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文章明确提出财务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应遵循“三查原则”,并详细阐述财务公司如何做好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工作。
【关键词】财务公司 委托贷款 三原则
委托贷款业务是财务公司重要的贷款业务之一,在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中是这样定义委托贷款的: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作为一项贷款业务,财务公司在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银行业通常所说的“贷款三查制度”,即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这是控制和降低信贷风险的关键,是财务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的基本原则。
一、做好贷前调查工作
虽然说,财务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的委托人和借款人都是企业集团内的成员单位,委托贷款业务风险系数相对较低,但是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也经常发生。因此,在开展这项业务时,同样必须要做好委托贷款业务的贷前调查工作。委托贷款贷前调查主要是对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综合调查、核实,这是做好委托贷款业务的前提和保障。在具体的委托贷款业务实践中,做好贷前调查工作主要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了解借款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对借款人的综合经济实力、资金信用状况、经营能力、贷款用途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目的是为了解企业,掌握企业真实的偿还能力,资信状况,经营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为公平、公正的评价借款人的综合能力和建立企业信息档案提供客观依据。
2.充分了解企业的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对企业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到心中有数
伴随着企业经营活动不断的发展,企业业务人员的岗位变动频率越来越高,经常轮换。业务人员刚刚熟悉业务就被公司安排到其他的工作岗位上的情况时常发生,加之人员、业务交接不是十分规范,使得接任者不能顺利进入工作状态,严重影响了业务正常开展。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给开展委托贷款业务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对企业的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好坏、能力高低的调查应成为贷前调查的一个重要环节。
3.详细的了解、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
由于财务公司的委托贷款业务是在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之间展开的业务,所以很多成员企业往往不重视及时将发生变化的企业信息通知财务公司,造成财务公司和企业的联系、沟通不顺畅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相关的业务人员在进行贷前调查时必须详细的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
对于以前没有和财务公司发生过业务联系的新企业,为了确保财务公司有效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综合信息,必须要求企业要提供:贷款卡、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简介、公司章程、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等重要的企业信息文件。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二、做好贷中审查工作
贷中审查就是在发放贷款时,财务公司的委托贷款业务经办业务人员对委托人和借款人提交的委托贷款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的审阅与核实。审核无误后,结合贷前调查报告,对发放委托贷款做出初步评价并草拟有关申请报告报审核部门,再由审核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在贷中审查过程中。业务人员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审核委托人和借款人提交的所有相关文件资料
通过对借款人提交的借款申请资料的审阅,判断借款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规、所提出的借款申请是否符合贷款政策;通过对委托人提交的委托贷款申请资料的审阅,判断委托人提供的资金是否属于自有资金;贷款的手续和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否齐备。
2.贷款的利率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
贷款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如果是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委托贷款,是否有有关部门的批准立项文件等。
3.业务经办人员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有尚未落实的事项
应该及时与借款人或委托人进行联系,如果需要借款人或委托人说明情况的,应由借款人或委托人以文字形式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如果是需要借款人或委托人补交的文件资料,应由借款人或委托人及时补报给财务公司。
4.经过业务人员的合规性审核
确认相关的文件和资料齐备,相关的业务手续符合要求后,由业务经办人员负责起草委托贷款业务审批单,报请审核部门进行核批。
5.审核部门审核同意后
委托贷款业务经办人员应按照审核部门批准的原则要求予以办理具体的委托贷款发放手续。
三、做好贷后检查工作
贷后检查就是财务公司业务人员在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后,按规定要求定期对委托贷款进行跟踪和检查,借款企业按规定定期报告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贷后检查的工作重点是了解掌握贷款资金实际用途情况、借款企业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给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员。做好贷后检查工作,必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贷后检查必须要走出去,到企业实地搜集信息、了解情况
贷款发放后的第一次贷款检查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贷款发放后通过第一次实地检查,可以准确地知道贷款的真实用途,有效地防范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通过实地的走访、考察、了解,可以更深层次的去解读借款人经营管理活动。
2.必须认真研读、分析企业的财务报告
通过对借款人提交的财务报告的分析研究,可以准确的掌握借款人的经营现状和财务状况。
3.评价企业的偿还能力应注意客观公正
准确的把握企业的财务报告中所反映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高低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评价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时一定要客观公正,既不能高估、也不能低估。
4.监督借款人做好偿还工作一定要积极主动,提前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做到积极主动、提前预判,需要委托贷款业务的经办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以及敏锐的思维和果断的判断,这样就给经办人员提出更高的标准。平时应该积极主动的与借款人保持频繁的联系,在联系接触的过程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做到对各种潜在响影借款人按时偿还的不利因素了如指掌,及时提醒、监督借款人做好还款工作,
总之,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这三个环节环环相扣,既有联系,又有侧重。在委托贷款业务整个过程中,这三个环节虽然要达到的目的各不相同,但却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确保发放出去贷款能够按时得到偿还。只要相关的业务人员认真履行贷款的三查制度,贷款的风险就可以得到有效的规避和控制。
