,被我一把推开。
后来,老梁家闺女老拿这个说事儿,由此断定我是个不会心疼老婆的男人。我每次都喊冤:“当时我哪知道你是我媳妇儿啊,我就怕你抢我的冰棍儿!”
村小学的老师也喝过我们的订亲酒,上学后,自然笑眯眯地安排我们坐一起。做游戏,我们永远是一对;回答问题,我答不上来她补充。小朋友一下課就疯玩,我最恼火的事就是玩到十万火急的关头,有多事佬急巴巴地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不——不不不——不好了!有人打你媳妇儿!”
我硬着头皮走过去:“你们把那女孩放了么……”声音发颤,根本不是呵斥的语调,说到后来,那个“么”已经变成商量的味道。其实,我的潜台词是:我打不过你们,拿弹珠什么的把她赎回来可以不?
小学毕业,同学之间写临别赠言。我给我“媳妇儿”的赠言是:“你是一个学习认真的同学,希望以后能更上一层楼!”这句话还是抄来的。我把她当成众多女同学中的一员,从没觉得她有什么特别之处。
初中意味着要离家求学,只有镇上才有中学。我学习不赖,她也不差,都顺利上了中学。“杯具”的是,我们没有选择,只能在一个学校;“洗具”的是,初一的学生来自十来个村,数量不少,只能分班,我没和她分到一个班。
我在初二有了自己的自行车。从村里到镇上只有五里路,可我妈就是不放心。第一年我姐负责接送,后来我终于可以自由来去了。脱离我姐的监视,一拐弯就可以去电子游戏厅玩“街头霸王”,玩“雷电”,玩“三国志”,我美死了。
我“媳妇儿”在学校的大红榜上名次蹿升得很快,但我下降的速度一点儿不逊色于她。后来,我的名字终于在密密麻麻的榜单上消失。我浑然不觉这件事的严重性,直到得到消息,我“媳妇儿”可能会考上中专,去一个小城市的护士学校读书。
这个消息是初中毕业后的暑假,两家聚餐时我才听说的——除此之外,初中三年,我只和她见过一面。我以为我早已习惯了生命里没有她,但在人生的十字街头,听说她要远走他乡,竟然有点舍不得了。
有意无意地,屋子里只剩下我和她。
“为什么要去读护校?”
“因为老师说我能考上。”
这是实话。那个年代,中专比高中的分数线要高很多。对农村的父母来说,上中专意味着再供三年,孩子就有工作,能赚工资了。
“你家里知道吗?”
“不知道。”
回答问题的是我,我知道她在问什么。我频繁打架,成绩早已一塌糊涂。
“你还是得看点书……”她想了很久,憋出一句话。
我不记得我们后来东拉西扯说了些什么,总之那次对话草草结束。
暑假过后,我去了一所高中,发誓以一个成年人的标准要求自己。我“媳妇儿”去了那所护士学校。她开始给我写信,这估计是她妈的要求。我妈的要求是,我必须每周去看她,风雨无阻,雷打不动。
真正的恋曲,终于奏响了。
(摘自《娃娃亲保卫战》江苏人民出版社图/亦心)
“嘿,老王家的小子和老梁家闺女订娃娃亲了。”
“真的啊?这是好事……”
我就是老王家的小子。大人们谈论我的时候,我淡定地骑着一根木棍,拖着两条鼻涕,很无耻地穿着开裆裤从他们面前走过。
娃娃亲不是玩笑,比什么指腹为婚靠谱多了。我家在村东头,老梁家在村西头,两家结亲,摆宴喝酒,鞭炮齐鸣,披红挂绿,我和老梁家闺女是扎扎实实拜了天地的。
据说当时是这样的,我妈说:“你跟这个鼻涕妹磕完头,我给你买两根冰棍儿——两根!”我一星期都捞不着一根冰棍儿,面对这样的利诱,怎能抵挡得住?我痛快地磕完头,爬起来就拉着姐姐去买冰棍。老梁家闺女想跟来,被我一把推开。
后来,老梁家闺女老拿这个说事儿,由此断定我是个不会心疼老婆的男人。我每次都喊冤:“当时我哪知道你是我媳妇儿啊,我就怕你抢我的冰棍儿!”
村小学的老师也喝过我们的订亲酒,上学后,自然笑眯眯地安排我们坐一起。做游戏,我们永远是一对;回答问题,我答不上来她补充。小朋友一下課就疯玩,我最恼火的事就是玩到十万火急的关头,有多事佬急巴巴地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不——不不不——不好了!有人打你媳妇儿!”
我硬着头皮走过去:“你们把那女孩放了么……”声音发颤,根本不是呵斥的语调,说到后来,那个“么”已经变成商量的味道。其实,我的潜台词是:我打不过你们,拿弹珠什么的把她赎回来可以不?
小学毕业,同学之间写临别赠言。我给我“媳妇儿”的赠言是:“你是一个学习认真的同学,希望以后能更上一层楼!”这句话还是抄来的。我把她当成众多女同学中的一员,从没觉得她有什么特别之处。
初中意味着要离家求学,只有镇上才有中学。我学习不赖,她也不差,都顺利上了中学。“杯具”的是,我们没有选择,只能在一个学校;“洗具”的是,初一的学生来自十来个村,数量不少,只能分班,我没和她分到一个班。
我在初二有了自己的自行车。从村里到镇上只有五里路,可我妈就是不放心。第一年我姐负责接送,后来我终于可以自由来去了。脱离我姐的监视,一拐弯就可以去电子游戏厅玩“街头霸王”,玩“雷电”,玩“三国志”,我美死了。
我“媳妇儿”在学校的大红榜上名次蹿升得很快,但我下降的速度一点儿不逊色于她。后来,我的名字终于在密密麻麻的榜单上消失。我浑然不觉这件事的严重性,直到得到消息,我“媳妇儿”可能会考上中专,去一个小城市的护士学校读书。
这个消息是初中毕业后的暑假,两家聚餐时我才听说的——除此之外,初中三年,我只和她见过一面。我以为我早已习惯了生命里没有她,但在人生的十字街头,听说她要远走他乡,竟然有点舍不得了。
有意无意地,屋子里只剩下我和她。
“为什么要去读护校?”
“因为老师说我能考上。”
这是实话。那个年代,中专比高中的分数线要高很多。对农村的父母来说,上中专意味着再供三年,孩子就有工作,能赚工资了。
“你家里知道吗?”
“不知道。”
回答问题的是我,我知道她在问什么。我频繁打架,成绩早已一塌糊涂。
“你还是得看点书……”她想了很久,憋出一句话。
我不记得我们后来东拉西扯说了些什么,总之那次对话草草结束。
暑假过后,我去了一所高中,发誓以一个成年人的标准要求自己。我“媳妇儿”去了那所护士学校。她开始给我写信,这估计是她妈的要求。我妈的要求是,我必须每周去看她,风雨无阻,雷打不动。
真正的恋曲,终于奏响了。
(摘自《娃娃亲保卫战》江苏人民出版社图/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