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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2005年6月,市政府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招投标统一平台的实施意见》(余政发[2005]55号),同年9月底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起了招投标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分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对镇村两级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称小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有效监管。拟通过对小型水利项目招投标活动现状的分析,提出进一步加强监管的对策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