作者简介:朱星建,男,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金融专业,长期从事金融工作,就职于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先后在信贷部和结算部工作。
(编辑:陈岑)
【关键词】财务公司 委托贷款 三原则
委托贷款业务是财务公司重要的贷款业务之一,在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中是这样定义委托贷款的: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作为一项贷款业务,财务公司在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银行业通常所说的“贷款三查制度”,即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这是控制和降低信贷风险的关键,是财务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的基本原则。
一、做好贷前调查工作
虽然说,财务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的委托人和借款人都是企业集团内的成员单位,委托贷款业务风险系数相对较低,但是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也经常发生。因此,在开展这项业务时,同样必须要做好委托贷款业务的贷前调查工作。委托贷款贷前调查主要是对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综合调查、核实,这是做好委托贷款业务的前提和保障。在具体的委托贷款业务实践中,做好贷前调查工作主要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了解借款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对借款人的综合经济实力、资金信用状况、经营能力、贷款用途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目的是为了解企业,掌握企业真实的偿还能力,资信状况,经营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为公平、公正的评价借款人的综合能力和建立企业信息档案提供客观依据。
2.充分了解企业的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对企业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到心中有数
伴随着企业经营活动不断的发展,企业业务人员的岗位变动频率越来越高,经常轮换。业务人员刚刚熟悉业务就被公司安排到其他的工作岗位上的情况时常发生,加之人员、业务交接不是十分规范,使得接任者不能顺利进入工作状态,严重影响了业务正常开展。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给开展委托贷款业务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对企业的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好坏、能力高低的调查应成为贷前调查的一个重要环节。
3.详细的了解、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
由于财务公司的委托贷款业务是在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之间展开的业务,所以很多成员企业往往不重视及时将发生变化的企业信息通知财务公司,造成财务公司和企业的联系、沟通不顺畅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相关的业务人员在进行贷前调查时必须详细的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
对于以前没有和财务公司发生过业务联系的新企业,为了确保财务公司有效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综合信息,必须要求企业要提供:贷款卡、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简介、公司章程、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等重要的企业信息文件。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二、做好贷中审查工作
贷中审查就是在发放贷款时,财务公司的委托贷款业务经办业务人员对委托人和借款人提交的委托贷款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的审阅与核实。审核无误后,结合贷前调查报告,对发放委托贷款做出初步评价并草拟有关申请报告报审核部门,再由审核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在贷中审查过程中。业务人员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审核委托人和借款人提交的所有相关文件资料
通过对借款人提交的借款申请资料的审阅,判断借款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规、所提出的借款申请是否符合贷款政策;通过对委托人提交的委托贷款申请资料的审阅,判断委托人提供的资金是否属于自有资金;贷款的手续和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否齐备。
2.贷款的利率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
贷款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如果是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委托贷款,是否有有关部门的批准立项文件等。
3.业务经办人员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有尚未落实的事项
应该及时与借款人或委托人进行联系,如果需要借款人或委托人说明情况的,应由借款人或委托人以文字形式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如果是需要借款人或委托人补交的文件资料,应由借款人或委托人及时补报给财务公司。
4.经过业务人员的合规性审核
确认相关的文件和资料齐备,相关的业务手续符合要求后,由业务经办人员负责起草委托贷款业务审批单,报请审核部门进行核批。
5.审核部门审核同意后
委托贷款业务经办人员应按照审核部门批准的原则要求予以办理具体的委托贷款发放手续。
三、做好贷后检查工作
贷后检查就是财务公司业务人员在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后,按规定要求定期对委托贷款进行跟踪和检查,借款企业按规定定期报告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贷后检查的工作重点是了解掌握贷款资金实际用途情况、借款企业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给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员。做好贷后检查工作,必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贷后检查必须要走出去,到企业实地搜集信息、了解情况
贷款发放后的第一次贷款检查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贷款发放后通过第一次实地检查,可以准确地知道贷款的真实用途,有效地防范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通过实地的走访、考察、了解,可以更深层次的去解读借款人经营管理活动。
2.必须认真研读、分析企业的财务报告
通过对借款人提交的财务报告的分析研究,可以准确的掌握借款人的经营现状和财务状况。
3.评价企业的偿还能力应注意客观公正
准确的把握企业的财务报告中所反映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高低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评价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时一定要客观公正,既不能高估、也不能低估。
4.监督借款人做好偿还工作一定要积极主动,提前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做到积极主动、提前预判,需要委托贷款业务的经办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以及敏锐的思维和果断的判断,这样就给经办人员提出更高的标准。平时应该积极主动的与借款人保持频繁的联系,在联系接触的过程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做到对各种潜在响影借款人按时偿还的不利因素了如指掌,及时提醒、监督借款人做好还款工作,
总之,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这三个环节环环相扣,既有联系,又有侧重。在委托贷款业务整个过程中,这三个环节虽然要达到的目的各不相同,但却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确保发放出去贷款能够按时得到偿还。只要相关的业务人员认真履行贷款的三查制度,贷款的风险就可以得到有效的规避和控制。
作者简介:朱星建,男,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金融专业,长期从事金融工作,就职于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先后在信贷部和结算部工作。
(编辑:陈岑)